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治理的标语(优秀9篇)》
1、大力搞好河道整治发奋改善河道环境不断提高生活水平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收集整理的河道治理的标语(优秀9篇),欢迎借鉴,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河道标语 篇1
1.1工程概况及特点
1.1.1工程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市**区**河生态治理一期景观工程
建设地点:**市**区**河
建设单位:**市**区**河生态治理公司 设计单位:杭州浙大佳木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全长1500m。
我标段施工范围:马道工程、亲水平台工程、码头工程、部分土方及绿化工程。
1.1.2施工条件
施工用水用电情况 施工用水、用电:由建设单位提供的电源点和水源点引出。
施工用电采用电杆由电源点架设到施工现场,施工用水采用镀 锌管由水源点埋地接到施工现场。
1.1.3工程特点
(1)施工环境:施工场地比较复杂,场地交通比较方便,施工要注意各工序衔接合理,并积极与其他有关单位及甲方、监理协调关系。
(2)工期:2006年2月25日―2006年4月25日,为了更快地完成本程,我公司本着以优秀的管理水平和一流的`施工技术,发扬吃苦耐劳的精神来圆满完成此工程。
(3)搞好当地群众关系,确保施工正常进行,保证安全文 明生产,不干扰施工,现场保证安全文明施工仍是本工程的关 键。
(4)道路沿线可能有各种隐蔽管道,施工时应注意管线的保护工作,并注意各种管线的安全。
(5)本工程工程量大,工期较短,必须制定有力的工期保证措施,以确保在要求工期内优质完工。
1.1.4本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依据:
(1)**市**区**河生态治理一期景观工程( I标段)招标件;
(2) 杭州浙大佳木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设计文件;
(3) 国家、省、市有关规定;
(4) 我公司机械、人员、技术的情况和资源的调配能力;
(5) 我公司对施工各工种工序有关规定及操作标准、质量 控制手册;
(6) 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工程有关资料;
(7) 现场实地踏勘了解的情况。
1.2施工部署
1.2.1施工组织准备
本标段工程施工管理将以项目经理 部为核心,以项目经理负责制为原则,依托我单位管理力量和 后勤人员为本项目服务,并抽调技术骨干组成“高效、精干” 的项目部,项目部下设:工程部、后勤部等部门,为充分调动 全单位力量及时优质地为本项目部服务,由公司负责行政工作 的领导组织公司所属后勤生产部门组成后勤部,充分发挥本单 位的人力、机械和资金等优势为本项目服务。
河道治理标语 篇2
河道治理标语(精选50句)
1、搞好河道环境整治、造福子孙后代!
2、搞好河道环境整治、构建人水和谐社会!
3、搞好河道管护、共创美好家园!
4、大力整治河道水环境、不断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5、保护环境常抓不懈、保持清洁持之以恒。
6、保护河道环境、追求完美人生!
7、金钱是一时的财富、环境是世代的瑰宝!
8、大力搞好河道整治、努力改善河道环境、不断提高生活水平!
9、加强河道管护、创造优美和谐的人居环境!
10、积极推进农村河道综合整治、营造整洁优美的人居环境!
12、全民参与、全员动手、整治环境、建设人水和谐的新农村!
13、全民开展河道整治,共创健康和谐环境。
14、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让河道岸更绿、水更清、流更畅。
15、保护青山绿水、营造美好家园!
16、请保护河道、维护生命健康!
17、保护水环境、人人都有责!
18、请勿乱倒乱抛,保护河道环境!
19、加强河道水质保护、促进经济持续发展!
20、让我们共同营造优美的水环境!
21、全民参与,迅速掀起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高潮!
22、综合整治农村环境,建设美好家园!
23、积极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整洁优美的人居环境!
24、倡导文明新风,共建美好家园!
25、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生态和谐家园!
26、培育文明新风,构建和谐农村!
27、环境整治,从我做起!
28、整洁家园,人人有责!
29、保护环境,讲究卫生!
30、关注农村卫生,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农村建设!
31、村庄环境整治是当前城乡建设的中心任务。
32、村庄环境整治是造福百姓的民心工程。
33、村庄环境整治是执政为民的务实举措。
34、积极推进农村环境整治,营造整洁优美的人居环境。
35、全民发动,积极开展村庄环境整治活动!
36、“六整治、六提升”,变新貌,换新颜。
37、全民参与村庄环境治理,建设美好家园!
36、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建设文明整洁新农村。
37、村庄是我家,环境靠大家。
38、你我多一份自觉,村庄多一份整洁。
39、杜绝脏、乱、差,提倡真、善、美。
40、公德规范言行,文明美化心灵。
41、振奋精神,迎难而上,全力打好园区环境整治攻坚战!
42、全力推进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积极营造整洁优美人居环境!
43、全员发动,积极营造环境整治活动浓烈氛围!
44、全民参与,自觉投身环境卫生创建主题活动!
45、全党动员,在环境整治活动中大干一场!
46、全民参与,在环境整治活动中大显身手!
47、齐抓共管,在发展园区经济中大展形象!
48、齐心协力清理垃圾,同心同德美化环境!
49、齐心协力整治环境,众志成城美化家园!
50、向我看齐,人人参与环境整治,对我监督,个个爱护园区环境!
河道治理实施方案 篇3
物理方法
物理方法主要是指疏挖底泥、机械除藻、引水冲淤和调水等。疏浚污染底泥意味着将污染物从(河道)系统中清除出去,可以较大程度地削减底泥对上覆水体的污染贡献率,从而改善水质。调水的目的是通过水利设施(如闸门、泵站)的调控引入污染河道上游或附近的清洁水源以改善下游污染河道水质。此类方法往往治标不治本。
化学方法
化学方法如混凝沉淀、加入化学药剂杀藻、加入铁盐促进磷的沉淀、加入石灰脱氮等方法。研究表明,这种方法对浊度、COD、SS、TP去除效果较好,对TN、重金属等也有一定的去除效果,日药剂用量少。但该方法易造成二次污染。
生态一生物方法
生态一生物法主要包括河道曝气复氧、生物膜法、生物修复法、土地处理法、水生植物净化法等。
①河道曝气法人工曝气复氧是指向处于缺氧(或厌氧)状态的河道进行人工充氧以增强河道的自净能力,改善水质、改善或恢复河道的生态环境。河道曝气复氧一般采用固定式充氧站和移动式充氧平台两种形式。该工艺具有设备简单、机动灵活、安全可靠、投资省、见效快、操作便利、适应性广、对水生生态不产生任何危害等优点,适合于城市景观河道和微污染源水的治理。但是固定充氧曝气每个曝气点的服务面积小,尤其对相对封闭、基本不流动的水体,不能充分发挥其作用。移动式则避免了两者的缺点。
②生物膜技术
生物膜技术是指使微生物群体附着于某些载体的表面上呈膜状,通过与污水接触,生物膜上的微生物摄取污水中的有机物作为营养吸收并加以同化,从而使污水得到净化。目前,常用于净化河流的生物膜技术主要有砾间接触氧化法、排水沟(渠)的接触氧化法、生物活性炭填充柱净化法、薄层流法和伏流净化法,用得比较多是接触氧化法。该方法多使用天然材料为接触材料,花费少,净化效果好。
③生物修复技术
生物修复技术是指利用微生物及其他生物,将水体或土壤中的有毒有害污染物质现场降解为CO和水,或转化为无毒无害物质的工程技术系统。用于污染水体治理的生物修复技术主要有两类。
一类是直接向污染河道水体投加经过培养筛选的一种或多种微生物菌种,试验证明COD去除率可达%以上。
另一类是向污染河道水体投加微生物促生剂(营养物质),促进“土著”微生物的生长。投放药剂后,通过促生作用,促进污染物降解微生物的生长,河道中微生物由厌氧向好氧演替,生物由低等向高等演替,生物的多样性不断增加,使污染水体的BOD, COD迅速下降,溶解氧明显上升,黑臭消除。这种方法对于消除水体黑臭、增加水体溶解氧作用明显。
④土地处理技术
土地处理技术是一种古老、但行之有效的水处理技术。它是以土地为处理设施,利用土壤、植物系统的吸附、过滤及净化作用和自我调控功能,达到某种程度对水的净化的目的。国外的实践经验表明,土地处理系统对于有机化合物尤其是有机氯和氨氮等有较好的去除效果。
⑤水生植物净化法
该方法是充分利用水生植物的自然净化机能的污水净化方法。例如采用浮萍、湿地中的芦苇等在一定的水域范围进行净化处理。但是生活污水的排入会产生臭气、害虫和景观影响等问题,因此选用时要综合考虑上述问题,如选择在春夏季下风口的位置种植芦苇等。
新工艺
随着人们的对河道处理的不断深入研究和实践,国内外出现了不少新工艺,这些方法有个共同点就是朝着组合工艺的方向发展。组合工艺即利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优点相结合,改良成的多功能工艺。
①悬浮填料移动床
悬浮填料移动床是以比重接近于水的悬浮填料直接投加到曝气池中作为微生物的活动载体,依靠曝气池内的曝气和水流的提升作用处于流化状态,它是悬浮生长的活性污泥法与附着生长的生物膜法相结合的一种工艺。这种工艺水力停留时间较短,COD和BOD去除率较高,且具有较好地氨氮去除效果。
②生物悬浮床技术
生物浮床技术是按照自然界自身规律,人工把高等水生植物或改良的陆生植物种植到富营养化水域水面上,通过植物根部的吸收、吸附作用和物种竞争达到净化水质的效果,同时又可营造水上景观。目前,在世界范围内生物浮床技术尚处于试验阶段,它用于河湖水体修复,效果较好。
③曝气生态净化系统
曝气生态净化系统是以水生生物为主体,辅以适当的人工曝气,建立的人工模拟生态处理系统,以高效降解水体中的污染负荷、改善或净化水质,恢复水生态的一种污水处理工艺,是人工净化与天然生态净化相结合的工艺。它是在曝气生物塘和人工湿地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污水净化与资源化相结合的技术。
④组合生物修复技术
它是采用曝气复氧、投加高效微生物菌剂及生物促生液、放养水生植物等构建的组合生物修复技术。这种工艺对严重污染的水体治理效果比较好,黑臭消除,水体COD平均下降%以上,DO平均升高mg/L左右、透明度平均增加cm以上;单一工程措施的修复效果不及组合技术。
⑤底泥生物氧化
底泥耗氧是河涌黑臭的重要原因之一。投放微生物虽然能解决部分问题,但由于外源微生物很难进入自然生态系中,其作用也十分有限。只有激活土著微生物,改善河涌微生物区系,提高其生物多样性,建立良性生态平衡,并在河涌养护过程中不断强化土著微生物活性,保持其生态平衡,提高自净能力,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河涌黑臭的污染问题。
河道治理实施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市人大《关于实施引水入城工程,加快城区河道整治的决议》精神为指导,围绕“构筑大都市、建设新天堂”的城市发展战略,根据“15100”河道整治工程设想,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要求,将钱塘江引水入城工程、抗咸二期工程、河道整治和截污纳管工作相结合,更好地解决全市人民生活用水、工业用水及环境用水问题,为实现河道“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总体目标和_的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二、责任分工与组织机构
根据城建系统体制改革和职能调整,确定钱塘江引水入城工程(结合抗咸二期工程)由市城建资产经营公司下属的_自来水总公司自筹资金组织实施。为确保工程按计划顺利实施,成立钱塘江引水入城工程建设协调小组,由杨戌标副市长担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光荣担任副组长。河道综合整治工程调整为由市建委为主组织实施。成立_市河道整治工程领导小组,由杨戌标副市长担任组长,市建委朱金坤主任担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建委)。截污纳管工作由市城管办组织实施。成立_市生活污水截污纳管工作协调小组,由市政府副秘书长何荣坤担任组长,市城管办主任陈红英、市建委副主任丁狄刚、市环保局副局长徐文霞担任副组长,下设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办)。各城区成立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的区生活污水截污纳管工作协调小组。城区河道配水和长效管理由市林水局组织实施。成立_市市区河道配水指挥部,由孙景淼副市长担任总指挥,市林水局局长许保水担任副总指挥。
三、工作计划与实施步骤
(一)引水入城工程。工程设计规模为25方?秒,投资22亿元,是我市改善水环境、优化水资源配置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是做好河道整治工作的重要保证。在《_市钱塘江引水工程专项规划》和《_市钱塘江引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础上,加强科学调研,进一步论证_市自来水抗咸二期工程和钱塘江引水入城工程在工程性质、线路走向、构筑物布置、运行管理等方面结合的可能性,抓紧编制《钱塘江引水入城及抗咸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开展引水入城部分水土保持、地质灾害评估、环境影响评价的会审工作。力争20_年6月底完成初步设计及相关前期报批手续,12月底前正式开工,确保钱塘江引水入城及抗咸二期工程20_年建成并投入运行。
(二)河道整治工程。根据“15100”河道整治工程设想并借鉴前两轮河道整治工作经验,在《_市主城区河道综合整治中期目标和实施建议》的基础上进行充分调研论证,密切结合实际,编制完成《_市平原河道整治规划》。
河道治理的总体思路是:以改善水生环境、净化水质、实施河道综合整治为基础,根据河道的不同功能和所在区域的人文景观需求,结合市区道路建设、截污纳管、景观要求、小区开发、城中村改造和旧城改造等,按照不同的标准、要求、风格实施河道整治,确保城市河道生态平衡、景观宜人,满足市民休闲游憩的需要。
在治理方法上实行综合整治与保护性整治相结合。河道综合整治(适用在城市建成区,投资较大)按照规划的河道宽度、河底标高及绿化要求实施驳岸、疏浚、截污、绿化等整治措施;保护性整治(控制性、养护性,投资较小)要在尽可能避免拆迁的前提下,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以河道水生态保护为重点,对河道进行完善岸线维护、疏浚、重点截污、控制和补充绿化带、生态修复等整治措施。计划在20_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第二轮11条河道的综合整治工作,并适时开展第三轮8条河道的整治工作(综合整治3条,另有5条河道开展保护性整治技术前期工作),确保于20_年12月前完成1至2条河道的综合整治工作;20_年计划实施并基本完成11条河道的整治工作(综合整治2条,保护性整治9条);20_年计划实施并基本完成12条河道的整治工作(综合整治4条,保护性整治8条);20_年计划实施并基本完成11条河道的整治工作(综合整治2条,保护性整治9条),到20_年总计完成53条河道的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见附表)。
(三)截污纳管工作。开展市区生活小区及公建单位截污纳管工作是实施水环境标本兼治的一项重要举措。在已完成243个生活小区、324家公建单位截污纳管(已投入截污纳管资金近16200万元,共截污水量近24余万吨/日)的基础上,20_年计划完成40个生活小区、130家公建单位及100个以上沿河污染源的截污纳管工作,计划新增截污量4万吨?日。20_年计划完成78个生活小区、300家公建单位及100个以上沿河污染源的截污纳管工作,计划新增截污量6万吨?日。力争至20_年基本完成主城区范围内2万平方米以上的生活小区及用水量超过300吨?月的公建单位的截污纳管工作,使主城区生活污水收集率达到75%。
(四)河道长效管理工作。改善河道水质,美化河道环境,长效管理是关键。根据已制定实施的《_市河道管理条例》和《_市区河道长效管理以奖代拨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理顺河道管理体制,提高管理效能。制定政策,改变现有河道的管、养体制,推动河道日常管理的市场化运作。至20_年,主城建成区河道基本实现市场化管理,并逐步向城郊推广。20_年已完成河道配水26.47亿立方米,市区配水河道占河道总量的50%。在此基础上,20_年将继续加大河道配水和保洁力度,并根据钱塘江引水入城工程的实施情况,逐年提高河道配水量及河道配水率。到20_年,市区配水河道计划达到河道总量的75%。至引水入城工程建成并运行,市区配水河道将达到河道总量的100%。
四、工作要求和措施
实施引水入城工程,加快城区河道综合整治,是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景观环境和居住环境,造福于民的实事工程。为确保各项工程如期实施,并尽早建成运行,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应充分认识实施引水入城工程,加快城区河道综合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集中力量,投入到引水入城和城区河道综合整治工作之中,为工程的顺利实施作出贡献。
(二)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引水入城和河道综合整治涉及面广,时间跨度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保障工程建设正常实施。
(三)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监督检查。各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加强对实施引水入城工程、加快城区河道综合整治的宣传报道,以充分获得全市市民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市建委、林水局、城管办等单位要加大对工程实施情况的督查力度,并定期向市政府报告。
(四)加强情况分析,建立沟通协调制度。为进一步掌握了解各项工作的实施情况,市政府将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听取工程进展情况的汇报,集中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并确定相应的对策、措施。
宣传保护河水的标语 篇5
1、保护青山绿水,营造美好家园。
2、贯彻水法,加强水利法制建设
3、依法治水,造福人民
4、加强水利执法体系建设,保障《水法》贯彻执行
5、慎用清洁剂——尽量用肥皂,减少水污染。
6、推进水环境整治,建设环境友好型城市。
7、水是富贵的资源
8、水是生命的源泉
9、人人都要关心水、爱惜水、保护水
10、依法取水、合理用水,节约用水
11、全面规划、统筹兼顾、综合利用水资源
12、加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保护
13、水利是农业的。命脉
14、严厉打击盗窃和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的犯罪行为
15、防汛抗洪是全民的义务
16、加强水土保持,防止水土流失
17、任何单位和个人,引水、蓄水、排水、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18、使用供水工程供应的水,应供水单位缴纳水费
19、大水工程保护范围内,禁止进行爆破,打井、采石、取土
20、依法清障,确保防汛安全
21、禁止向河道垃圾和各类废弃物
22、节约用水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23、为了子孙后代,请节约水,保护水
24、认真贯彻《水法》,加强水政监察
25、人人要做执行《水法》的模范
26、禁止在河道内违章开采砂石
宣传保护河水的标语 篇6
1、发展水利,改善民生
2、坚持人水和谐,建设生态文明
3、大力推行节约用水,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
4、改善民生,共享水利发展成果
5、保护生态,维护河流健康生命
6、珍惜水,保护水,让水造福人类
7、保护植被,涵养水源,防治水土流失
8、保护水资源,保护水环境,防治水污染
9、加强农村水利工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10、节约用水,从我做起
11、推进依法行政,实现依法治水
12、保护水工程,人人有责
13、珍惜水资源,就是珍惜生命
14、以人为本,大力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15、落实科学发展观 节约保护水资源
16、落实科学发展观 推进民生水利
17、科学用水 和谐用水
18、保障饮水安全 维护生命健康
19、建设节水型社会 促进人水和谐
20、保护水资源 改善水环境
21、加强依法行政 推进民生水利
22、珍惜水 保护水 让水造福人类
23、保护植被涵养水源 防治水土流失
24、加强农村水利工作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25、防御水旱灾害 促进经济发展
26、加强洪水管理 保障防洪安全
27、节约用水 从我做起
28、加强河道管理 维护河湖健康
29、如果人类不从现在节约水源,保护环境,人类看到的最后一滴水将是自己的眼泪。
30、保护水资源,生命真永远。
31、人体的70%是水,你污染的水早晚也会污染你,把纯净的水留给下一代吧!
32、节约用水,从点滴开始。
33、节约用水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措施
34、节约用水,从我做起。
35、水是人的生命源泉。
36、节约用水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措施。
37、停止空谈,保护生命之源。
38、保护水资源,生命真永远。
河道治理方案 篇7
“能否设想有朝一日,河道两岸铺上的是我们的蜂窝排水模块?模块表层种有各种净化植物,形成两道可玩可用的绿色屏障。”灼热的夏日午后,当浙江农林大学**级农学专业学生诸葛亦弦站在杭州双龙港河畔,谈起关于这条臭黑河的治理思路时,掩不住兴奋劲。
日前,杭州城管委河道监管中心与“绿色浙江”联合启动城市河道水质改善创意大赛,就“调查监督”、“工程治理”和“绿色畅想”三个参赛板块向公众征集河道治理方案。诸葛亦弦作为负责人,带领同校其他五名相关专业的同学组成“蜜蜂团队”参与了此次比赛,并以其作品“双龙港蜜密花园”创意方案获得“绿色畅想”类板块二等奖(一等奖空缺)。
一条河的未来,因为自己的亲身参与,让这些高校学子心生期待。
蜂窝体系,构建蜜密花园
位于杭州西湖区蒋村街道的双龙港河道呈“L”形,全长1300多米。河道两岸与河水表面形成斜坡,其间穿插种植着茂密的常绿型乔木以及低矮灌木,每隔几百米还建有观景走廊及凉亭。
而在“蜜蜂团队”所提出的方案中,这里可以被改造为另外一番景象:一个个模块状的“蜂窝排水净化体系”将沿着河岸平铺至河床底部,取代了原先品种较为单一的茂密植被;承托有各类水生植物的生态浮床,依照一定比例点缀于河面之上,并配以LED灯光,起到水体修复及美化环境的双重作用;另外,河道的重要结点处皆设有主题广场,例如水车喷泉区、儿童沙滩区、老年健身区等,由此形成一个亲水、近水的“蜜密花园”。
据诸葛亦弦介绍,蜂窝结构的模块化设计是这一创意方案的核心,它源自国外一个利用蜂窝状设计改善河道水质的实际案例。每一层蜂窝体系都有一层滤膜,可以吸附水中的有毒有害物质,最表层则种植不同功能的植物。雨量较大时,不能通过地下径流及时排出的地表水,借由“蜂窝体系”的高度差一级一级跌落,经层层净化后最终排入河道。同时,还可将雨水收集贮藏在这一体系的每个小单元――“生态池”,用以在平时浇灌植被、滋润土壤或补充地下水,从而达到节水的目的。
此外,“蜂窝体系”采用“实时监测”,方便市民与水产生互动。“我们的设想是利用多个荷叶状蓄水池来落实,把它们设于河道两侧的人行区域,河水可以随时被抽上来经过市民检验,最后再把它们注入一系列种有植被的洼地。”诸葛亦弦这样描绘道。
实地调研,收获治水心得
“绿色畅想”并不等于“空想”。为了准备此次的创意方案,6名团队成员不仅积极向专业老师请教,查阅了大量的文献资料,还多次到双龙港河道及周边进行考察,拍摄了总共4000多张河道实景照片。
调研中,团队成员对于河道的污染现状也有了更多的认识:“一段一公里不到的河道,竟然有五六个排污口,排出的水又黑又臭,一面走一面还能看到有居民在河里洗衣、洗拖把,甚至给宠物洗澡……”诸葛亦弦告诉记者,原以为做好一条河道的治理方案已属不易,没想到河道整治是个大工程,既要有创新、有细节,更要着眼源头和整个流域的全局。
河道治理实施方案 篇8
河道标语
1、大力整治河道水环境、不断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2、搞好河道环境整治,造福子孙后代。
3、保护水环境、人人都有责。
4、保护河道环境,追求完美人生。
5、保护水环境,节约水资源。
6、金钱是一时的财富,环境是世代的瑰宝。
7、节水为荣——随时关上水龙头,别让水空流。
8、坚持人水和谐,建设生态文明。
9、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让河道岸更绿、水更清、流更畅。
10、保护母亲河,爱护大自然。
11、搞好河道管护,共创美好家园。
12、大力搞好河道整治、努力改善河道环境、不断提高生活水平。
13、请勿乱倒乱抛,保护河道环境。
14、污染环境,害人害已。
15、搞好河道环境整治、造福子孙后代。
16、全民开展河道整治,共创健康和谐环境。
17、加强水环境保护,建设水乡魅力之城。
18、水是生命的源泉,珍惜水源也就是珍惜人类的未来。
19、大力整治河道水环境,不断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20、保护水资源,改善水环境。
21、大力搞好河道整治,努力改善河道环境,不断提高生活水平。
22、提高水环境质量,共建生态美化家园。
23、科学防御洪涝灾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24、监护水源——保护水源就是保护生命。
25、弘扬优秀水文化,人水和谐利万家。
26、让我们共同行动,还家园碧水,蓝天。
27、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让河道岸更绿,水更清,流更畅。
28、保护环境,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29、保护河流生态,促进人与自然和谐。
30、积极推进农村河道综合整治、营造整洁优美的人居环境。
31、保护环境常抓不懈,保持清洁持之以恒。
32、加强河道管护、创造优美和谐的人居环境。
33、全民参与、全员动手、整治环境、建设人水和谐的新农村。
34、请保护河道,维护生命健康。
35、要做保护环境的有为之人,不做污染环境的。负罪之辈。
36、水是生命之源,爱惜水源,珍惜生命,珍惜未来。
37、推进依法行政,促进依法治水。
38、保护青山绿水、营造美好家园。
39、搞好河道管护、共创美好家园。
40、金钱是一时的财富、环境是世代的瑰宝。
41、请保护河道、维护生命健康。
42、加强农村水务建设,保进城乡协调发展。
43、保护水环境,人人都有责。
44、保护植被,涵养水源,防治水土流失。
45、保护青山绿水,营造美好家园。
46、让我们共同营造优美的水环境。
47、慎用清洁剂——尽量用肥皂,减少水污染。
48、保护生态环境,造福子孙后代。
49、推进水环境整治,建设环境友好型城市。
50、一水多用——让水重复使用。
51、保护环境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
52、积极推进农村河道综合整治,营造整洁优美的人居环境。
53、搞好河道环境整治、构建人水和谐社会。
54、污染环境,千夫指;保护环境,万人颂。
55、改善民生,共享水环境保护和建设成果。
56、加强河道管护,维护良好环境。
57、保障饮水安全,维护生命健康。
58、锁住黑龙保蓝天,治理污水护家园。
59、加强河道水质保护,促进经济持续发展。
60、珍惜水资源,保护水环境,防治水污染。
61、搞好河道环境整治,构建人水和谐社会。
62、加强河道管护,创造优美和谐的人居环境。
63、保护环境常抓不懈、保持清洁持之以恒。
64、加强河道管理,维护河湖健康。
65、依法保护水环境,促进人水和谐。
66、加强河道水质保护、促进经济持续发展。
67、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强化城市改革开放功能。
68、加强河道管护、维护良好环境。
69、可持续利用水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70、保护河道环境、追求完美人生。
71、加强水环境综合整治,努力创建节水型城市。
河道治理方案 篇9
**市人民政府令《**市河道管理办法》
第23号
《**市河道管理办法》已于**年6月12日经市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讨论透过,现予发布,自**年9月1日起施行。
市长 陈树隆
****年八月九日
**市河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河道堤防管理,保障防洪安全,发挥江河湖泊堤防的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河道(包括湖泊、人工水道、沟渠、撇洪沟、塘坝等)。
第三条 我市对河道的管理按水系实行分级管理与统一管理相结合的制度。
市区建成区内的河道仍按现有管理体制进行管理。
第四条 本市堤防中的涵闸、通道闸按照“谁使用、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由使用者或受益者负责闸门和启闭机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包括汛前封闭、汛中看护、汛后开启等),河道管理部门负责检查、监督和技术指导。
第五条 开发利用河道水、土资源和整治河道、防治水害应当全面规划、统筹兼顾、综合利用、讲求效益,服从流域综合规划和防洪的总体安排。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河道管理工作的领导,及时处理防汛和河道管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河道主管机关,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的河道主管机关。
第八条 市河道主管机关管理河道的主要职责:
(一)根据上级河道主管机关的规定确定本行政区域内河道的防洪标准;
(二)审查和转报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所建工程的规划设计,并监督实施;
(三)编制、执行本行政区域内河道堤防的岁修计划;
(四)制定、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防洪调度方案;
(五)拟定本行政区域内河道清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督促实施;
(六)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河道综合开发利用、防治水害规划;
(七)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河道水政监察巡查制度;
(八)负责处理一、二级堤防和跨县(区)河道管理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 县(区)河道主管机关管理河道的主要职责:
(一)审查转报本行政区域内河道管理范围内所建工程的规划设计;
(二)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执行本行政区域内河道的综合开发利用规划、防治水害规划、防洪调度方案和清障计划;
(三)管理、维修本行政区域内的河道,持续工程安全完整;
(四)筹集并统筹安排河道工程维护、除险加固、更新改造和管理运用等专项经费;
(五)建立本行政区域内河道水政监察巡查制度;
(六)处理本行政区域内河道管理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 市、县(区)河道管理机构行使同级河道主管机关授予的职权,具体实施管辖区域内的河道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繁昌县、三山区设立的长江河道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长江河道的管理工作,业务上理解市河道管理机构的指导。各县设立的内河河道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内河河道的管理工作。五万亩以上圩口按管辖区域设立的河道管理机构,行使县河道主管机关授予的职权,负责管辖区域内河道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 河道整治与建设
第十二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河道整治、修建工程,建设单位和个人在按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审批手续前,务必按下列程序将工程建设方案报河道主管机关审查:
(一)在市长江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工程的,由工程所在地河道管理机构提出意见经同级河道主管机关初审,逐级上报省河道主管机关审查;
(二)在城南、城北防洪圈堤管理范围内整治河道、修建工程的,由工程所在地河道管理机构提出意见,报市河道主管机关审查;
(三)在其他河道管理范围内兴建工程,由工程所在地河道主管机关审查。跨县(区)的河道报市河道主管机关审查。
涉及岸线的,应依法取得岸线使用许可;涉及航道的,应事先征求交通、海事、港航部门的意见。
第十三条 经批准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工程的建设单位或个人,务必按审查意见和审查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施工中应当理解河道主管机关及河道管理机构的监督、指导,竣工后应有河道主管机关及河道管理机构参加验收,确认贴合防洪安全标准的,方可启用。
第十四条 河道的设计洪水位,务必以河道主管机关确定的数据为准。
跨越河道的桥梁和栈桥等建筑物,其梁底务必高于设计洪水位,并贴合防洪和航运的要求。
跨越河道的管道、线路的净空高度务必贴合防洪和航运的要求。
在河道两岸及滩地修建码头、泵房、船台、道路等建筑物及设施,一般不得伸出岸滩或超出滩地的高程。确需伸出岸滩或高出滩地的,应尽可能减少阻水面积,并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
第十五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的工程所涉及堤段的维修、管理和防汛任务,在建设期间由建设单位负责,工程交付使用后由使用单位负责,河道主管机关及河道管理机构应当检查、监督和指导。
第十六条 确需利用堤防或护堤地兼做公路的,务必按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程序履行报批手续,并按规定要求施工。
未铺路面的堤防,在泥泞期间,除防汛抢险车辆外,其他车辆不得通行;已铺路面的堤防,除防汛抢险车辆外,河道管理机构应根据路面铺设标准对其他车辆限制通行。
第十七条 城镇建设和发展不得占用河道滩地。沿河城镇在编制和审查规划时,应当事先征求河道主管机关的意见。
第四章 河道保护
第十八条 有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两岸堤防及护堤地;无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为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以内的区域;长江干堤及其成圈堤防的以山代堤段,其管理范围不小于相邻堤防的。管理范围。
第十九条 堤防两侧务必有护堤地,凡已预留、征用、划拨、历史构成或公认的护堤地,包括堆土区、加固堤防填塘区、外滩地、压渗平台、防渗铺盖和减压井等,属于国家所有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由市、县(区)人民政府登记造册,确权发证,埋设界桩,由河道管理机构负责管理使用;属于群众所有的,其使用理解河道管理机构监督、管理。
新建堤防或尚无护堤地的堤段,由市、县(区)人民政府按批准的堤防设计标准划定护堤地:
(一)长江江堤,临水侧不得少于50米,背水侧不得少于30米;
(二)市区的钢筋砼防洪墙,临水侧所有的坡地、滩地,背水侧从原土堤脚起不得少于10米,从防洪墙起不得少于15米;土堤临水侧不得少于30米,背水侧不得少于20米;
(三)5万亩以上圩口堤防,临水侧不得少于30米,背水侧不得少于20米;
(四)其他河道的堤防,临水侧和背水侧均不得少于10米。
第二十条 堤防两侧营造防护林、条,务必贴合防洪安全要求。
河道堤防的防护林、条,由河道管理机构负责组织营造和管理,间伐、更新务必经县以上河道主管机关批准;进行抚育、更新性采伐和用于防汛抢险的采伐,按国家规定免交育林基金。
第二十一条 禁止从事下列活动:
(一)在河道内修建围墙、围滩、房屋等阻水、挑流工程,设置拦河渔具,弃置矿渣、煤灰、泥土、垃圾、沉船、排筏;
(二)擅自在堤防、护堤地范围内建房、放牧、开渠、打井、挖窖、立窑、埋葬、挖塘、取土、采砂石、爆破、开展集市贸易;
(三)在堤防安全保护区进行打井、钻探、爆破、挖筑池塘、采石、取土等危及堤防安全活动;
(四)在堤身铲草皮,挖堤筑路,傍堤蓄水;
(五)在堤身防渗铺盖、压渗平台上植树;
(六)在堤身、岸坡及临河十米宽的滩地上耕种;
(七)在河道防护林以外的河滩地、行洪通道内栽植高杆作物;
(八)在水闸管理范围的水域内捕鱼、停船(闸管单位因工作需要除外)。
第二十二条 禁止在城市防洪墙顶平台及通道行驶各类车辆,损坏防洪墙设施、翻越栏杆、穿越和跨越防洪墙进行黄砂运输等活动。
第二十三条 进行下列活动,务必报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涉及其他部门的,由河道主管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批准:
(一)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石、取土、淘金等;
(二)在河滩地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和修建工程设施;
(三)填高河滩地面、向河道内抛石、沉梢以及进行其他影响河道泄洪和堤防安全的活动;
在内河河道内采砂,务必领取河道主管机关颁发的批准证书,方可开采;在长江河道内采砂依据国务院《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长江堤防、城市圈堤、5万亩以上圩口堤防等重要堤防应当划定安全保护区(一般堤段管理范围外100米内,砂基堤段管理范围外200米内)。在安全保护区内一般不得钻探、爆破、挖矿、打井、挖塘等,特殊状况确需进行的,应征得河道主管机关同意。
第二十五条 在河道、涵闸管理范围内禁止堆放、�A倒、掩埋、排放污染水体的物体。禁止在河道内清洗装贮过油类或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容器。
因排污危害水工程安全的,河道主管机关有权责令排污单位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排污单位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二十六条 开发利用河道管理范围的水、土资源,应贴合江河综合利用规划,不得影响防洪安全,不得损坏堤防和水工程。
河道滩地不得占用,确需临时占用的,应当经当地河道管理单位同意,严格控制占用时光,并按规定向河道管理部门缴纳占用补偿费。
第五章 河道清障
第二十七条 下列阻水障碍,务必限期改建或者予以清除:
(一)严重束水危及安全泄洪的桥梁,未经批准在河道内修建影响安全泄洪的码头、栈桥、泵房、船台、渡口等;
(二)河滩地上的围堤、围墙、房屋、高杆植物(防浪林除外)及其他阻水建筑物;
(三)河滩地及行洪区内修建的影响行洪安全的道路、渠堤;
(四)河道内弃置的矿渣、砂石、煤灰、垃圾、泥土等;
(五)河道内堆放的影响行洪的物料,设置的拦河渔具,沉置的船、排筏;
(六)按规定需要铲除、铲低的生产圩堤;
(七)其他影响河道安全泄洪的阻水障碍物。
第二十八条 长江干堤、5万亩以上圩口堤防堤身及护堤地内已有的各类危及防洪安全的建筑物务必限期拆除。
第二十九条 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阻水及危及防洪安全的障碍物,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由河道主管机关提出清障计划和实施方案,由市、县(区)防汛指挥部责令设障者在规定的期限内清除。逾期不清除的,由市、县(区)防汛指挥部组织强行清除,并由设障者负担全部清障费用。
第六章 经 费
第三十条 河道堤防的运行管理费用,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由市、县(区)、乡(镇)人民政府分别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第三十一条 受益范围明确的防洪工程,河道主管机关依据规定向受益区的工商企业、农场、城镇居民和个体经营者,收取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征收办法及标准由市河道主管机关会同市财政、物价部门另行制定。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二条 建设项目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土地、设施或损坏河道工程的,建设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第三十三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取土等,务必向河道主管机关或河道管理机构缴纳河道管理费。
第三十四条 河道主管机关收取的费用,纳入同级财政统一管理,专项用于堤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和设施的更新改造,结余资金可连年结转使用,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和挪作他用。
第七章 罚 则
第三十五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恢复原状;逾期不拆除、不恢复原状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单位或者个人负担,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修建水工程,或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且防洪法未作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有关手续;逾期不补办或者补办未被批准的,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逾期不拆除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单位或者个人负担,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虽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但未按照要求修建前款所列工程设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按照情节轻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除障碍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在江河、湖泊、水库、运河、渠道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和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杆作物的;
(二)围湖造地或者未经批准围垦河道的。
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职责:
(一)侵占、毁坏堤防、护坡、护岸、闸坝等水工程及其设施,毁坏防汛、水文监测、水文地质监测设施的;
(二)在水工程保护范围内,从事影响水工程运行和危害水工程安全的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活动的。
第三十八条 在长江河道内非法采砂的,按照《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及《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九条 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对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起诉,又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条 妨碍河道监理、河道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第四十一条 河道主管机关、河道管理机构和闸管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和滥用职权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河道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由市水务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自**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