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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员考评表个人总结(精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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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时间的工作已经结束了,这段时间里,相信大家面临着许多挑战,也收获了许多的经验,让我们对过去的工作做个梳理,写一份工作总结吧。这次漂亮的小编为您带来了共青团员考评表个人总结(精选4篇),如果对您有一些参考与帮助,请分享给最好的朋友。

共青团员考评表个人总结 篇1

五四表彰评分细则一为进一步加强对20xx-20xx学年度五四评优工作的指导,根据《关于做好广西师范大学20xx-20xx学年度五四评优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组织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细则。具体事宜如下:

一、评选会时间:20xx年4月6日下午六点

二、评选会地点:文科楼107室

三、评选原则:

1.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 坚持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

3. 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

四、评选项目及名额分配

五、评选条件

1.校级优秀学干

①现任学干;

②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道德品质高尚;

③在学习、工作、生活、纪律等方面起骨干带头作用。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成绩良好;勤奋工作,锐意创新,开拓进取,作风扎实,工作成绩突出;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友爱;遵纪守法,自觉履行团员义务;

④密切联系团员青年,能经常及时地反映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和意见要求,热心为同学服务,善于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工作,在团员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

2.学生干部标兵

符合 校级优秀学干条件,具有突出的典型示范作用。

3.校级宣传文体积极分子

①能积极通过广播、报刊、杂志、板报、文艺演出等形式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团的各项活动、校园内的好人好事、新人新事。在校报、独秀峰青年报、校广播站以上媒体发表作品成绩突出,或在校院板报、海报宣传中发挥骨干作用,或在校园文艺演出中表现突出者;

②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道德品质高尚;

③以共青团员标准要求自己,在学习、生活、纪律等方面起骨干带头作用。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成绩良好;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友爱;遵纪守法,自觉履行团员义务;

④严格要求自己,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良。

注:代表学校参加市级以上文艺、体育类等比赛荣获鼓励奖或优胜奖以上成绩或在学校大型活动中有突出贡献者,经申报、校团委认定,可直接评为 校级宣传文体积极分子,不占用学院、校级学生组织原分配名额。

4.十大校园公益之星

积极参与青年志愿者活动、爱心公益活动和红十字会活动等,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履行社会义务,利用个人的时间、财力和物力等资源,践行公益精神,传播公益理念,促进社会公平、公正与和谐,表现突出,在学生中有一定代表性,受到广大群众认可和好评。

六、评选方法

成立由主席团、干部、助理代表组成评选小组对评优过程进行监督和审定。

(一)校优秀学干和校级宣传文体积极分子

意:1、凡无故缺席评比会议成员取消评选资格;

2、会议和活动考勤和工作表现情况总分乘以百分比为相应得分,现场年度工作汇报平均分乘以百分比为相应得分,总分无上限,候选人得分由高至低排列;

3、候选人总分前六名者为校级优秀学干,七名至十名为宣传文体积极分子。

(二)学生干部标兵

1、各校区采取民主投票形式产生一位候选人;

2、根据投票结果,参考候选人的日常表现,学习成绩以及评选小组综合意见产生。

(三)十大校园公益之星

1、红会全体成员均可向评选小组毛遂自荐和推荐他人,并上交个人主要公益事迹(事迹从20xx年4月份算起,800字左右);

2、评选小组根据个人上交材料择优产生。

七、评选人范围

(一)自20xx年9月20xx年4月曾在大学生红十字会担任副部级以上干部;

(二)凡自高中以来工作经历超过一年的助理均可按自愿原则参评校级宣传文体积极分子

(三)红会全体成员(包括分会干部和会员)均可按自愿原则参评十大校园公益之星。

八、评优小组名单

组 长:谢易余

副组长:刘 嘉 容小卡 刘 媛 龙蓬云

成 员:莫婷月 杨珺婷 王梅蓉 黄宁宁 陈 海

陈斌斌 覃树林 王 浩 孙 东 曹静静

广西师范大学大学生红十字会

二一一年四月三日

五四表彰评分细则二一、评选表彰时间

20xx年五四青年节前后

二、评选表彰内容

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务工作者;模范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素质拓展先进集体;素质拓展先进工作者;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志愿服务先进个人;团学活动先进个人

三、评选内容标准

1、五四红旗团委

依据《河北科技大学院级团组织工作考核评估条例》进行评选。

2、五四红旗团支部

(1)支部班子健全,成员分工明确,团结协作,开拓进取,有较强凝聚力和战斗力;

(2)团内各项制度比较健全,团组织生活、五四评选、推优入党坚持标准,严格规范,使各项工作能对广大团员青年积极上进起到良好的激励影响;

(3)学风浓厚,班风端正,本支部无任何人受过学校行政处分,团内处分的,能认真完成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

(4)有较好的校内外活动阵地,主题活动好,能经常性地开展活动,利用各种形式对团员青年进行思想教育,积极开展学雷锋志愿活动、社会实践活动、课外科技活动及其它适合青年特点的丰富多彩的文艺、体育活动。

3、优秀团务工作者

(1)热爱共青团的工作,把团的工作放在工作的首要位置上,从事团的工作一年以上并在团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突出成绩的专职团干部(教师);

(2)能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政治、经济和科学文化知识及团的业务知识,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3)作风正派,团结同志,能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能够积极主动地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能调动学生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极大发挥,对学生工作的指导有效,成绩突出。

4、模范团干部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积极组织参加各类有益活动,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好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统筹、协调、策划能力;

(2)热爱共青团工作,严于律已,工作勤奋,认真踏实,组织带领团员青年开展活动,效果较好,能积极主动地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在团学的岗位上做出较为突出的成绩;

(3)品德高尚,团结同志,有自我批评精神,在团员青年中能较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有很强的工作组织能力,积极完上级团组织交给的任务,成绩显著。

5、优秀团员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参加各类有益活动,在学习、工作、劳动及其他社会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关心同学,热爱集体,助人为乐,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

(3)能够模范履行和正确行使团章规定的团员权利和义务,能够积极主动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4)能够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努力学习科学文化和专业知识,成绩优良;深受广大团员青年的好评。

6、素拓先进集体

(1)机构健全,人员配备整齐,分工合理,责任明确;

(2)素拓工作硬件设施较完备;

(3)认证工作思路清晰,科学规范,务实高效;

(4)认证内容客观属实,及时准确;

(5)根据上级认证组织的意见,并结合本学院实际及时上报本院认证项目内容及级别;

(6)能及时向入学新生传达上级有关认证精神;

(7)能积极主动的向同学们提供和创造素拓实践机会;

(8)学院领导重视。

7、素拓先进工作者

(1)热爱素拓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和落实上级认证组织关于素拓工作的意见和精神;

(2)对认证工作积极主动,能在认证工作过程中做到思想到位、认识到位;

(3)能为同学们的素拓实践提供和创造活动条件;

(4)能协调好院级认证组织与学院其他工作的关系,并争取有利于素拓工作开展的环境、条件;

(5)发挥好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的桥梁纽带作用;

(6)能为上级认证组织做好素拓认证工作,献计献策;

(7)在认证工作中,熟悉业务知识,技术操作熟练,工作务实高效。

8、志愿服务先进集体

(1)积极贯彻落实上级团组织关于学雷锋活动的安排,带头开展学雷锋活动,班风良好;

(2)坚持自觉自愿持之以恒的原则,常年开展学雷锋志愿者活动,在青年志愿者活动中表现突出,认真完成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3)有自己的学雷锋志愿者活动基地;

(4)支部成员团结友爱、助人为乐、关心集体、无私奉献。

9、志愿服务先进个人

(1)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关心集体,团结友爱,文明礼貌,助人为乐;

(2)群众基础好,积极参加团内各项活动,认真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3)一贯坚持学雷锋活动,经常组织或参加志愿者活动,在青年志愿者活动中有突出表现,做出突出贡献,起模范带头作用;

(4)通过参加学雷锋活动,思想上、学习上有较大的进步,取得突出的成绩。

10、团学活动先进个人

能积极主动的组织和参加校园文化的各项文体、社团活动并在活动中表现突出。

四、评选办法

各单位要按照标准、认真考核、严格把关,并按所分名额和评选条件,自下而上,认真评选推荐先进集体和个人,组织好评审工作。

1、五四红旗团委、素拓先进集体、优秀团务工作者、素拓先进工作者评选办法:由各学院团委向校团委申报,校团委根据各学院团委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大事记、素质拓展工作总结及平时的工作进行评选。上述材料必须在4月10日前上报校团委。

2、五四红旗团支部、志愿服务先进集体评选办法:由各团支部向各院团委申报,各院团委根据各支部的工作成绩、工作总结进行评选,并由各院团委向校团委推荐,校团委审定。上述材料必须在4月10日前上报校团委。

3、模范团干部、优秀团员、志愿服务先进个人评选办法:在各支部辅导员和团支部书记的主持下,通过推荐,民主选举产生后,由各院团委书记组织团员代表进行民主评议选举后,产生候选人,报请学院党委核定,最后由院团委于4月10日前上报校团委。

4、团学活动先进个人的评定由各学院团委根据团学活动积极分子的评选标准进行评选并向校团委推荐,校团委审定。校社联、各学院社联、各学生社团团学活动先进个人由校社联统一进行评选并向校团委推荐,校团委审定。

五、评选要求

1、各学院团委、基层团支部要高度重视,严格掌握标准,严密组织实施,切实搞好评优评先工作。

2、评优活动是一项严肃、认真、细致的工作。该项工作要在本年度团员民主评议的基础上进行,自下而上推荐,做到公正、严肃,宁缺勿滥,以确保先进性。通过评优活动,要达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全面工作的目的。各学院团委、各基层团支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坚持标准,充分发扬民主,反复酝酿,慎重负责,真正评选出表现突出,成绩显著,令人信服的集体和个人。

3、各学院团委的评优工作必须在4月10日前完成并上报校团委。

4、各学院团委应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本学院团员青年进行思想动员,统一认识,以保证评优活动严肃、认真,按时顺利地完成。

5、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要填写推荐或审批表一式一份。申报先进集体、优秀团务工作者、素质拓展先进个人的单位和个人,同时要写一式一份20xx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并附电子版(word格式,A4,四号楷体)一并上报校团委进行评选。

6、上报的表格和材料,字迹务必工整清楚。凡是字迹潦草无法辨认者,其表彰资格将被取消。

7、上报截止时间:20xx年4月10日,逾期即视为自动放弃本单位受表彰的名额。

六、分配原则及分配名额

1、各学院分配的推荐参评名额,主要是本着该学院团员青年、团干部和团支部的基数,同时适当照顾到面的原则进行。

2、名额比例和评选范围:

(1)五四红旗团委全校评选7个。

(2)五四红旗团支部占全校参评团支部总数的10%。

(3)素质拓展先进集体全校评选3个。

(4)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全校评选10个,由学院组织初评(每学院上报12个),校团委最终审定。

(5)优秀团务工作者(教师)全校评选5个(每学院上报1名)。

(6)素质拓展先进个人(教师)全校评选3个(每学院上报1名)。

(7)模范团干部根据各学院具体情况,按照各学院团支部总数的50%分配名额表彰。

(8)优秀共青团员评选名额按照各学院参评团员总数2%的原则进行具体分配。

(9)志愿服务先进个人按全校参评团支部总数的20%分配名额。

(10)在校各年级本、专、研团员(含27周岁以下党员、预备党员)均可参评。

五四表彰评分细则三一、评比方式

各系分团委自愿申报,院团委通过公开答辩、书面评审(查阅工作资料)两个环节之和给出最终分数。

二、公开答辩规则(40分)

1、各系自行准备PPT,由负责分团委工作的干部上台自述、演示PPT、回答评委问题。自述及演示时间不得超过8分钟,回答单个问题时间不超过1分钟。

2、评委团由院团委邀请有关领导组成,院团委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分值取平均值作为该项分值。

3、详细的公开答辩规则见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科技学院共青团工作答辩评分细则。

三、书面评审规则(60分)

1、书面评审,采取自评互评院团委评分的模式。其中自评分值权重0.2,互评分值权重0.4,院团委评分分值权重0.4。

2、书面评审的内容及标准详见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科技学院五四红旗团委评选表彰办法(试行)。

3、分团委特色活动考核以答辩形式和查阅材料进行。

共青团员考评表个人总结 篇2

岁末又至,又到了盘点收获与遗憾,查找经验与不足的时候,为的是展望未来,以一个更好地态度和思路去拥抱新的一年,开拓工作新局面,达到人生的新境界。同时,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应该向组织诚实地汇报自己一年的思想与工作,以期得到同志们的鼓励支持,批评和指导,为新一年更好地工作和服务把握方向,积蓄智慧和力量,忠实并有效地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烟草行业“两个维护”共同价值观。下面将蚌埠市局团支部一年来的工作述职如下:

一、以德为首,提高修养

正确理论是正确行为的先导。共青团作为一个由先进青年所组成的政治性群众组织,作为青年学习共产主义和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学校必须有正确理论的指导,才能保持正确的发展方向,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大局,服务青年。为此作为公司这个组织的组织者更应该努力学习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关注社会时事政治,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党性修养,提高自己的敏锐洞察力、深刻地判断力和正确有效的引导力。今年以来,我积极参加各种学习,利用在全党兴起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有力时机,系统深入地学习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十六届三中全会会议精神,新团章及团建理论,并做了大量的学习笔记。

二、履行职责情况

今年以来,蚌埠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团支部工作得到了市局公司领导和市直机关团工委的大力支持和指导,具体工作开展如下: 2、4月9日,局(公司)团总支组织召开的团员“综合素质拓展活动”在锦江大酒店野外素质拓展中心举行,共计16名团员青年参加此次活动。活动的开展丰富市局(公司)团员的业余生活,在活动中培养团员们的团结协作、锐意进取的良好精神。 4、2005年6月24日,局(公司)团总支推选财务管理部参与市直属机关青年学习成才先进集体评选活动,并获得“青年学习成才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桑保国副总经理为财务管理部颁发了奖牌。

5、2005年7月30日,局(公司)团总支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为在企业全体员工中树立起勤俭节约的良好风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工作情况,向全体员工发出了节约能源、建立节约型企业的倡议。倡议书后,得到了各部门的积极支持。

6、2005年8月2日,为了纪念“建军节”,团总支组织团内退伍人员进行联欢,各团员回顾军旅生涯,并表示为企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7、2005年8月16日,局(公司)团总支举行了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宣传活动,制作了宣传画板,追忆历史,振兴中华。

8、2005年8月底,在蚌埠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的大力支持下,市局(公司)团总支发出了《关于救助贫困女童的倡议》,全局范围内广泛开展了帮助贫困女童重返校园、圆其学业梦的捐款活动,全区共捐赠2.37万元。本级共计捐助50名贫困女童,取得了积极的社会效应。

共青团员考评表个人总结 篇3

一、加强中小学团队工作的意义

共青团和少先队事业作为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承担着团结带领青少年为党的事业而奋斗的光荣任务,肩负着巩固、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的神圣使命。中小学团队组织作为共青团和少先队的基层组织,在整个团队事业的发展中处于基础性的战略地位,也是党的事业保持生机和活力的重要源泉。学校共青团和少先队以其丰富多彩的教育内容和教育形式,在推进素质教育过程中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面对基础教育改革的发展趋势,必须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学校团队工作,充分发挥团队组织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二、加强中小学团队工作机构和干部队伍的建设

1.坚持和完善中小学团队干部的选拔任用制度。各学校要把中小学团队工作岗位的历练作为培养年轻干部的重要途径。采取公开选拔方式,把政治素质好、文化层次高、有志于从事团队工作的优秀青年教师充实到中小学团队工作岗位上来。要重视做好团队干部的转岗安排,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优秀团队干部要纳入教育系统的党政后备干部进行培养。

要将中小学团队干部从事团队工作的内容、工作量、实绩和受表彰情况纳入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范畴。团队干部的职称评定根据其本人意愿可列入中小学德育教师职称系列单列进行评审。

2.落实中小学团委、少先队大队部专岗设置和团委书记、少先队大队总辅导员相关待遇。要把团委和少先队大队部作为中小学校内设部门单独设置,中学团委书记、小学总辅导员作为学校中层正职以上干部,在职期间享受相应待遇。七年级、八年级两个年级8个教学班以下的中学,学校团委书记兼任少先队大队辅导员,七年级、八年级8个教学班以上的学校可设专职大队辅导员(大队辅导员可兼团委副书记),接受同级团委领导,享受学校中层副职的相关待遇;小学少先队大队总辅导员兼任学校教工团委(总支、支部)书记,在校生超过1000人的要配备1名大队副辅导员。团委书记、大队总辅导员符合条件的可兼任校党委(总支、支部)委员,或列席党委(总支、支部)委员会议。于11月7日前将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团委书记、支部书记)调整到位,并将登记表报局616室 。

3.加强中小学团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中队辅导员可由班主任兼任,也可由其他任课教师担任,并享受相应待遇;要在聘任考核、学习培训和表彰激励等方面激发中队辅导员的岗位荣誉感和责任感。将中小学团队干部的教育培训纳入师资培训体系和继续教育培训体系,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素质过硬、专兼结合的中小学团队干部队伍。要保证团队干部参加学习培训的时间和经费。新任团委书记、大队辅导员1年内必须参加县级以上共青团、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在岗团队干部(团委书记、大中队辅导员)每三年应参加不少于1次的县级以上共青团、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业务轮训;学习培训情况作为聘任和表彰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中小学团队组织建设

1.切实加强中小学校团队基层组织建设。按照《团章》、《队章》要求,在小学和初中普遍建立健全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要加强班级团支部建设和大、中、小队建设。发展红领巾社团,充分发挥少先队组织在班级管理和学校管理中的积极作用。把红领巾、队章等队务用品配备和队室、鼓号队、红领巾广播等纳入学校标准化建设范畴。要完善中学少先队组织,坚持全团带队,七年级、八年级两个年级有8个教学班以上的中学,应由全体少先队员选举产生大队委,设立队长、队委。并以班级为单位成立少先队中队,中队辅导员可由班主任兼任,也可由其他教师兼任,在各中队应选举产生中队委开展少先队活动。

2.突出“六个一”团建项目。学校团委要将“六个一”团建项目作为近期加强中学中职共青团组织建设的重要抓手和重要载体。以“入团第一课”为核心,系统构建中学中职团员意识教育体系;以“青春五月”为统揽,全面打造中学中职共青团活动氛围;以“共青团辅导员”为关键,有效加强中学中职共青团工作基础力量;以“团员成长教育室”为重点,扎实建设中学中职共青团有形阵地;以“班级团队角”为依托,大力构建基层支部教育管理展示平台;以“学生团员成长档案”为抓手,促进形成记录学生团员成长印迹的有形载体。

3.建立健全团队活动阵地。要逐步在各类场所建立少先队教育实践基地。把团队基础建设作为学校整体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健全团队活动室、鼓号队、广播站、红领巾书屋、中队角、少年军(警)校等设施和载体,大队队室的室内陈设布置形式力求庄严、朴实、富有童趣,内容上要有教育性和时代感,要体现本校特色,要做到整洁、适用,富有少儿特色,将学校少先队队室、红领巾广播站、鼓号队等纳入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建设。

四、主要任务

1.加强中小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全面深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共青团要积极开展“我与祖国共奋进”、“我为核心价值观代言”、“我的彩虹人生”等主题教育活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唱响“三爱”教育主旋律,少先队要以重大节日为契机,积极开展“红领巾相约中国梦”、“红领巾心向党”、“红领巾寻访”“红领巾与雷锋车同行”和创建“李四光中队”等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少年儿童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 加强少先队活动课程建设。将“少先队活动”课程建设纳入学校校本课程设置方案,列入教育部门的教研内容,进入学校的课程表,切实保证每周1课时的少先队中队活动时间,不得被其他教学活动挤占,大队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大队会,结合主题教育开展适合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的系列活动,每学期面向全体队员至少组织一次知识讲座,每年至少组织全体队员参加一次大型的社会实践活动。设立少先队活动课兼职教研员,少先队总辅导员兼任教研员。加大少年儿童组织与思想意识教育理论研究力度,将少先队工作纳入青少年工作研究课题,在全县构建一支少先队科研队伍,建立少先队工作名师工作室。

3.规范中学中职团员发展工作。要做好少先队员入团前培养教育工作,要建立“推优入团”的良好机制,推荐优秀少先队员作为团的发展对象,不断为共青团组织输送大批优秀后备人才,使少先队真正成为共青团的预备队。学校团委要加强对本校团员发展工作的统筹,制定年度计划,严格规定团员发展标准和发展规范,认真执行团员发展程序,要按照团章有关规定,确保每学期发展团员不少于1个批次,杜绝全员入团、无条件发展、不按程序发展和突击发展现象。入团后,所有团员应该坚持执行戴团徽、持团员证,参加团日活动时要唱团歌。

4.大力推进团队网络活动和信息化建设。借助互联网+和普及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的有利契机,进一步发挥信息网络在推广普及中小学团队活动和辐射影响青少年学生的积极作用。推动团队信息化建设,建立团队信息和沟通交流的网络平台,创新探索利用网络管理、服务青少年学生的有效方式,学校校园网要开辟专门的团队工作栏目和园地,不断扩大团队的组织覆盖和活动覆盖。

五、建立健全中小学团队工作的督导检查机制。对学校团队工作考核纳入教育局对学校综合考核整体范畴,建立以教育行政部门、共青团等为主体,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中小学团队工作督导考核机制。要把中小学团队工作各项要求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水平评估等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定期对各学校落实本文件以及《中共xx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先队工作的意见》等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把团队工作情况作为衡量中小学办学质量的重要标准。

五、初中实行“团队一体化”建设

推进“团队一体化”建设的任务和措施主要归纳为“八个统筹”:

1.统筹工作机构和工作力量:坚持“队为主体,团为核心,以团带队,团队共兴”的基本原则,统筹各个层面的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机构和工作力量。学校建立由党委(总支)、团委(总支) 、大队部共同组成的“团队一体化”建设领导小组,落实责任,明确分工。

2.统筹队员和团员教育:注重团、队组织意识和教育内容的衔接,培育学生对党和国家的朴素感情,将少先队队员教育和共青团团员教育进行统筹,实现一体化设计,一体化实施,一体化考评,保持团队教育的一致性和系统性。

3.统筹团队活动:面向全体初中少先队员开展适合初中少年特点的自主活动,将少先队的集体意识、团结协作能力、动手能力培养等方面的活动和共青团的责任意识、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能力培养等方面的活动统筹起来。

4.统筹团队仪式:抓好队员、团员意识教育,强化入队、入团仪式教育。通过仪式营造庄重的氛围, 让初中少先队员充分体会少先队和共青团的组织神圣感和归属感,进一步加深他们对组织的热爱和拥护。

5.统筹基础队务团务规范:将队务规范制度与团务规范制度相互统筹起来,做好有序衔接。少先队辅导员要严格执行“三个不准,一个杜绝”要求,中学团委要改善重团员发展、轻团员教育管理的现状,少先队与共青团协同一致加强基础队务、团务规范管理。

6.统筹队员团员评价体系:做好少先队员和共青团员的评价标准有效衔接,统筹两套评价体系标准统一、方法贯通、前后一致、一以贯之,将对少先队员的评价结果作为团队表彰和推优入团的参考指标。

7.统筹阵地建设:通过线上线下整体统筹,少先队和共青团阵地建设将达到强强联合、整体提升的效果。

8.统筹表彰激励机制:对少先队和共青团的评奖评优工作进行统筹,将评价标准、表彰项目、推选规模和评选办法等方面打通,使得学生既是队的优秀,也是团的优秀。积极推荐优秀少先队员作为团组织的发展对象。

六、工作要求

1.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团队工作。全县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和关心少年儿童和团队工作,从党和国家事业后继有人的战略高度,更加关心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加大支持和投入力度,为少年儿童提供安全、健康与和谐的环境,将文件精神细化为具体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切实推进全县少年儿童和团队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

共青团员考评表个人总结 篇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共青团及青年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规范化、制度化的工作运行体系,更好的为第二采__发展服务,为青年成长成才服务特制定工作制度。

第二条 厂团委负责全厂共青团及青年工作的规划、组织和落实。

第二章 三会两制一课

第三条 “三会两制一课” 是团的组织生活的主要形式,是指支部团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团小组会、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制度、团课。

第四条 支部团员大会支部团员大会是支部的最高权力机构,因此,凡属团内重大问题必须提交支部团员大会讨论决定,支部团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

每次大会议题不易过多,会议时间长短要适当,会上要有较充分的时间让团员发表意见,要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要允许团员保留自己的不同意见。

支部团员大会一般由支部书记(副书记)也可由其他委员主持,团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问题一般都应做出决议或决定。

支部团员大会可根据会议内容,邀请非团积极分子列席,要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

支部团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学习党组织和厂团委的决议和指示。

(二)审议团支部工作规划和工作报告,并对支部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三)讨论接收发展新团员,讨论确定“团推优”对象。

(四)评选推荐优秀团员,处理违纪团员。

(五)选举支部委员及出席上级团代会的代表。

(六)讨论团支部临时性的其它工作。

支部团员大会要做详细记录,会议时间、地点、出席、缺席名单(列席名单)、会议主持人、会议中心议题、发言人及发言要点、会议结果(决议内容、表决选举结果)。

第五条 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是支部团员大会的闭会期间的领导机构,是团员大会的执行机构,支部委员会要对支部团员大会负责,处理支部日常工作,每月至少一次。

支委会由支部书记(副书记)主持,要充分发扬民主,发挥集体领导的作用,要防止支部书记“一言堂”,又要克服支部成员互相依赖的倾向,召开支部委员会前要让委员了解会议议题,让每个委员充分发表意见,在统一思想的基础上做出明确决定。同时要尊重少数人的意见,对重大问题如有异议时,不要急于做出决定,留下次会议再议或提交支部团员大会讨论决定。支委会要做详细记录,在会上讨论的情况和内容,与会者要严守组织纪律。

支委会的主要内容:

(一)研究落实上级团委和同级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检查执行情况。

(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研究确定团的积极分子,制定发展计划及措施。

(四)分析团员的思想现状,安排团员教育计划。

(五)分析本单位的生产形势,安排生产突击竞赛计划。

(六)讨论团支部自身建设规划。

(七)讨论团员表彰及处分。

支部委员不超过半数时不能开会。三人支部,缺席一人也不能开会。如工作需要可召开支委扩大会,但委员要超过半数。

第六条 团小组会团小组是团支部的组成部分,不是独立基础组织,它在支部委员会的领导下,以自己的积极活动来实现支部的决议和任务,团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

团小组会讨论的内容要集中,一般每次的议题不易过多,要通知团员做好准备,便于发表意见。

团小组会的主要内容:

(一)学习贯彻支部决议。

(二)研究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讨论团员的奖励和处分。

(三)组织团员学习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及岗位技能。

第七条 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就是对团员进行团员意识教育和民主评议团员的工作制度,是从严治团、提高团员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是通过制度建设加强对团员进行经常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方法。

民主评议团员内容:

(一)团员权力行使和义务履行情况。

(二)在工作、学习和各项活动中模范带头作用发挥情况。

民主评议团员的基本方法:民主评议团员工作,在各单位团委(总支)、直属团支部组织下,以支部为单位,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在年末结合单位年终总结统一进行,时间要相对集中。

(一)自我评价。对照团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以从严治团和严于律己的精神,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写出内容具体明确的书面总结。

(二)民主评议。一般开团小组会或支部团员大会进行民主评议。要采取一定方式,邀请一定数量青年对团员进行评议,并将评价反馈给团员本人。通过评议,对每位团员作出具体评价意见。

(三)组织考察。支部委员会对团内外评议意见进行综合分析,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的标准划分,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

(四)表彰和处理。对民主评议的优秀团员,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厂团委批准,授予“优秀共青团员”称号,进行表彰。对不合格团员,根据团章和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作出除名、劝退、限期改正等处理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表决,并报厂团委批准。处理要坚持原则、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民主评议团员的基本要求(一)认真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防止形式主义。

(二)坚持“从严治团”方针,认真听取青年群众对团员的意见,加强对团员的监督,提高评议质量。

(三)团干部要以普通团员身份参加民主评议,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其他团员作出表率。

第八条 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制度团员年度团籍注

册制度是对团员团籍的连续认定的保证。

团员的注册工作为每年的第四季度。年度团籍注册一般由各单位团委(总支)、直属团支部组织进行。

注册条件:凡是能够参加团的活动,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并按时交纳团费的团员,团组织都应予以注册。团员违反团的纪律,除受留团察看处分外,团组织应在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和必要处分的同时,为其办理注册手续。

团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外出未归,团组织可将其注册时间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3个月。

年度团籍注册基本程序(一)由团支部书记向全体团员报告一年来的工作,接受团员的评议和建议。

(二)召开民主生活会,团员互相交流参加团的活动情况。

(三)清理团费。(四)对符合注册条件的团员,由团组织在其团员证“”)团籍注册”栏内填写注册时间、加盖注册专用印章。

(五)办理超龄团员离团手续(经本人提出申请)。

(六)根据团员注册情况,搞好年度团员统计,及时向厂团委汇报注册情况,做好《团员花名册》的修订。

第九条 团课团课是对团员进行教育的主要形式,团支部要把团课教育列入议事日程,支部书记要亲自抓,每半年一次,宣传委员负责实施,组织委员要配合。

每次团课要有充分准备,要指定专人讲课,团课教员主要由支部书记及委员担任,也可请上级团委领导和同级党政领导讲课。

团课教育要遵循三个环节:课前要做好调查研究,做到有的放矢;内容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课后要组织讨论,进一步消化、收集意见。

团课的主要内容是:

(一)结合团员的思想实际,进行企业忠诚度、共产主义传统。

(二)团章、团纪教育,团的基础知识教育,邓小平理论教育。

(三)结合现行政策进行形势任务教育及职业道德教育。

(四)对团员进行“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教育。

第三章 发展团员工作第十条 建立入团积极分子队伍。

要求入团青年,必须向团支部委员会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申请内容包括:个人对团组织的认识、入团动机、本人愿望和努力方向。

确立积极分子。对于提出入团申请的青年,团组织要及时谈话,提出希望与要求。根据实际表现和申请,由团小组提名,经支部委员会审查后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

培养和考察入团积极分子。

(一)确定培养人。指定2名团员作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定期(一般每季度一次)听取思想汇报,收集群众反映意见,通过谈心等细致的工作进行帮助教育和考察,并向团组织汇报培养情况。

(二)有组织、有计划地培养教育。利用团课、吸收列席团内会议、组织参加有关活动等形式,对积极分子进行团章和团的基本知识等教育。

(三)入团积极分子每季度向团组织书面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学习情况。

第十一条 确定发展对象发展对象必备条件。入团积极分子经过三个月到半年时间的培养考察,入团动机端正,政治审查清楚,工作成绩突出。

确定发展对象。由团小组经过团员充分讨论提出发展对象名单,经支部委员会研究,征求党组织领导和青年的意见,报厂团委审查确定。

厂团委审查后,及时通知团支部,领取《入团志愿书》。

第十二条 履行接收新团员程序申请人填写《入团志愿书》。

确定入团介绍人。入团介绍人须由2名团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以由申请人自己选定,或由团支部指定。入团介绍人的任务是:(1)向团组织说明被介绍人的经历、对团的认识、入团动机、思想品质和现实表现;(2)向被介绍人解释团的章程,说明团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3)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团志愿书》,并填写自己的意见。向支部大会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召开接收新团员支部大会。必须有支部半数以上有选举权的团员出席,申请人和介绍人必须到会,可吸收入团积极分子列席。会议程序是:

(一)申请人汇报个人简历、对团的认识、入团动机以及需向团组织说明的问题。

(二)入团介绍人报告被介绍人的情况及自己的意见。

(三)支委会报告对申请人的审议意见。

(四)与会团员就申请人能否入团进行讨论。

(五)采取举手或无计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接收新团员的决议必须达到到会团员的半数以上同意才能通过。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青年入团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填写支部大会决议。一般由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填写在《入团志愿书》上。主要内容:简要说明申请人情况;支部对申请人的审议意见;支部大会讨论的结论和表决的情况(列明应到会和实到会团员人数、具有表决权团员人数。对于不同意吸收申请人入团的意见,简述理由);决议通过日期,支部书记签名盖章,连同申请书报送厂团委审批.厂团委审批。召开团委会集体审议表决决定,审议的主要内容是:申请人是否具备团员条件,入团手续是否完备等。审批意见填写在《入团志愿书》上,并通知报批的团支部。从支部团员大会表决通过到上级团委审批间隔不要超过三个月,最多不得超过半年。

团支部通过支部书记或委员谈话的郑重方式及时将上级团组织批准青年入团的决定通知本人并在团员大会上宣布。对于未被批准入团的青年,团支部应将情况及时通知本人,帮助其认识自己的不足,鼓励其继续努力。

被批准入团的青年,从支部团员大会通过之日起取得团籍并计算团龄,从上级团委批准的月份开始交纳团费。

团组织将新团员的《入团志愿书》、入团申请书存入本人人事

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团员档案,由所在基层团委(总支)直属团支部保存。

新团员在团旗下进行入团宣誓,颁发团员证和团徽。

团支部加强对新团员的教育和管理,帮助他们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执行团章、履行团员义务的自觉性。第四章 团费缴纳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为了规范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根据团中央及团省委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十四条 青年入团后,应从上级团委批准其为共青团员的月份开始,每月按时由本人向团组织交纳团费,直到离开团的组织为止。

第十五条 团费的收缴日期:

团员必须在发薪两天内亲自、主动的向团小组交纳团费,按照我厂实际情况,合同化、合同制团员每人每月缴纳6元,社会化劳务用工团员每人每月缴纳1元。

团员必须按时交纳团费,对于没有正当理由不按时交纳团费的,或无故少交的,团支部应进行批评教育,并责成其补交差额。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团费,按团章规定视为自行退团,由团支部大会讨论将其除名,并报上级团组织备案。

团小组长负责本组团员团费的收缴。

第十六条 团费的管理和使用:

各级团组织收缴团费凭证须妥善保存备查。

要建立团费收支账薄制度,定期公布团费的收支情况。团支部每月公布一次;团总支(基层团委)每季度公布一次;厂团委每半年公布一次。

团支部一般应每月向上级团组织交纳一次团费,团总支(基层团委)应每季向上级团委按规定数额交纳一次团费,并在十二月二十日前上缴齐本年度团费。

团费的使用,应用于团的主要活动的必要开支,不得将团费用于团干部的生活福利,严禁使用团费请客送礼,使用团费应注意节约反对浪费。

对于收缴使用帐目不清的应当认真地进行清理。对于有挪用、贪污团费行为的必须追查、清查责任,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应当给予必要的处分。

第五章 “十佳青年”评选表彰办法第十六条 第二采__“十佳青年”是第二采__青年员工的杰出代表。为了规范“十佳青年”的管理,更好地发挥“十佳青年”的先进典型作用,制定本办法。

第十七条 第二采__ “十佳青年”的选树是为了表彰和宣传在陇东油田生产实践中作为突出贡献的优秀青年,为青年成长成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激励团员、青年锐意进取、建功立业。

第十八条 评选条件18至39周岁的第二采__员工。

爱祖国、爱公司、爱岗位,忠于职守。

在第二采__两个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并有较大影响。

第十九条 评选原则及程序评选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采取组织推荐形式,由各基层单位团组织根据本章程第二章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在先行开展本单位评选或在本单位广泛宣传的基础上,征得党组织同意后,推报候选人。

由厂团委对所有推报人选进行审核,召开团委会确定正式候选人。并通过厂网和其它媒体进行候选人公示,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如有异议,由厂团委负责同推报单位进行核实,对确有问题的候选人,取消其参选资格。

各单位团委(总支)、直属团支部组织团员青年对正式候选人进行投票选举,得票数居前10名的正式候选人,当选为第二采__“十佳青年”。

第二十条 表彰奖励厂团委对当选人授予 第二采__“十佳青年”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奖杯,并给与一次性奖励。

厂团委对其他候选人授予第二采__“优秀青年”称号,颁发荣誉证书,给与一次性奖励。

举行第二采__“十佳青年”颁奖典礼进行表彰。

第二十一条 第二采__“十佳青年”每两年评选一次,每届评选工作依据本章程制定具体方案。

第二十二条 对于违法违纪或犯有严重错误的“十佳青年”,取消其第二采__“十大杰出青年”称号,并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