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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傣族民族的过年风俗优秀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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傣(Dai)族,中国的少数民族之一,中华民族的一部分。那么属于傣族的风俗习惯都有些什么呢?你了解过傣族吗?下面是整理的傣族民族的过年风俗优秀4篇,在大家参照的同时,也可以分享一下给您最好的朋友。

傣族的形象服饰 篇1

女性

妇女传统着窄袖短衣和筒裙。

西双版纳傣族妇女,着白色或绯色内衣,腰身细小,下摆宽,下着各色筒裙。

德宏芒市等地妇女,婚前着浅色大襟短衫,长裤,束小围腰,婚后改着对襟短衫,黑色筒裙。

内地傣族妇女服装与边疆大体相同,但有地区性特点,往往因此被其他民族称为“花腰傣”、“大袖傣”等。如玉溪市新平的傣族妇女用长达丈余的特制花腰带系筒裙,由此而得名“花腰傣”。她们的服装以黑色、红色基调为主,贴身的短褂长及上腰部,领口用细银泡拼成上下交错的菱形图案,腰间装饰长达五、六米的绣花腰带,头戴尖顶“鸡枞”斗笠帽,帽沿上翘。

“花腰傣”独具魅力的头饰、服饰,与晋宁石寨山、江川李家山出土的滇国青铜器上的人物十分相似,有着椎髻、短襟衣、筒裙等共同特征,证明了两者之间的一脉相承。

男性

傣族男子着无领对襟或大襟小袖短衫,下着长管裤,冷天披毛毡,

多用白布或青布包头。男子文身的习俗很普遍,既表示勇敢,又可以驱邪护身、装饰身体。

男孩到11岁左右,即请人文身,文身的图形大多以虎、豹、狮、龙、蛇、鹰为主。所文部位大多是四肢、胸腹、背部,一般文一条腿需两天,文全身需七至八天。

傣族的风俗禁忌 篇2

1、劳作生活中的性别禁忌男人不能接触女人专用的小锄、农具、织机。男人忌讳从猪槽上跨过,否则会失去男人的魅力;女人忌讳接触男人的武器、猎具,不能进入男人的会所。

妇女忌讳爬到房梁上取、放东西;忌讳将扫帚举过男人的头顶;忌讳从男人睡的枕头上方走过。傣族有妇女不上宴席的习俗。

妇女忌讳上楼;必须上楼时,要示意男人避开,否则是不吉利的。傣族旧时中厅设的床位也忌讳妇女坐卧。妇女忌讳在男人面前频频而过,妇女从长辈或男人面前走过时,要将裙子收拢在双腿膝间,弯下腰轻步而过,嘴里要不停地说着“苏玛,苏玛,(傣语音译,即“对不起”的意思)”。

2、饮食禁忌过去,傣族在获得丰收或捕猎到食物后必须先祭祀祖先神灵,感谢神明的保佑,然后再自己食用。

在待客饮食方面也有一些禁忌,不用白颜色的鸡、水香菜、滑苔和螺蛳四菜同时招待朋友,否则会有无形的障碍阻隔两人交往,哪怕同在一个乡村或城市,两人也难以见到面,对待在他乡工作的家人也存在这种饮食禁忌。

餐桌不能摆放在主梁下,否则冲撞主梁,对家神和居室不利。小孩子不能吃鸡脚,吃了不会织布编箩箩;不能吃鸡腰,吃了会断牙齿,会肩疼头痛;不能吃鸡屁股,吃了嘴会长。蒸饭时,忌甑子发生声音,否则是不吉利的预兆,要请人送鬼。

3、入宅禁忌

傣族禁忌坐门槛,认为门槛是人、鬼必经之道。

傣族都习惯住在楼上,而楼上卧室只有一块隔板与客厅相分,卧室中没有隔板分成小间,几代人都住在里面,用蚊帐分开,中间有一定间隔,分门进出,不是自家人(血亲)不得进内室;同时忌讳外人窥看,因为会得罪“家神”。

过去的习俗规定,若男客人窥看了主人的卧室,就要做主人的上门女婿,或到主人家做三年苦工,若是女客人也要到主人家服役三年。因此,千万不要因神秘感而窥看主人的卧室,虽然现在打破了过去的俗规,但窥看傣家卧室始终是不受欢迎的。外人不得在灯上点烟,否则认为抽走了“神光”。

4、清洁禁忌傣族是个爱美,爱干净的民族,对环境卫生也有一些禁忌。房里的垃圾,过了中午不能往外倒;晚饭后掉下的饭菜不能扫,扫了认为不吉利。

火塘上面及整个房顶,不是十五、三十两天不能扫,扫了认为不吉利。对村内外河水的使用法则是上游用水,禁止洗澡洗衣服,不能在三岔河口洗澡。忌讳在家里剪指甲;忌讳外人蓬乱着头发进寨子。

5、服饰禁忌

(1)傣族衣冠忌穿着随便,尤其忌反穿衣等。

穿着打扮方面,亦忌男女不辨,忌讳男穿女服,或者女着男装。

缝补也有禁忌:衣物破了,需要立即缝补起来,否则不吉;缝补衣服时,忌讳穿在身上缝补;破裤子的布不能用来补上衣,补了运气不好,做生意不赚钱,卖东西无人要;忌用白线补衣服,补了上山打猎时,会被别人当成马鹿打。

(2)服饰放置的禁忌:禁忌在不适当的时候到不适当的地方晾晒,忌讳将妇女和小孩的衣物在夜间晾置在室外,恐怕贼星或沾染上鬼崇邪气。

晒衣服时,上衣要晒在高处,裤子和裙子要晒在低处;男人所用的衣服、帽子或包头巾,妇女禁忌跨过;男人忌讳从晾晒着的妇女的衣裤下走过,那样如同女子从男人的头上跨过,是男人的耻辱和不幸,为了避免这种事情发生,禁忌妇女的衣裙晾晒到过路的地方,人们路过的地方不能拉扯晒衣绳;禁忌妇女的衣裙晒得很高;忌讳从衣物上跨过或踏踩、弄坏衣物。忌用衣服当枕头。

6、房屋禁忌傣族盖房子的木料,禁忌有两股叉,不然打雷会着火;有三股叉的木料只能砍二股,否则会有鬼。家内换了火塘一定要换楼梯,换了楼梯也一定要换火塘。楼梯只能做七级、九级的或十一级的,否则会病死。楼梯对面禁忌有横梁,否则鬼会进房子。楼梯侧面只能是空的,否则与召片领一样了,要罚款。

傣族的起源介绍 篇3

迁徙说

其中影响最大的一种说法为“南下说”,该说法认为傣族源于川北陕南地区、阿尔泰山地区等中国北方或更远的地方,在其他民族的驱逐下不断南下,在迁徙的过程中,傣族一度停留在了云南,并建立起了南诏王国,在忽必烈平大理以后,傣族被迫继续南迁至云南南部及东南亚一带,该观点由于研究的深入已被越来越多的学者所放弃。

其他还有起源于印度尼西亚群岛、两广云贵地区等说法。

随着对傣族民族文献研究的深入,迁徙说得到了越来越多证据的支撑,如《本勐傣泐西双邦》、《西贺勐龙》、《巴沙坦》等,这些文献显示傣族居住区的土著主要为拉瓦人、克木人、孟人、孔人等,傣族为后来迁徙进入的。

一些学者从语言学角度出发,提出了傣族先民曾与壮族先民在同一个地域生活的观点,认为傣族是从广西地区迁出的,但郑晓云认为由于不同族源的民族使用同一语言的原因有很多,这一研究方法并不能说明傣族的起源。

土著说

该观点认为傣族自古以来就居住在红河以西到伊洛瓦底江上游,沿至印度曼尼坡的弧形地带,其形成是经济文化发展的自然结果,并非迁徙的结果。但就傣族是何种土著居民演化而来则有不同说法,如黄惠焜认为傣族先民为古越人,陈吕范则认为傣族是由掸人演化而来。

其中以源于古越人影响最大,该说法认为汉文史籍中的“滇越”、“掸国”、“越裳”、“蓬国”等为傣族先民所建立的国家,但也有学者对该观点提出了质疑,如:何平认为“滇越”、“掸国”、“越裳”、“蓬国”等与傣族先民没有关系;郑晓云认为百越并不是一个民族,自然也没有民族的沿袭性。

傣族的地区风俗 篇4

滇南地区

滇南地区的傣族,解放前还保留着较多对偶婚的残余,表现为家庭和婚姻关系不是很稳定,结婚、离婚比较自由。但由于家族和村社的存在,青年的婚姻直接关系他们对家族和村社所应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因此需要家族长和村社头人的同意。

男女双方恋爱成熟,男方即请自己的舅父、姨母前去女方提亲。这时,女方父母一般照例不发言,由家族长和本村社头人答话,询问“上门”年限和如何宴请亲友等,经族长头人认可即可结婚。婚后男方必须如约到女家劳动数年才能把妻子接回。另立家庭时,由村社分给“份地”。假若双方意见不合,征得头人同意,互递一对蜡条就算办了离婚手续;如果男方离家数月没有音信,女方可以另找配偶;一方死去,不管年纪多大,也要办离婚手续,即以蜡条一对放在死者棺上,将棺材送至楼口,即表示与死者离异。

滇西地区

滇西地区的傣族,家庭婚姻具有更为鲜明的封建色彩,婚姻完全建立在买卖和包办的基础上。一般彩礼合三百元,还有其他名目繁多的费用,如要负担“开门钱”、“关门钱”、“拜堂钱”、“佛爷费”、“认亲费”、“媒人费”等,达十几种。这实质上成了妇女的身价。

不少家庭贫困的青年男子,由于无法负担这一笔费用,便采取了偷亲、捡婚的形式,即男女双方感情成熟后,确定“抢婚”日期。男青年陪其伙伴,身带砍刀、铜钱,到预定地点埋伏,待姑娘走来,“抢”着就跑。姑娘假意呼喊通知家人,男方将铜钱撤下逃去。既成事实便托媒人到女方家提亲,双方邀请头人、亲友会商解决,聘礼定后,才正式过门成亲。

此外,在滇西地区的傣族,入赘的现象也较普遍,但在性质上和滇南地区的傣族已完全不同,它不是原始习俗的遗留,而是封建婚姻的产物。入赘的人社会地位极低,他们的子女没有财产继承权。

滇西南地区

滇西南地区的傣族,以临沧耿马、普洱孟连为代表,家庭婚姻形态既有对偶婚的残余,又有浓厚的封建色彩,应该是滇南地区傣族与滇西地区傣族婚俗观念的有效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