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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五好家庭评选活动方案范文汇总两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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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五好家庭评选活动方案范文(通用2篇)

社区五好家庭评选活动方案范文 篇1

为进一步推动全民健身运动的深入开展,倡导健身理念,号召更多市民参与到健身队伍中来,市体育局决定在全市开展寿光市20xx年“体育之星”系列活动。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活动原则

本次系列活动,坚持重在基层、面向全市,由各单项体育运动协会、体育俱乐部各司其责,通过分区赛、选拔赛、积分赛等形式层层选拔,市体育局、体育运动协会组织年终总决赛,决出各项健身活动项目的“体育之星”

二、参加人员

寿光籍或寿光常住人口均可报名参加“体育之星”活动。

三、活动安排

寿光市“体育之星”活动分预赛、分区赛、积分赛、选拔赛、决赛等比赛形式进行。

(一)“乒乓球运动之星”活动

寿光市20xx年“乒乓球运动之星”比赛设男女混合团体赛。每个团体报2名男队员、1名女队员,队员年龄之和不低于110,比赛采取五场三胜制,前三场所有队员必须都出场,比赛顺序为混双、男双、混双、男单、女单

第一阶段为选拔阶段(2月—9月):由寿光市乒乓球运动协会牵头负责整个选拔活动安排,参加分区选拔赛的选手取得决赛资格后由乒乓球运动协会及时将名单报市体育局群体科。决赛时,参赛选手可重新自由组队。每个团体成员20xx年“乒乓球运动之星”称号获得者不得超过两名。

第二阶段为总决赛(10月):前六名表彰为寿光市20xx年“乒乓球运动之星”。

(二)“羽毛球运动之星”活动

寿光市20xx年“羽毛球运动之星”比赛设男女混合团体赛。每个团体报3名男队员、1名女队员,队员年龄之和不低于145,比赛采取五场三胜制,前三场所有队员必须都出场,比赛顺序为混双、男双、女单、男双、混双。

第一阶段初选阶段(3月—10月):以羽毛球运动协会为依托进行选拔赛,成绩优秀的运动员获得年终决赛资格,并由主办方及时将名单报市体育局群体科。决赛时,参赛选手可重新自由组队。每个团体20xx年“羽毛球运动之星”称号获得者不得超过两名。

第二阶段为总决赛(11月):前六名表彰为寿光市20xx年“羽毛球运动之星”。

(三)“体育舞蹈之星”活动

体育舞蹈比赛年终决赛分学生组、成人组。

第一阶段初选阶段(3月—8月):寿光市体育舞蹈运动协会分设侯镇、稻田、孙集、圣城、上口、田马六个赛区举行选拔赛,各赛区成绩优秀的选手进入年终总决赛。在初选比赛结束后,主办方及时将获得决赛资格的运动员名单报市体育局群体科。

第二阶段为总决赛(10月):年终总决赛,学生组前六名,成人组前两名表彰为寿光市20xx年“体育舞蹈之星”。

(四)“自行车运动之星”活动

寿光市20xx年“自行车运动之星”根据本年度个人参加市体育局组织或由寿光市自行车运动协会组织、市体育局备案的骑行活动的次数、比赛成绩等情况综合评定。

1、计分办法

(1)参与分:参加市体育局组织或由寿光市自行车运动协会组织、市体育局备案的自行车骑行活动,每人次加100分;

(2)成绩分:参加市体育局组织(备案)的自行车比赛,在计取参与分的基础上,根据比赛成绩再给予成绩分;

(3)培训分:参加由各级体育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并获得相应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格证书的可按寿光、潍坊、省、国家分别加20、30、50、100分;

(4)对全年参加市体育局组织(备案)的自行车骑行活动的运动员在原有基础上再加50分。

2、报送材料

个人事迹材料(500—800字)

3、审核及批准

由市体育局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

4、表彰

男女各前六名被授予寿光市20xx年“自行车运动之星”荣誉称号。

(五)“武术运动之星”活动

武术年终决赛为个人赛。

第一阶段初选阶段(3月—9月):由寿光市武术运动协会统一组织评选小组,在太极梅花螳螂拳推广中心、太极拳推广中心、道中国术馆等通过比赛选拔成绩优秀的武术选手进入年终总决赛。比赛结束后由主办方及时将获得决赛资格的选手名单报市体育局群体科。

第二阶段为总决赛(10月):前十二名表彰为寿光市20xx年“武术运动之星”,20xx年“武术运动之星”不再参加评选。

(六)“棋类运动之星”活动

棋类运动之星分设象棋和围棋项目,比赛年终决赛设个人赛。

第一阶段选拔阶段(2月—10月):以寿光市棋类运动协会月赛形式组织,每次比赛前八名取得年终总决赛资格。月赛进入前八名运动员名单在比赛结束后及时由协会报市体育局群体科。

第二阶段为总决赛(11月):表彰象棋前六名选手为寿光市20xx年“象棋之星”,围棋前三名选手为“围棋之星”。

(七)“网球运动之星”活动

网球年终决赛设男子单打比赛。

第一阶段交流学习阶段(2月—10月):寿光市网球运动协会平时可组织网球爱好者互相学习交流,成绩优秀者由协会推荐参加年终总决赛。在第一阶段结束后,协会将获得决赛权的运动员名单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市体育局群体科。

第二阶段为总决赛(11月):前六名表彰为20xx年度寿光市“网球运动之星”。

(八)老年人“健身之星”活动

根据本年度个人参加我市及上级活动的次数、成绩等情况综合评定寿光市20xx年老年人“健身之星”。

1、入选条件

(1)截至20xx年1月1日女子年龄不低于54周岁,男子年龄不低于59周岁;

(2)经常参加我市及上级组织的群众体育活动。

2、计分办法

(1)参与分:参加由我市体育局、潍坊市体育局、省体育局及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健身气功活动每人次分别加10分、30分、50分、100分,以体育局备案为准;

(2)成绩分:在寿光、潍坊、省、全国比赛成绩按照奖牌、证书分别以10、30、50、100分计取;

(3)培训分:参加由体育局组织的业务培训,并获得相应培训成绩的可由市体育局按潍坊、省、国家分别加分加20、30、50分。

3、报送材料

(1)个人事迹材料(500—800字);

(2)参赛材料(如照片、成绩证书等)。

4、审核及批准

由市体育局组成评选委员会,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

5、表彰

总分成绩在前12名的选手,获得寿光市20xx年老年人“健身之星”称号。

(九)“健身气功之星”

根据本年度个人参加我市及上级活动的次数、成绩等情况综合评定寿光市20xx年“健身气功之星”。

1、计分办法

(1)参与分:参加由我市体育局、潍坊市体育局、省体育局及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健身气功活动每人次分别加10分、30分、50分、100分,以体育局备案为准;

(2)成绩分:在寿光、潍坊、省、全国比赛成绩按照奖牌、证书分别以10、30、50、100分计取;

(3)培训分:参加由体育局组织的业务培训,并获得相应培训成绩的可由市体育局按潍坊、省、国家分别加分加20、30、50分。

2、报送材料

个人事迹材料(500—800字)

3、审核及批准

由市体育局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

4、表彰

总分成绩在前八名的选手获得寿光市20xx年“健身气功之星”称号。

(十)“运动达人”活动

“运动达人”根据本年度个人参加市体育局组织及以上体育部门、行业协会组织并由市体育局备案的非以上九项运动项目(如毽球、户外运动、跆拳道等)的次数、比赛成绩及个人对该项目推广的贡献等情况综合评定。

1、计分办法

(1)参与分:根据参加我市体育局及上级单位组织的群众体育活动的次数酌情加分,以体育局备案为准;

(2)成绩分:在寿光、潍坊、省、全国比赛成绩按照奖牌、证书分别以10、30、50、100分计取;

2、报送材料

个人事迹材料(500—800字)

3、审核及批准

由市体育局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

4、表彰

表彰十二名运动员为寿光市20xx年“运动达人”荣誉称号。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协会、俱乐部要高度重视寿光市20xx年“体育之星”系列活动,将其作为促进寿光群众体育发展,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广泛宣传、充分动员、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协会根据活动方案要求制定详细的活动实施方案,并及时报送体育局群体科。

本次系列活动于11月全部结束后,在寿光市周末群众大舞台举办“体育之星”系列活动颁奖晚会。

社区五好家庭评选活动方案范文 篇2

根据市、区妇联文件精神,大桥街道决定在街道范围内开展20xx年度评选表彰“最美家庭”“五好文明家庭”“好婆婆”“好媳妇”“最美巾帼志愿者”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好家风,助力好社风。

二、活动时间

20xx年3月—5月期间,集中开展寻找和评选活动,并贯之全年、深入推进。

三、推荐条件

(一)“最美家庭”: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坚持零门槛,不设定具体标准,凡我街道范围内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在家风优良、家教有方、夫妻和睦、孝老爱亲、子女成才、勤俭持家、脱贫致富、热心公益、邻里互助等方面群众认可、表现特别突出、事迹特别感人的家庭,均可参加。

(二)“五好文明家庭”:爱国守法,热心公益好;学习进取,爱岗敬业好;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好;移风易俗,优生优育好;勤俭持家,保护环境好。

(三)“好婆婆”:治家有方,婆媳关系好;爱护晚辈,教育子女好;亲友邻里,团结互助好;为人正派,个人威望好;崇尚科学,生活方式好。

(四)“好媳妇”:孝敬长辈,赡养老人好;互敬互爱,夫妻关系好;勤俭持家,教育子女好;亲友和睦,邻里关系好;遵纪守法,道德观念好;关心社会,热心公益好。

(五)“最美巾帼志愿者”: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品德高尚,无私奉献。

四、活动安排

(一)宣传启动阶段(3月)

20xx年“三八”国际妇女节前,正式启动寻找“最美家庭” “五好文明家庭”“ 好婆婆”“好媳妇”“最美巾帼志愿者”活动,并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及各种新媒体,广泛发布活动消息,吸引广大家庭参与。

(二)推荐报名阶段(3月至4月中旬)

活动启动后,即可接受推荐报名。候选家庭推荐将通过他荐或自荐、组织推荐等多种方式进行。

1、他荐或自荐:街道各村(社区)“妇女之家”都要设立报名点,接受群众就近推荐或者自荐。

2、组织推荐:在家庭自荐、群众推荐、层层遴选的基础上,各村(社区)认真做好评选、审核、公示工作,请各村(社区)择优选择“最美家庭”“五好文明家庭”“ 好婆婆”“好媳妇”“最美巾帼志愿者”于4月25日前报街道妇联。

(三)评选公示阶段(4月底至5月初)

由街道妇联、区妇联在充分讨论、认真比选的基础上,对被推荐家庭事迹进行审核审定,最终评选结果向社会公示。

(四)表彰宣传阶段(五月初)

在疫情防控允许的情况下,在5月份母亲节期间,表彰街道3户“最美家庭”、3户“五好文明家庭”、3名“好婆婆”、3名“好媳妇”和6户“最美巾帼志愿者”代表,并通过多种途径在全街道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

五、丰富载体

(一)注重弘扬家风家训,诠释家庭美德。各村(社区)要通过“晒家风亮家训”评比、“好家风好家训”故事宣讲、编印发放家庭故事集等多种形式,挖掘、展现蕴藏在广大家庭中的好家风好家训;要积极利用微信、网站等平台,发动群众自荐、推荐身边的好家风、家训,激发群众树家风、传家训的热情;要开展形式多样的亲子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未成年人注重自身修养、注意行为举止、传承家庭美德。

(二)注重展示家庭文化,增强广泛互动。借力媒体,与市广播电视台联合举办全市家庭才艺展示比赛,通过“我说我家、我唱我家、我演我家、我画我家”等形式,丰富家庭文化生活,展示家庭才艺文化、秀出美好家庭生活。同时发动巾帼志愿者开展送科教、文体、卫生、法律进家庭活动,加强公共文化场所管理,倡导全民健身,提升居民文化素养,养成健康向上、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

(三)注重践行家庭文明,助力文明创建。以家庭为着力点,发挥妇女的独特优势,开展“凝聚巾帼力量 共创文明城市”主题活动和“平安家庭”“廉洁家庭”“低碳家庭”等各类特色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引导妇女和家庭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让言行更文明、让家风更美好、让社区更和乐、让城市更发展,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六、有关要求

(一)各村(社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活动方案,确保活动扎实推进。可选取本村(社区)“妇女之家”,作为活动开展的“先行地”、“领头羊”,发挥示范和榜样作用,将活动向机关、企业、部队延伸,进一步拓展家庭文明建设的工作领域。

(二)各村(社区)在寻找和评选过程中,要注重挖掘“最美爸妈”、“最美儿女”等“最美家庭成员”典型,使参与活动的人群和家庭类型更丰富,活动覆盖范围更广泛,相关典型择优报送区妇联,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三)各村(社区)报送候选家庭时,要填报分类推荐表和花名册(均需加盖公章)、1000字以内事迹材料(材料应包含家风家训、家庭简介、家庭故事等内容,一式二份并附电子版),按时间要求报街道妇联。推荐的候选家庭事迹务必真实可靠,如有不实现象,一律取消参评资格。活动期间,要及时向街道妇联报送活动开展情况、工作进度和富有创意的做法,可根据条件和实际情况上报视频、图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