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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模式的基本逻辑范文优秀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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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模式的基本逻辑 篇1

关键词:商业模式;分类;价值;战略新兴产业

中图分类号:F710;F276.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409(2013)07-0018-06

1 引言

随着互联网和信息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外界环境与企业内在经营管理发生了巨大变化,出现了“很多过去的经典理论都无法解决的新问题”[1]。

随着学术界与企业界对“商业模式”这一

新的研究单元

的日益关注,新经济时代下的企业竞争已被看成是商业模式优劣的竞争。目前,对“商业模式”基本内涵的界定,学术界和企业界还没有一个公认的概念。

本文基于二维价值维度给出商业模式概念框架,着重提出了商业模式的分类方法,并通过战略新兴产业的样本公司数据对这一分类方法的有效性进行了检验。

2 理论回顾与基础模型

21 相关文献综述

国内外对于商业模式概念的界定似乎有很多提法,人们从不同的视角入手,给商业模式下了许多定义。大致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种常见的说法:如“方法说”[2,3]、“逻辑说”[4]、“故事说”[5]、“关系说”[6]、“整合说”[7~9]、“规则说”[10]等。关于商业模式的组成要素,更是众说纷纭,少则三个要素,多则十几个要素,有的是单层一级要素,有的则包含二级子要素。

国外对于商业模式的分类方法可以归纳为两大类:一种是通过若干因素和标准构建出某种逻辑推理;另一种是通过案例分析归纳出一些经典的模式。第一种分类方法,人们采取的是先定义商业模式的维度或组成要素,然后再对各维度(或组成要素)的类型或等级分类,组合后形成不同的商业模式类型[11~14]。另一种方法则是通过案例归纳,类似枚举的方法,而且往往集中在某些行业里[2,3][15],如互联网行业。

国内研究商业模式的学者还不太多。在有关商业模式的分类方法上,有学者提出了基于内在构成要素的分类、基于外在环境因素的分类以及基于二者混合的分类方法[16],还有学者提出基于价值链理论的分类方法[17]。

迄今为止,对商业模式分类功能的实证检验分析,基本与机理分析的框架相脱离,虽然模型检验证实了一部分理论假设,但并未对主流理论的机理分析结论提供支持。

22 研究基础模型

在对商业模式定义的过程中,学者大都提到了“价值”、“架构”、“说明”、“描述”等字眼,尤其是对商业模式与顾客价值和企业价值之间关系的认同基本达成一致。对商业模式的识别,人们已经取得的共识是——商业模式是一种可以带来价值创造和价值获取的逻辑机制[1,2][5,6][10][13][18~23]。本文在前人基础上,对商业模式提出下列定义:“商业模式是一种在特定情境功能下,企业进行价值创造和价值获取活动及其相互关系的结构体系,它是由价值主张、价值网络、核心资源以及收入组合四个要素构成的整合框架”。商业模式既是价值创造,同时也伴随着价值获取这里的价值创造主要指给顾客带来的价值,价值获取主要是企业方带来的价值。,在其四个构成要素中,同时都发生着价值创造和价值获取活动(见图1)。

3 研究设计

31 研究思路与方法

本文的研究思路是对所选取的样本企业进行四个板块组成要素间、两个维度上的具体测评,把测评结果总结在样本分布表中,可辨识出样本企业的形成类别情况。再用不同类别的业绩指标来检验不同类别之间的方差,是否满足方差分析要求,即各组间是否存在显著性差异,拒绝零假设。

具体对样本公司的商业模式进行分类的思路为按照“价值创造”与“价值获取”两个维度,采用定类量尺工具测评。为简便操作,每种维度只分为“高”、“低”两种类别,每一个板块有4种情况,4个板块共有256种组合方式,即在256种理论类别中,研究出样本企业的类别分布,并验证该类别的分布是否有效。 设计思路见图2。

32 研究假设

商业模式的基本逻辑 篇2

关键词:商业模式;结构体系;价值创造

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信息技术革命,不仅改变了人们的工作生活方式,也改变了企业的运作方式,对企业的经营管理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到了20世纪90年代,特别是90年代中后期互联网创业浪潮的兴起,使得"商业模式"(busiIless model))○(逐渐成为一个常用的术语和人们关注的重点之一。尽管国内外学者已经对商业模式做了大量的研究,但目前关于商业模式的内含定义和结构体系的具体构建仍然尚未达成一致观点。美国著名管理学家彼德o德鲁克指出,当今企业之间的竞争已不是产品和服务的竞争,而是商业模式的竞争。可见,商业模式已越来越成为企业重新获取竞争优势和生命力的出发点和归宿点。

一、商业模式的内涵及定义

美国学者TIMMERS于1998 年第一次对商业模式概念进行了系统定义。他指出商业模式可以作为由产品、服务和信息构成的有机系统, 是一个产品、服务和信息流的框架, 其基本要素包括产品、服务、信息、商业参与者、价值以及收入来源等。此后,学者们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对商业模式概念进行了界定。由于学者们各自所关注的视角不同,导致对商业模式的定义也各不相同。对此,Morris等(2003)在考察众多商业模式定义的基础上提出,商业模式旨在说明企业如何对战略方向、运营结构和经济逻辑等一系列具有内部关联性的变量进行定位和整合, 以便在特定的市场上建立竞争优势。在此基础上Osterwalder等(2005)认为, 商业模式是一种建立在许多构成要素及其关系之上, 用来说明特定企业商业逻辑的概念性工具, 其描述了企业如何通过创造顾客价值建立内部结构, 以及与伙伴形成网络关系开拓市场、传递价值、创造关系资本、获得利润并维持现金流。概括地讲,商业模式即企业创造价值、传递价值和实现价值的基本原则(Osterwalder,2009)。类似地,Teece(2010)认为商业模式描述了企业所使用的关于价值创造、价值传递以及价值获取机制的设计或者架构。

我国一些学者也对商业模式的概念进行了界定。翁君奕(2004)将商业模式定义为核心界面要素形态的有意义组合,核心界面包括客户界面,内部构造和伙伴界面。高闯等(2006)以价值链理论为基础,认为企业商业模式可以由整条产业价值链上的价值活动组成--完全一体化(尽管现实中并不存在),也可以由产业价值链的片段组合而成。原磊(2007)指出,商业模式是一种描述企业如何通过对经济逻辑、运营结构和战略方向等具有内部关联性的变量进行定位和整合的概念性工具, 说明了企业如何通过对价值主张、价值网络、价值维护和价值实现四个方面的因素进行设计, 在创造顾客价值的基础上, 为股东及伙伴等其他利益相关者创造价值。王晓明等(2010)结合以前学者的研究,从商业模式构建方法的视角将商业模式定义为在特定环境下,以企业及其相关利益者的价值创造和价值获取(实现)为目标,围绕企业的商业活动(业务活动)而进行的一系列整体性、结构性、功能性的设计、安排或选择。而高峻峰等(2011)则从企业生命周期视角认为,商业模式是一个企业在动态的环境中怎样改变自身以达到持续盈利的目的,它是一个公司赖以生存的模式,一种能够为企业带来长期收益的模式,其决定了公司在价值链中所处的位置。

尽管国内外学者对商业模式内涵及定义众说纷纭,但其所阐述内容的关键信息都表达了同样一个观点:商业模式是企业创造价值的核心逻辑。这一核心逻辑以顾客价值主张作为起点,以价值创造作为过程,以财务数据作为运行结果。

二、商业模式结构体系的发展历程

"商业模式应该包含哪些要素?""各要素之间关系如何?"这些问题一直是国内外学者们的研究重点。其主要原因是,如果不能有效地搭建商业模式结构体系,就无法对现有企业或者预创立企业的商业模式进行描述、分析、评价以及改进和创新。综合国内外学者的研究,其对商业模式结构体系的研究大致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

(一)简单罗列阶段

在简单罗列阶段,研究者为了让读者更好地理解商业模式的本质,对他们认为比较重要的一些要素进行了简单罗列。例如, 国外最早研究商业模式的学者之一Timmers采取简单罗列的方式对商业模式体系构成进行了研究。他认为, 商业模式应当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关于产品、服务和信息流的体系结构, 包括对各种商业活动参与主体和他们所扮演的角色的描述; 二是对各种商业活动参与主体潜在利益的描述; 三是对收入来源的描述。此阶段代表性学者的研究成果如下:

Timmers(1998):产品/ 服务/ 信息流结构、参与主体利益、收入来源;

Donath (1999):产品创新、顾客关系、基础设施管理、财务;

Chesbroug(2000):顾客理解、市场战术、公司管理、内部网络化能力、外部网络化能力;

Petrovic等(2001):价值模式、资源模式、生产模式、顾客关系模式、收入模式、资产模式、市场模式;

Betz(2002):资源、销售、利润、资产。

(二)细节描述阶段

在细节描述阶段, 研究者通过对商业模式应当涉及的因素进行细节描述, 使企业在了解商业模式应当包括哪些要素的同时, 还要明白这些要素的详细含义和在考虑这些因素时应当注意的问题。与简单罗列阶段相比, 这一阶段的研究更加深入, 也更能指导企业实践。此阶段代表性学者的研究成果如下:

Hamel(2000):核心战略、战略资源、价值网、顾客界面;

Afuah等(2001):顾客价值、范围、价格、收入、相关行为、实施能力、持续力;

Applegate (2001):概念、能力、价值;

Sthler (2002):价值主张、产品/ 服务、价值体系、收入模式;

Gartner (2003):市场提供物、能力、核心技术投资、概要。

(三)搭建结构体系阶段

在搭建结构体系阶段,也就是当前阶段,研究者在研究商业模式构成体系的时候, 不仅指出商业模式应当包括哪些构成要素, 而且还要研究这些构成要素的地位, 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在这一阶段, 商业模式研究已经超越了简单、孤立的描述, 试图打开企业这只"黑匣子", 通过考察企业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之间的关系,来研究商业模式不同要素与企业绩效之间, 以及商业模式不同要素之间的逻辑关系。此阶段代表性学者的研究成果如下:

Dubosson等(2001):产品、顾客关系、伙伴基础与网络、财务;

Amit等(2001):交易内容、交易结构、交易治理;

Osterwalder(2005):价值主张、目标顾客、分销渠道、顾客关系、价值结构、核心能力、伙伴网络、成本结构、收入模式;

原磊(2007):价值主张、价值网络、价值维护、价值实现;

Johnson等(2008):客户价值主张、利润公式、核心资源、关键过程;

郑称德等(2011):动因层、目标层、情景层、基础层、行动层、结果层。

三、商业模式结构体系重塑

由于商业模式定义的多样性,导致了其组成要素和结构体系的多样性。前人对此的研究经历了从简单罗列到细节描述再到体系搭建这三个阶段的发展,而目前正处于第三阶段即结构体系构建。在第三阶段,以往学者们研究的共性是开始关注商业模式各组成要素间的关系。因此,对于企业商业模式结构体系的研究,可以从两方面展开,即组成要素和各要素间的关系。本文认为商业模式是企业创造价值的核心逻辑,这一核心逻辑以顾客价值主张作为起点,以价值创造作为过程,以财务数据作为运行结果,由此构建出的商业模式结构体系包括三个阶段五个要素:

(一)起点

1. 客户细分:商业模式起点源于价值发现,即通过客户细分来定位目标市场,以此为基础定义顾客价值主张。

2.价值主张:顾客价值主张是指企业为特定细分客户群体创造价值的系列产品和服务,产品和服务的内涵及外延可以概括为:新颖、性能、定制化、"把事情做好"、设计、品牌/身份地位、价格、成本削减、风险抑制、可达性、便利性/可用性等。

(二)过程

商业模式过程体现为企业创造价值的过程,"创造"包含两层含义:一是为顾客创造价值;二是为企业自身创造价值。在这一过程中,核心资源是支撑,关键活动是实现路径。

1.核心资源

核心资源是保证企业商业模式有效运行所必须的重要因素,具体而言包括实体资产、知识资产、人力及金融货币资产等。

2.关键活动

关键活动是保证商业模式可行而必须做的最重要的事情,像研发、生产、销售、人力资源管理、客户关系管理、供应链管理等活动。特定的关键活动通常围绕特定的人力、物力、财务等多种核心资源之间的调度而展开,其效率和效果则由企业对资源的掌控和利用能力决定。

(三)结果

商业模式运行结果通过企业财务数据体现。财务数据不仅包含了企业各种资源和活动的成本及其构成,而且还涵盖了收入流的组成、利润率水平等重要的经营指标。因此,财务模块对于整个商业模式结构体现而言,是一种数字体现和验证,可以更加直观地展示企业的经营状况。

四、小结

自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发展催生了一大批优秀而又令传统行业大跌眼镜的公司。这些公司凭借全新的商业模式在击败竞争对手的同时,在很短时间内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成立于1987年的DELL公司,以其独特直销模式打败了竞争对手,成为了PC行业的巨头之一;亚马逊由杰夫・贝左斯于1995年创建,作为第一个采用B2C在线销售商业模式的公司,亚马逊通过短短十几年的发展成为目前美国最大的电子商务公司,市值曾一度突破千亿美元;凭借网络搜索引擎起家的谷歌公司,通过成功的商业模式创新--网络广告收入模式,从1998成立时的车库公司发展成为目前市值最大的互联网公司(超过2000亿美元)。这些公司对传统行业造成了极大的冲击,使得原本靠产品/服务创新为生存和发展基础的企业不得开始考虑其现有商业模式是否已过时。

企业如果希望通过商业模式创新来重新获得市场竞争优势,那么首先必须弄清楚什么是商业模式,哪些要素构成了商业模式,这些要素之间的关系是什么等关键问题。因此,面对经济全球化带来的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企业只有转变观念,从传统的技术/产品/服务为中心的观点转变到更加全面系统的以商业模式为中心的观点,才能突出重围,找到一片新的蓝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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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模式的基本逻辑 篇3

【关键词】 商业模式; 财务要素; 弱嵌入

【中图分类号】 F27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17)01-0014-06

一、引言

21世纪进入了互联网经济时代,互联网裹挟颠覆激活了商业模式创新的热情。在交易层面,互联网改变了交易场所、拓展了交易时间、丰富了交易品类、加快了交易速度、减少了中间环节[1],在由互联网精神、互联网理念、互联网经济组成的互联网思维的指导下,各种商业模式创新层出不穷,跨界、迭代、速度、极致、简约等互联网思维正在充斥整个商业世界。Amazon、Facebook、京东、阿里巴巴等一大批基于互联网的新兴商业模式企业迅速崛起,激活了学者对商业模式研究的热情。然而,从其本源看,商业模式与财务管理属于“业务与财务”关系的范畴,根据“业务决定财务,财务反作用于业务”的逻辑,商业模式应该而且肯定会与企业财务产生千z万缕的联系,令人遗憾的是无论学界还是实务界,鲜有探讨商业模式与企业财务的联系。本文聚焦商业模式与财务管理的联系,通过对商业模式要素及其表达方式的文献梳理,提炼出商业模式中的财务要素,以期激活学界对商业模式与财务管理联系的研究热情,为后续研究提供基础。

本文研究意义主要有:其一,提炼商业模式中财务管理要素,为后续基于财务视角的商业模式研究提供基础。其二,指出财务要素“弱嵌入”商业模式之中,即商业模式中的财务要素具有相对独立性,对“财务反作用于业务”提供了新的阐释。

二、文献回顾

Hamel[2]是最早使用结构化表达商业模式构成要素的学者之一,他以顾客界面、核心战略、战略资源、价值网络为一阶要素建立了桥接模型,认为商业模式有以上四大构成要素,每个元素又包含若干子元素,这四大元素由顾客价值、结构配置与企业边界这三座“桥梁”连接起来,且依靠效率(Efficiency)、独特性(Uniqueness)、配称(Fit)和利润推进器(Profit Booster)来作为支撑。尽管Hamel提出了商业模式四个要素及其之间的关系,但是并没有直接刻画商业模式的财务要素,从“利润推进器”这一和财务相关度最高的概念看,桥接模型只是将财务要素作为商业模式的支撑要素。

Zott and Amit[3]重点关注创造价值的方式,建立了包括设计要素和设计主题为要素的运营系统模型,即企业通过运营系统创造价值,但运营系统模型没有提及明确的财务要素。Osterwalder et al.[4]以顾客、产品、财务和内部管理为一阶要素,构建了BM2L模型,在重点考查了“发现价值”“创造价值”“获取价值”后,认为商业模式是企业创造价值、传递价值以及获取价值的原理,并且认为商业模式由九个构造块(Building Blocks)组成。(1)顾客方面,分为客户关系(Customer Relationship)、客户细分(Customer Segments)和渠道通路(Channels);(2)产品方面只包括价值主张(Value Propositions);(3)内部管理方面分为核心资源(Key Resources)、关键业务(Key Activities)、重要合作(Key partnerships);(4)财务方面,包括收入来源(Revenue Streams)和成本结构(Cost Structure)。四者的关系如图1所示,BM2L模型提到了明确的财务要素,将其分解为收入和成本,从其构造的模型结构可以推测,他们认为财务方面是商业模式其他要素的结果。

Mark et al.[5]也有类似的贡献,他们以顾客价值、盈利模式、关键资源、关键流程为一阶要素,建立了四要素模型,重点说明商业模式怎样洞察价值、创造价值、传递价值和获取价值。他们把商业模式划分为四个方面:顾客价值主张、盈利模式、关键资源和关键流程。其中,与财务管理相关度最高的当属盈利模式,其内容包括收益模式、成本结构、利润模式、资源利用和周转速度等四个方面,如图2所示。

Demil and Lecocq[6]重点关注了商业模式的财务方面,从财务学角度构建了RCOV模型,即收入(Revenue)-成本(Cost)-组织(Organization)-价值(Value)模型,他们认为商业模式的三个要素是资源和能力、价值主张、企业内部和外部的组织,其中,价值主张决定了收入规模和结构,反映价值或企业边界的内部和外部组织决定了成本规模和结构,最后收入规模结构与成本规模结构决定了利润,如图3所示。

显然,在RCOV模型中,与财务相关的要素包括收入规模和结构、成本规模和结构以及二者共同决定的利润,尽管该模型揭示了价值主张与收入规模和结构、内部外部组织与成本规模和结构之间的因果关系,但是并没有揭示商业模式中财务要素对业务要素的影响。

最简洁的商业模式模型当属Itami and Nishino[7]建立的二要素模型,他们认为:商业模式=盈利模式+业务系统。其中,盈利模式反映企业获取利润的逻辑;业务系统包括传递系统和学习系统,是为了向顾客传递自己的产品或服务而设计,两个要素的目标均为创造价值和获取价值。二要素模型将商业模式划分为业务与财务两个平行的系统,简洁清晰,但是没有阐明盈利模式和业务系统的关系。

Shafer et al.[8]认为商业模式是“企业为了在价值网络中创造并获取价值而遵循的潜在逻辑和做出的战略选择”,并以此为基础构建了核心逻辑模型,对商业模式构成要素及其关系进行刻画,他把商业模式解读为一种反映企业家对因果关系基本假定的核心逻辑,由战略选择、价值网络、价值创造和价值获取四个要素组成。通过战略选择进行定位,通过营运活动创造价值,通过财务(成本、财务方面、利润)获取价值,所有的这些活动均在价值网络中进行,如图4所示。

Chesbrough[9]首次将技术引入商业模式,构建了启发逻辑模型,认为商业模式是将技术的潜在价值转化为顾客价值的一系列流程,包括价值主张、市场、价值链、成本和利润、价值网竞争优势等要素。Teece[10]提出环状逻辑模型,将顾客放在商业模式的核心位置,认为商业模式是反映企业如何创造价值、向顾客传递价值并获取价值,是确定企业向顾客传递价值、诱使顾客支付价款,并将其转化为利润的方式。环状逻辑模型以价值为中心,指出了企业向顾客创造价值、传递价值和获取价值的价值实现路径,并且认为伴随价值创造与向顾客传递价值过程,商业模式诱使顾客付款,从而实现企业价值。显然,启发逻辑模型的财务要素是成本和利润;环状逻辑模型的财务要素是价值和利润,并且实现利润是企业获取价值的路径。

由哈佛大学教授约翰逊(Mark Johnson)、克里斯坦森(Clayton Christensen)和SAP公司的CEO孔翰宁(Henning Kagermann)共同撰写了《商业模式创新白皮书》,他们将商业模式概括为三个要素:“客户价值主张”,指在一个既定价格上企业向用户提供产品或服务时所需要完成的任务;“资源和生产过程”,即支持客户价值主张和盈利模式的具体经营模式;“盈利公式”,即企业创造利润的方法,它是为股东实现经济价值的过程。据此,商业模式可以归纳为由“客户价值主张、关键资源和能力、盈利模式”组成的三维立方体,笔者称之为“三维立体模型”。成功的商业模式一定是基于企业独特的关键资源和能力,为用户创造了价值且一定能为企业带来盈利的模式。特不一定会带来商业价值,但优秀的商业模式必须是独特的,我国学者吴伯凡将优秀商业模式的内容概括为:独特的客户价值主张、独擅的关键资源和能力、独享的盈利模式。约翰逊和克里斯坦森版的商业模式研究维度如图5所示。

基于商业模式是利益相关者交易结构的逻辑,魏炜和朱武祥[11-12]认为商业模式是连接顾客价值和企业价值的桥梁,它由定位、业务系统、关键资源能力、盈利模式、自由现金流结构、企业价值六个要素有机组成,其中,关键资源能力、盈利模式、自由现金流结构、企业价值四个要素均为财务要素。显然,魏朱模型是以财务要素为主导的商业模式模型,彰显出财务要素在商业模式中的重要性,如图6所示。

王雪东和董大海[13]在系统研究商业模式的九种模型化表达方式后,借鉴计算机层级网络中三层网络等级概念,将商业模式模型化地表达为三层:核心层、汇聚层、接入层,可将其概括为“134”模型,即一个核心层内容:顾客;三个汇聚层内容:顾客价值、企业价值、伙伴价值;四个接入层内容:洞察价值(价值模式)、创造价值(运营模式)、传递价值(营销模式)、获取价值(盈利模式)。“134”模型是基于价值的商业模式表达,提出企业获取价值的同时,强调企业与顾客和合作伙伴的共生共赢。可以看出,其二阶要素中的“企业价值”和三阶要素中的“创造价值”和“获取价值”,均为与财务管理紧密相关的要素。

三、商业模式中财务要素的提炼

(一)商业模式和财务具有天然的血缘关系

通过研究学者构造的商业模式模型发现,与财务最相关商业模式构成要素有Hamel桥接模型中的“战略资源”①,BM2L模型中的“财务方面”和“内部管理方面”,财务方面分为“收入”“成本”和“利润”,内部管理方面主要是指“关键资源”;Johnson and Christensen四要素模型中的“盈利模式”和“关键资源”,盈利模式分为“收益模式”“成本结构”、“利润模式”和“资源利用周转速度”,关键资源分为人员、技术、产品、设备、信息、渠道、品牌、合作伙伴与联盟;Demil and Lecocq构建的RCOV模型中的“资源和能力”“收入规模和结构”“成本规模和结构”“利润”;Itami and Nishinoz创建的双要素模型中的“盈利模式”,Shafer的核心逻辑模型中的“创造价值”与“获取价值”,创造价值包括资源,获取价值包括成本、财务方面、利润;Teece的环状逻辑模型中的“为顾客创造价值,吸收付款,并把他们转化为利润”;魏朱模型中的“关键资源能力”“盈利模式”“自由现金流结构”“企业价值”等。

(二)商业模式包含财务要素

通过对商业模式中与财务相关要素的提炼,发现“收入”“成本”“利润”“关键资源”等出现频率较高,尽管“资源利用和周转速度”要素只在BM2L模型中提到,但它不仅是唯一的关于效率的要素,并且还是连接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体现商业模式综合性的要素,笔者认为也应将其归入商业模式与财务相关的要素中。据此,可以提炼出六个与财务管理相关的商业模式要素:收入、成本、利润、关键资源、资源利用和周转速度、现金流结构。其中“收入、成本、利润”与利润表相对应,“关键资源”与资产负债表相对应,“资源利用和周转速度”是资产负债表与利润表相匹配的要素,主要体现运营效率;“现金流结构”与现金流量表相对应,体现收益质量与公司价值。商业模式中的财务要素的提炼如表1所示。

(三)盈利模式在商业模式要素中举足轻重

任何商业模式在财务上均需要解决三个基本问题,企业盈利的模式和驱动力是什么?资源(资产)如何进行配置?价值怎样创造和获取?无论多么优秀的商业模式,获得了多少活跃用户,市场占有率有多高,最终都必须回归商业活动的本质:盈利。在商业活动中,尽管获取利润和取得市场占有率之间存在着动态博弈关系,追求市场占有率往往会以牺牲利润为代价,但无利润区是所有企业的黑洞,以产品为中心、重视市场占有率的旧世界已转换为以客户和利润为中心的新世界[14]。因此,获利是商业模式在财务方面的内在要求,获取利润驱动力是企业目标在商业模式上的本质体现,而财务要素是商业模式“落地”的关键,创新盈利模式是企业将核心资源和能力转化为企业营业收入的主要路径,尽管商业模式中本身就包含着盈利模式,但盈利模式并不是商业模式设计的第一要素。如360董事长周鸿将商业模式依次划分为四个模式:产品模式、用户模式、推广模式和收入模式[15],尽管将收入模式排在最末位,但这并不意味着其认为盈利模式不重要,而是认为盈利模式建立的基础是产品模式、用户模式、推广模式,也可以解读为:企业为目标客户提供了优质的产品、定位了特定用户群体并采用合理的方法加以推广,收入自然就会产生,即利润模式是产品模式、用户模式、推广模式的结果。虽然各个企业获取收入的方法各不相同,但一般可将互联网行业的盈利模式划分为三种:互联网商业、广告收入、免费加增值服务模式(Freemium)②。

(四)商业模式目标与财务目标具有同质性

通过分析商业模式模型的文献发现,构建基于价值创造和价值获取商业模式模型代表着未来的方向,而财务管理目标是企业价值最大化,商业模式目标与财务管理目标具有本质上的一致性。在商业模式目标中,无论是交易类还是价值类定义,均以创造和实现价值为最终目标,据此可以推断,判断商业模式优劣的标准是:是否为用户创造价值进而实现了企业自身价值,而围绕价值的创造(形成)、传递、分配、实现形成一条完整的价值链。首先,价值创造是价值链的首要环节,一般由商品或服务的供应方通过营运活动完成;其次,在价值传递过程中,进行价值分配,一般由企业营销活动完成;最后,价值实现由供需双方通过合理的盈利模式、匹配的成本结构和利润来实现。

(五)商业模式构成要素研究需与商业实践共进

仔细梳理文献发现,无论是商业模式的结构化表达方式还是逻辑化表达方式,均不能充分体现当前最新的商业模式――平台和生态圈商业模式的特征,平台的商业模式最本质的特点是连接,其盈利模式建立在连接红利(Linkage dividend)[16-17]的基础之上,如何获取连接红利是创造价值和获取价值的关键,因此,研究最新商业模式表达方式需要深入研究平台和生态圈商业模式的特征,并采用体现各要素因果关系的表达方式。

四、结论

商业模式与财务管理的关系归属于业务与财务的关系,二者如影随行,具有天然的血亲联系。一方面,商业模式中的财务要素包括“收入、成本、利润、关键资源、资源利用和周转速度”六个要素,其中“收入、成本、利润”与利润表相对应,反映企业盈利模式;“关键资源”与资产负债表相对应,反映企业资源和能力;“资源利用和周转速度”连接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反映企业运营效率;“现金流结构”与现金流量表相对应,反映企业价值与收益质量。另一方面,财务要素“弱嵌入”商业模式之中,根据嵌入强度划分为:零嵌入、弱嵌入、强嵌入。零嵌入是指财务要素独立于商业模式而存在,即财务不受商业模式的影响;弱嵌入是指财务要素既嵌入于商业模式中之中,受到商业模式选择的影响,但又不是商业模式的附庸,具有相对自主性和能动性;强嵌入是指财务要素是商业模式的附庸,即商业模式完全包含和覆盖了财务要素,财务没有自主性和独立性。

尽管有关商业模式的研究文献汗牛充栋,但是研究讨论商业模式对财务活动影响的文献屈指可数,具有创新性、启迪性的主张和观点更是凤毛麟角,究其原因,主要是研究者没有梳理出商业模式对财务活动产生影响的概念框架,使得该领域的研究缺少理论基础。因此,搭建商业模式与财务管理关系的理论框架是后续开展研究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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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模式的基本逻辑 篇4

关键词:互联网;进化逻辑;媒介平台;商业模式

一、 引言

信息时代,蕴藏在媒介背后的技术对媒介平台的商业模式存在着至关重要的影响。自1994年互联网接入中国以来,迄今已有二十多年的历史,二十多年来,在不同互联网逻辑的主导下,国内媒介平台的商业模式也处于不断演进与创新的过程中。理解互联网技术的进化与媒介平台商业模式创新之间的逻辑勾连,对于指导互联网媒体的商业模式创新实践具有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 媒介平台商业模式的概念界定与研究视角

目前学界关于商业模式的概念多达几十种甚至上百种,然而由于不同学者的研究维度和视角不同,至今尚未形成统一的定义,有学者对这些定义进行了梳理,认为大体可以分为经济类、运营类、战略类和整合类四种类型(原磊,2007),但从根本上讲,商业模式反映的是企业价值创造的逻辑(秦志华、王永海,2013),是一个经过深思熟虑而设计的开放性价值网络,进而将企业与利益相关者紧紧连接(陈道志、王平华、宋远方,2016),而如何定义价值、创造和传递价值以及获取价值,应该成为完整理解商业模式概念的基点(王雎、曾涛,2011)。也正因为此,从价值维度解读商业模式已成为近年来商业模式研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基于以上分析,本文将从价值视角切入,借鉴波特的价值链理论,将媒介平台的商业模式定义为一种由价值定义、价值创造系统、价值获取的多维网络体系(如图1)。

其中,价值定义指向媒介产品的需求端,即目标受众的需求及其满足方式,反映媒介平台的市场定位,是媒介平台商业模式研究的核心;价值创造系统指向媒介产品的生产端,强调媒介平台如何通过建立关系协调机制,进而将所能调动的资源转化为媒介产品并将其传递给受众的过程,这一过程是互联网媒介战略研究的终点;而价值获取则指向盈利模式,是指媒介平台如何通过媒介产品盈利,作为一种以媒介产品流通为主要功能的平台,媒介平台价值获取的潜在方式贯穿生产端与需求端,其中“客户需求是商业模式的利润源泉”、“产品或服务是商业模式的基本支撑点”(孙永波,2011),因而,“价值定义”、“价值创造系统”共同定义了媒介平台“价值获取”方式的可能,而三者共同构建起完整的商业模式体系。

三、 互联网逻辑与媒介平台商业模式的演进路径

毋庸置疑,互联网对传媒的影响是内在的与革命性的,互联网时代的三个基本逻辑――“连接”的逻辑、平等的逻辑、“免费”的逻辑――构成了当今时代传媒经济的前置条件。其中,“连接”意味着开放,这是互联网的本质,有学者认为,互联网的演进也是“连接”的演进(彭兰,2013);“平等”意味着“去中心化”,背后隐含着传播权力的深层次转移;内容“免费”是互联网时代的显著特征和应有之义,“产品(信息)生产几乎近于零的边际成本”,“大量使用‘虚拟资源’无需缴纳任何费用”(李海舰、田跃新、李文杰,2014),也正是在“免费”的逻辑下,共享成为互联网精神的重要内容。

互网的这些潜含逻辑,不仅构成了传媒经济宏观性的背景要素,互联网技术的具体演进也在重构着媒介平台相关主体、要素之间的内在关系模式。而商业模式本身就是“建立在许多构成要素及其关系之上”(Osterwalder,2005),因而,媒介平台的商业模式与互联网的内在逻辑存在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1. “新闻门户”:需求满足方式的悄然改变。Web1.0时代,互联网技术的本质是聚合、联合、搜索,其聚合的对象是巨量、芜杂的网络信息(Capriotti、Carretón、Castillo,2016),这种聚合、联合催生了新闻门户网站。对于互联网来讲,一个门户实际上是进入网络世界的一个入口点,门户网站通过提供基于web浏览的用户界面,为用户提供所需要的新闻信息。“新闻门户”主要是指新浪和搜狐,“新浪”的战略目标是“为全球华人提供新闻与内容服务”,而搜狐则将自身定位为“中文社群传媒帝国”。

从“价值创造系统”来看,与传统媒体时代一样,新闻信息的生产依然为专业媒体所掌握,网站及代表它们的网络编辑对传统媒体新闻内容的“搬运”与加工整理,而后推送到门户首页和对应的各个“子门户”。新浪和搜狐为了增加互联网的点击率,将新闻内容作为重中之重,其中新浪网甚至建立起强大的新闻编辑队伍,二十四小时更新门户网站内容,以对突发事件进行及时有效的报道,这与传统媒体的新闻生产遵循着相同的逻辑。

发生改变的是媒介产品的需求端,互联网环境下,受众不再是“被动”的,而是成为主动寻求感兴趣领域信息的主体,媒介平台基于受众需求“自觉满足”的特征,对传统媒体的各种信息进行整合分类,建立起各个子门户,迎合受众的主动特性。这种转变也带来了广告投放方式的改变,门户网站开发出了弹出窗口、强迫广告、浮动广告等多重广告手段,广告被较为精准地投放,且广告流量的监测更为细化与准确,这是Web1.0时代媒介平台与传统媒体显著而重要的不同。尽管此时的门户网站已经创造出了包括技术服务、在线旅游在内的多元化收入模式,但由于巨大的访问量以及精准可测的广告投放方式,广告收入是“新闻门户”价值获取的主要来源,新浪在2008年的广告收入达到1.111亿美元,而搜狐的广告收入在其总收入中也占据大部分比例(刘辉,2009)。

从价值视角来看,相较于传统媒体,这一阶段的“新闻门户”,尽管也是“广告支撑型”的盈利模式,但由于受众需求满足方式转变为“主动寻索”,其实质却发生了悄然改变。若以“价值三角形”逻辑概括的话,“新闻门户”的商业模式为“自觉寻索+专业生产+付费广告”。

2. 社交媒体:“分享满足”与生产主体的转移。社交媒体是Web2.0时代的产物,借助于Blog、Tag、SNS、RSS、Wiki等应用,互联网搭建起以人为核心的关系体系,其典型特征在于最大程度发挥“人民群众”的创造力(王伟军、孙晶,2007),个体用户的价值得到了最大的体现。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平台”、“社交”成为这一时代的主题词,社交媒体随之兴起,博客、微信、微博、开心网、人人网等以关系为核心的媒介平台成为主流,其中微信、微博至今影响力巨大。

这一阶段,社交媒介平台的运作机制发生了彻底的变化,商业模式也产生革命性的更新,无论是“价值定义”还是“价值创造系统”,抑或是“价值获取”机制,与Web1.0时代都截然不同。

最为显著的是“价值创造系统”的改变,新闻信息的生产主体出现了转移,媒介平台不再生产新闻信息,而只是担任信息载体提供者的角色,“仅提供基本的平台功能与开放式的接口”(窦毓磊,2014),信息的生产权被让渡,形成了包括职业传播主体、民众个体传播主体、非民众个体的组织传播主体的“三元”传播主体结构(杨保军,2013)。媒介平台将新闻内容生产权让渡出来,媒介平台成为一个可以由用户自主设置和定义的平台,而这导致了新的盈利方式――增值服务――的产生,以微信公众平台为例,开放了包括语音识别、客服接口、OAuth2.0网页授权、生成带参数的二维码等九大高级接口,通过开放接口,为商业主体提供更为便捷的服务,同时收取增值服务费用,这样一来,既能让企业用户能够在公共平台发挥更大的空间,也能更大程度地方便个人用户(傅瑜、隋广军、赵子乐,2015)。

从“价值定义”角度来说,用户的需求满足机制既不是被动的输入,也不是主动的寻索,而是分享式的满足,社交平台上各式各样的信息,基本都是基于“强关系”或“弱关系”的分享信息,人被定义为“分享的动物”,媒介平台越发像是一个有着固有规则的良性生态系统,“平台型商业模式”渐渐成型。媒介平台将包括游戏、电商、广告在内的“盈利性产品”巧妙嵌入“生态系统”,商业主体、新闻内容生产主体、用户被深度整合,“多边群体之间的关系是竞合而不是竞争”(王千,2014),媒介平台的“价值获取方式”也愈发多元。

以此看来,诞生于Web2.0逻辑的社交媒介平台的商业模式是典型的“平台型商业模式”,而基于“分享满足”的需求满足机制的诞生与新闻信息生产主体的转移,是“平台型商业模式”产生的重要因素。

3. “算法媒体”:“自动满足”与“生产补贴”机制。以今日头条、一点资讯、天天快报为代表的“算法媒体”的出现,某种程度上意味着Web3.0时代正在到来。建立在1.0时代和2.0时代基础之上的Web3.0时代既要实现个人“碎片化资源”的深度整合,又要实现更加“智能化的人与人和人与机器的交流功能”(徐璐、曹三省、毕雯婧等,2008),还要实现“物与物相连”、“人与物相连”的智慧网络(高钢,2010)。

“算法媒体”是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的结果,其背后潜含着“技术至上”的哲学逻辑,相较于Web2.0时代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从价值定义的角度来看,“算法媒体”的需求满足机制有了新的变化,受众既不主动寻索信息,也不依赖分享获取信息,其信息需求以一种“自动”的方式得以满足。媒介平台引入智能分发机制,受众将观看新闻的选择权部分让渡给了技术,用户历史点击行为和点赞行为会被技术自动识别,技术以此为依据判断用户的偏好和兴趣,并进行后续的推送,技术某种程度上替代了用户自我选择机制。

而从“价值创造系统”来讲,“算法媒体”采取了“生产补贴”机制,以增强其新闻内容的竞争力,这种“生产补贴”机制大体分为两部分,一是针对优质内容的补贴,一是针对优质内容生产者的补贴。针对优质内容,“算法媒体”同样引入智能机制,某条信息被点赞和转发的比率会成为其后续被推送与否、推送多少的关键性要素,信息的点赞率越高、被转发率越高,会被平台推送给更多的用户,而这类信息中携带的广告所产生的费用,会以提成的方式分发给内容创作者;针对优质内容生产者,会有专门的补贴,以“今日头条”为例,其下设有“千人万元计划”、“百群万元计划”,与优质内容生产者签订合同,从而获取优质内容的首发权。

“算法媒体”依赖优质的内容及针对性的需求迎合机制,迅速吸引了大批用户,形成了新一代具有影响力的媒介平台。从“价值获取”的视角来看,以今日头条为代表的“算法媒体”的盈利方式主要在于广告,个性化、精准化、智能化的广告被巧妙植入媒介平台,形成了良好的效果。当然,除了广告之外,佣金、电子商务也是其盈利体系中的组成部分,其中佣金是指媒介平台作为其他APP营销渠道,当用户通过媒介平台发生购买行为时,需要与之进行利润分成(陈卓,2016)。以此来看,需求满足机制的“自我满足化”和对内容生产者的补贴机制是“算法媒体”商业模式的显著特征。

四、 媒介平台商业模式创新的可能性方向

从“新闻门户”,到社交媒体,再到“算法媒体”,媒介平台的商业模式经历了从“广告型商业模式”到“平台型商业模式”再到基于算法的新一代商业模式,在媒介平台商业模式的演进过程中,始终存在着互联网技术逻辑进化的身影,而技术的进化,主要从“价值定义”与“价值创造系统”两个方面推动着媒介平台商业模式的演进,“需求满足方式”与“新闻内容生产机制”的变迁,构成了媒介平台商业模式演进的主要索。

当然,互联网的进化并不是相互取代的关系。由于互联网的开放性、包容性和多元性特征,使得不同历史阶段衍生出的媒介样态不但不会消亡,反而会接纳新的技术特性,进行新一轮的“互联”,与蓬勃新生的媒介平台共存,甚至相互竞争,这种情况下,媒介平台商业模式的演进会在以往商业模式的基础上进行新一轮创新,商业模式也会越发复杂化、深刻化。

以历史的视角来看,Web2.0技术的运用还有极大的空间,Web3.0也不过是刚刚兴起,因此,媒介平台商业模式的创新只是刚刚开始,从Web3.0的特性来看,媒介平台商业模式向前演进的可能性突破路径在于:

1. 新闻内容的生产主体发生改变。人的主体地位继续受到挑战,人工智能技术大踏步前进,形成“人机共创”的信息生产局面。这种信息生产权的再度转移,毫无疑问会造就全新的商业模式。事实上,人工智能正在进行,包括谷歌、腾讯等互联网企业正在尝试“机器人”写作模式,新闻内容生a主体的再度转变的存在着较大可能性。

2. 对人的需求机制的深度挖掘。这种思路本质上在于对人的不同定义,以新浪为代表的“新闻门户”充分认识到人的“主动性”、以微信公众平台为代表的社交媒体的将人的本质定义为“分享”、以今日头条为代表的新兴媒介平台认识到“技术可能比人更了解自己的新闻需求”,均导致了媒介平台商业模式的演进,因而,未来对个体心理结构与需求满足机制的深度发掘,形成新的关于“人”的定义,也是媒介平台商业结构演进的可能路径。

3. 媒介终端的形态演进。当今的互联网媒介平台的依托媒介主要是PC、手机、平板等终端,技术不断进化的情况下,媒介终端将进一步演化,从而重新构建人与人、人与世界的连接方式,社会经济生活中各要素连接机制的改变,会构建起全新的商业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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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国家自然基金项目(项目号:71302065);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资助项目(项目号:13XJC630010)。

作者简介:胡天龙(1978-),男,汉族,北京市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美国密歇根大学法学院法律科学博士,研究方向为互联网经济与法律;李泓江(1991-),男,汉族,河南省郑州市人,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硕士生,研究方向为理论新闻学;王子权(1997-),男,汉族,河北省衡水市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本科生,研究方向为法律和工商管理。

商业模式的基本逻辑 篇5

关键词: 商业模式;设计;利益相关者;关联

中图分类号:C9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7597(2012)0910056-01

商业模式被定义为利益相关者之间价值交易的关系模式,是商业主体之间的关联方式,而管理模式则是企业内部的要素配置方式,二者存在显著区别。传统的企业管理理论过分注重技术与管理模式的创新研究,忽略了商业模式创新的价值和作用。当今,包括技术在内的要素创新及管理创新都不能形成绝对的竞争优势了,企业之间的竞争已经超越了企业单体层面,而达到了企业参与的价值网络之间竞争的高度,从本质上讲企业之间的竞争就是其参与的价值网络之间的竞争,而不仅仅是企业单体之间的竞争,企业经营管理思维的边界已经超出企业内部而着眼于整个协作的价值网络,因此,如何设计和构建具有竞争力的商业模式成为企业能否持续经营的关键。

1 商业模式的基本逻辑

商业模式的关键词有两个,一是“价值”,二是“关联”模式。从“价值”角度出发,企业及其相互关联的主体,即利益相关者之间按照图1形成了一体化的价值结构。图1揭示了商业模式的基本逻辑,在该结构中,目标消费者的需求构成商业模式的起点,因此,挖掘消费者深层次需求,发现消费者的价值诉求是商业模式根本的目标。而产品及服务只是作消费者价值实现的载体存在。为了创造价值载体,实现价值交易,研发、生产、销售、咨询等利益相关者必须进行合作,形成紧密的关系,他们共同创造价值。因此,商业模式包括三个部分,一是目标消费者的价值主张,二是价值载体的组合模式,三是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模式。

从“关联”角度出发,商业模式的内涵是商业要素之间的关联模式,特别是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联模式。根据系统论,要素作为“原子”,是构建系统的材料,系统则是元素之间的联结模式。元素之间如果缺乏联系,没有形成“关系”,不能相互作用,那么,元素即使在空间上相互接近,也不能构成一个系统。比如,一堆碎石就不能构成系统,因为碎石之间完全缺乏内在联系,彼此完全是机械孤立的。但,当加入水、砂子、水泥等“联结剂”并加以搅拌后,碎石就形成了一个系统,即混凝土,混凝土内部的元素是高度关联的,元素之间的关系非常密切。由设计、生产、供应、销售、配送、广告、金融服务等利益相关者构成价值网络,它们之间的关联程度如何,关联模式如何,决定了价值网络的系统属性。在传统商业时代,这些利益相关者之间基本是独立的,彼此之间的联系非常松散,协同度低。它们构成的网络还不能称为商业模式,企业往往只关注自己内部的管理,而不重视彼此关系的构建。随着竞争的加剧及商业的发展,价值网络中的利益相关者开始关注彼此的合作问题,越来越注重彼此间的“关联”模式的设计和选择问题了。当这种趋势出现后,商业竞争就进入了商业模式竞争时代。因此,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联”模式是商业模式的最为核心的部分。

企业在设计和选择商业模式时可以参照图1的逻辑进行,不管商业模式如何变化多端,基本的原理一定符合图1的逻辑,商业模式的创新也是在这个逻辑下展开的。

2 商业模式设计的流程与方法

根据商业模式的基本逻辑,企业在设计自己的商业模式时,可以按照如下流程展开:

首先,明确自己的价值主张,也就是市场定位。本质上讲,企业之间的竞争就是争夺消费资源的竞争,商业模式中不同的利益相关者紧密合作,相互依存,共同满足消费者价值,并与其他商业模式展开竞争。因此,商业模式的价值主张是否独特,与其他商业模式的价值主张相比是否具有竞争力将会决定商业模式的成败。寻找独特价值主张(USP)的根本任务在于洞悉消费需求,以及发现竞争商业模式的不足,这样就为设计具有竞争力的商业模式奠定了基础。

其次,设计价值载体组合模式。价值主张只是商业模式的目的,而产品与服务是实现目的的手段,如何组合价值载体(产品与服务)关系到价值主张的实现效率。比如,打印机与墨盒都是满足消费者价值的载体,但是它们之间的组合模式的差异却会导致完全不同的交易效率,“打印机高价+墨盒高价”与“打印机低价+墨盒高价”的组合模式的市场效率显然是不同的。产品之间必须组合,而不能孤立对待,要形成系列化、互补化,并赋予产品以主打、利润、周转、诱导等市场角色与功能,才能充分发挥价值载体的作用。因此,设计价值载体组合模式是商业模式设计的重要内容。

第三,设计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联模式。这是商业模式设计的核心内容,也是最复杂的一环。根据系统原理,要素之间的组合模式不同,系统的属性与功能就不同,比如,同样由碳原子组成的金刚石和石墨两种物质,由于碳原子的排列方式不同,形成了不同的结构,导致金刚石和石墨的属性与功能天壤之别。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组合方式也存在这样的系统效应。因此,如何组合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模式是商业模式设计的关

键与核心。下面详细讨论。

1)设计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联模式。根据结构形式的不同,利益相关者之间可能形成链式模式,比如设计、生产、批发、零售等前后连接的价值链形式;平台模式,如淘宝、当当网等电子商务企业作为众多销售商的平台将它们连接起来;居间模式,企业作为中间商将生产、流通、消费等价值环节连接起来;网络模式,利益相关者之间没有核心,彼此相互交易,共享各种资源。还有其他的结构形式存在,企业应该在分析所在产业、行业及企业自身条件的基础上,设计、选择适合自己的关系模式。

2)设计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联内涵。只有结构形式而缺乏内在联系的商业模式是不可能具有持久竞争力的。商业模式的核心就在于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内在联结方式上,比如同样是价值链式模式,利益相关者之间可以采用彼此参股的方式实现联结,也可以通过合同形式进行连接,还可以采用管理进行连接。不同的连接方式体现出来的关系是完全不同的,竞争力也是不同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联内涵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 角色与功能。利益相关者在商业模式中的角色,如主导者、组织者、联络者、控制者等。

② 控制方式。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价值控制方式,如股权、债权、契约、口头协议、临时关系等方式。

③ 信息沟通方式。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信息沟通方式,如网络、软件、电话、正式文件与报表等。

④ 交易方式。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价值交易方式,如买断、租赁、、抵押等资产交易方式。

⑤ 联结纽带。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价值联结纽带,如技术纽带、利益纽带、文化纽带、情感纽带等。

商业模式是一个有机的价值系统,应该从价值的视角,遵循价值交易及系统的关联逻辑进行商业模式的构思、设计和选择,对以上内容进行精心设计,构建具有竞争力的商业模式。

基金项目:本文为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基金重点项目“基于系统视角的商业模式内生机制研究”研究成果之一,项目编号:YK12-05-02。

参考文献:

[1]王晓明等,基于“要素结构功能”的企业商业模式研究[J].管理学报,2010,7(7):976-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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