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读胡适《我的母亲》(优秀3篇)》
《我的母亲》是现代著名学者、文学家胡适的作品。《我的母亲》是一篇自传体散文,作者通过具体的事例,回忆了母亲对自己的教育、关心以及与家人和睦相处的过程。下面是小编辛苦为大家带来的品读胡适《我的母亲》(优秀3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胡适我的母亲 篇1
一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是几千年来回响于中国人耳畔的声音,在这貌似威严的声音伴奏下不知多少人蒙冤受辱,呼天抢地,痛不欲生而身首异处,然而“天”却将掩盖一切罪恶。“天命”既是统治者实施统治的手段,亦是传统婚姻制度的立足点,胡适的婚姻就是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胡适与江冬秀的结合就是始于双方母亲的包办而决定于上天。胡适13岁随其母到姑婆家与江母不期而遇。江母见胡适眉清目秀,聪明伶俐就提议结为秦晋之好。但胡母未许。其一,江冬秀长胡适一岁(1890年生)又属虎,不相匹配。其二,胡姓家道中落,与江家不门当户对。原来胡适家乡流行女大一不如男大十之说,并且以为女子属虎,情格就会凶猛强悍,难得贤慧。也许现在仍称不贤淑的女人为“母老虎”即缘于此。胡母一方面担忧江冬秀会给胡家带来祸患,同时又受封建门第思想的制约,而不愿高攀江家。所以这桩婚事暂时搁浅。江母“外交失败”,又推出媒妁,即胡适的本家叔叔进行游说(他是江冬秀的老师),他屡次向胡母宣传江冬秀的八字好,胡母便让他开来八字。命也算过,二人很合。但吉凶与否还要等待“天”的评判。在当时人们看来,如果二人相合,一段时期内胡家便会太平无事,否则就会祸从天降。而检验的方式为“胡母将红纸八字叠好,放在竹升里,摆在灶神老爷面前,同时还放了别人送来提亲的几个八字、然后就虔诚地等待上天的旨意。在以后的一段日子里,胡家事事顺遂,没丢一只筷子,没打碎一个汤匙,人丁兴旺,家畜肥壮。胡母便取下竹升,用筷子夹出一个八字,打开一看,是江冬秀的。这可谓“天作之合”。于是在1904年胡适、江冬秀由双方母亲作主缔结了婚约。
从始至终起着决定作用的还是神秘莫测、令人生畏的“天命”,胡适的终生大事就这样依据天意以近乎荒唐的方式确定下来。胡适所生活的时代已进入20世纪,然而其婚姻形成的基础却依然是“天命”,由此可见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天命”意识在百姓的思想中是何等根深蒂固,甚至达到了左右人们命运的程度。胡适的婚姻是历代中国青年男女婚姻的缩影,有着十分典型的意义。
二
在几千年的中国封建社会中,儒释道思想占据着主导地位,此外,墨家、法家思想亦有一定影响。这些思想纠结在一起,融化为中国人的血液,规范其思维模式、行为方式、情感形态、心理状态等等。体现在胡适身上,既有儒家的仁家,道家的不争,又有墨家的兼爱。由于中国社会的主体文化始终是儒家文化,那么中国人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皆为儒家的伦理思想为出发点和归结点,这在胡适的婚姻上体现得尤为突出。集中表现为“孝”与“信”。
胡适坚守婚姻最主要的是原因是为了母亲,出于至纯的孝道。胡母23岁守寡,主持家政,有着仁慈、温厚、勤俭、识大义能容忍的种种美德,并且给予了胡适至性至情的伟大母爱,这些都深深铭刻于胡适的心灵。因此,他对母亲十分尊敬,而又深感母恩无以回报。那么认可母亲包办的婚事,在他看来就是对母亲的恩情最好的报答。
胡适在给其美国女友韦莲司的书信与日记中,就曾讨论过“容忍迁就”与“各行其是”的问题。胡适认为“父母所信仰,子女虽不以为然,而有时或不忍拂爱之者之意,则容忍迁就,甘心为爱我者屈可也,其容忍也,出于体恤爱我者之心理,故曰:‘为人的容忍’。”所以胡适的婚姻,基本是“甘心为爱我者屈”的具体体现。他之所以这么做就是为了对他关爱备至的母亲。“在家庭关系上,我站在东方人的一边,这主要是因为我有一个非常非常好的母亲,她对我的深恩是无从报答的。我长时间离开她,已经使我深感愧疚,我再不能硬着心肠来违背她”这封信表明胡适对母亲的孝心“近乎基督教的原罪,这个罪是无论如何都赎不清的,和江冬秀结婚,只是赎罪于万一罢了。”(周质平《胡适与韦莲司:深情五十年》37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胡适之所以为长时期离开母亲而愧疚,是因为这有违于“父母在不远游”的古训,并且其母早抱孙子的愿望也因胡适求学一再推迟婚期,未能实现。所以他深恩难报的罪恶感,变化为母命难违的使命感。胡适在1918年5月2日写给他的至友胡近人的信中说:“吾之就此婚事,全为吾母起见,故从不曾挑剔为难。”胡适不但感到母命难违,同时也不愿伤害与之相关的其他人。儒家的仁爱思想表现在行为上是自律性的克制,在思想上则显示出儒家的富于理性的牺牲精神。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胡适如果追求婚姻自由定会以牺牲他人的幸福为代价,会祸及数家,而这都是胡适所不愿、不忍看到的。“今之少年往往提倡自由结婚之说,有时竟破坏已订之婚约至家庭之中龃龉不睦。有时其影响所及害及数家,此儿所不取”。从中可见胡适是十分重视家庭的和睦,并推己及人,不愿因违婚而影响相关家庭,这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儒家思想具体的阐释。还应提及的是,胡适思想亦受墨家学说的浸染,他曾直言喜欢墨家的兼爱说。众所周知,“兼爱”就是不分亲疏,爱所有的人。墨家认为祸乱的缘由即是人们爱自己而不爱他人,彼此不相爱。胡适既爱母亲,爱与自己关系密切的人;也爱江家,爱与自己关系疏远的人。因此,不违婚约是儒家的仁爱和墨家的兼爱共同作用的结果。
胡适婚后,许多旧人都恭维他不背旧婚约,是最可佩之事,因为他们以此为大牺牲,胡适说“当初我并不准备什么牺牲,我不过心里不忍伤几个人罢了。假如我那时毁约,使这几个人终身痛苦,我的良心上的责备必然比什么痛苦都难受”。(胡适日记,1921年8月30日)我们没有理由说胡适写在日记里的话是违心的。在他看来,毁掉婚约,同当时许多新人一样娶了一位思想激进,才气横溢的新女性,她的光辉也无法驱逐心灵的阴影。履行婚约也许是痛苦的,那么毁婚带来的一定是更大的痛苦。
胡适的婚姻思想基础除“孝”以外,还有“信”。“信”即讲求信用,诚实无欺,也是儒家重要的伦理思想之一。就婚姻而言,虽系母亲所订,但信守婚约与否取决于胡适。胡适之所以能在1904至1917年漫长的13年的人生旅程中苦苦等待,憧憬琴瑟相得的美好未来,主要缘于“孝”与“信”。当胡适的家乡谣传胡适已在美另娶时,胡母在给胡适的信中要求澄清,胡适于1915年10月3日写了一封8页的长信,力辩谣言之无稽,其中说到“儿久已认江氏之婚约为不可毁,为不必毁,为不当毁。儿久已自认为已聘未婚之人。儿久已认冬秀为儿未婚之妻……”。胡适在“不可毁”、“不必毁”、“不当毁”的旁边密圈加点,以示其诚,由此可见他信守之意是何等坚定。
三
一般人都认为“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旧婚姻是不人道、扼杀人的天性的,这几乎成为历代文学作品的重要主题。胡适在上海读书时也曾对旧婚约制度给予否定,1906年他在《竞业旬报》上发表文章对传统婚制进行批评,这成为其当时文章主要内容之一。其小说《真如岛》中也有类似观点“早婚则男女皆不能自主,多有配合不宜,夫妻因而反目,坏处一”。
然而胡适留学后却对旧婚制流露出温和态度,甚至认为其中不乏合理之处。在认识上发生逆转。
首先,他认为旧式婚姻仍可成长为真实之爱情。这是他认可其包办婚姻与江冬秀结婚的又一真实原因。胡适的婚姻就“包办”而言,与几千年来多数的中国男性并无差别。不同的是:也许其他男性对包办婚姻的认同缘于一种惯性或是惰性,因为千百年来中国人就是这样过来的。胡适却不然,他是清醒的、理智的,曾经过了审慎的思考研究。他以为“订婚之后,女子对未婚夫自有特殊柔情。故偶闻人提及其姓名,伊必面赤害羞;闻人道其行事,伊必倾耳窃听;闻其有不幸事,伊必为之悲伤;闻其得意,则必为之称喜。男子对其未婚妻,亦然。及结婚时,夫妻皆知其有相爱之义务,故往往能互相体恤,互相体贴,以求相爱,向之基于想象、根于名份者,今为实际之需要、亦往往能长成为真实之爱情”。(《中国婚制》,《胡适文集·书信日记》33-34页,北京燕山出版社1995年版)胡适以为名份在旧婚制中是爱情的种子,在婚前萌芽破土,在婚后的互敬互爱中亦能长成参天大树。他将爱情婚姻与责任义务联系起来加以分析,指明了旧婚姻主要特点。勿庸置疑,胡适的分析有其合理性。因为苏轼的“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就描写了相思的永长,元稹的“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亦是刻骨铭心的爱之绝唱。但是也必须承认,胡适对旧婚制认识失之片面,对其泯灭人天性的一面是回避的。
也许胡适对旧婚制好感缘于其亲身体验。在他求学的13年中,对未婚妻江冬秀是既重“名份”又寄真情的,并对再三延长婚期心存愧疚与歉意。在1914年7月8日与江冬秀的信中写道:“适去家十载,半生作客他乡,归期一再延误,遂至今日。吾二人之婚姻亦因此延误,殊负贤妹。”并且胡适曾在寄给江冬秀的照片背后题诗云:“万里远行役,轩车屡后期,传神入图画,凭汝寄相思”。他还以《古诗十九首》的句子寄托“思君令人老,轩车来何迟”的感慨与思念,体现出典型的东方情调。
其实这种情调源于他东方人的情感形态,胡适留美7年中,在许多方面如政治思想,教育思想治学方法等受到西方的影响,但在家庭婚姻方面仍是赞同东方人。他在日记《容忍与各行其是》中写道:“于家庭之事,则从东方人,于国家政治之见解,则从西方人”。而东方人的家庭生活方式、心理状态是父(母)慈子孝,夫唱妇随,四世同堂,尽享天伦。这是胡适心向往之的。因此他在“得家中照片题诗”的末段写道:“图左立冬秀,朴素真吾妇。轩车何来迟,遂令此意负。归来会有期,与君老畦亩。筑室杨林桥,背山开户牖。辟园可十丈,种菜亦种韭。我当授君读,君为我具酒。何须赵女瑟,勿用秦人缶。此中有真趣,可以寿吾母”。这是一幅典型的体现着东方人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的图画:夫妻恩爱,琴瑟相得,长幼有序,母慈子孝,背山而居,种菜种韭。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一致,表现出东方所特有的温馨安逸,怡然自得生活状态,流露出胡适无法摆脱的也不愿摆脱的东方情结。
我们知道,胡适曾提出过“全盘西化”的观点,那么他的这一人生理想是否与之相矛盾?其实不然。胡适深知对于西洋文化,我们不但理智上不愿全盘采取,事实上也决不能全盘采取,他是希望通过旧文化的惰力来历史地自然地折衷。胡适作为跨越新旧两个时代的人物,其文化思想上必然带有两个时期碰撞冲突又调和折衷的特征。而在家庭问题上对东方生活方式的眷恋与憧憬就化成其坚守婚约的内驱力。
其次,通过对中西婚制的比较,得出我国女子所处的地位高于西方女子的结论。他在日记中写道:“数日前余演说吾国婚制之得失,余为吾国旧俗辩护,略云:‘吾国旧婚制实能尊重女子之人格。女子不必自己向择偶市场求炫卖,亦不必求工媚人之术。’”在胡适看来,东西方女子地位的差别在于是否需要讨好男人,这不能不说是失之肤浅的。固然不能否认西方女子在社交中的处境有其卑微无奈的一面,但毕竟其有学音乐、舞蹈和与男子交往的自主。其实中西方女子的地位并无本质之别,与其构成差别的却是高高在上的男性。
总之,胡适对于封建传统文化中的糟粕如缠足、节烈、迷信、等深恶痛绝,在许多文章中加以批判,旗帜鲜明,态度坚决,愤激之情溢于言表,甚至对于律诗也一概否定。然而对于旧的婚制却有所偏爱,虽其见解不乏合理因素,但却未能揭示其罪恶的本质,这不能说是其思想的局限。
四
自古道“道不同、不相谋”。的确,无论是君臣、朋友,还是夫妻间感情的维系主要依凭的是“道”。
胡适夫妇虽然兴趣、爱好、知识水准有天壤之别,但在人生理想和人生态度上却有其本质性的一致。这就是他们互敬互爱,白头偕老的根本原因。
首先,他们都是无神论者。自古以来,对世界的认识就存在“有神”与“无神”的差别,这种对立思想广泛地体现于中外思想文化中。
其实胡适也并非是天生的无神论者,他也经历了由拜神到无神的转变。胡适的父亲是无神论者,但在胡适三岁时就已去世,胡适的母亲及家中其他女眷都信神,胡适小时也曾加入到他们的行列。后来他读到了司马光《资治通鉴》中引的范缜的《神灭论》,“形者神之质,神者形之用也。神之于形;犹利之于刀。未闻刀没而利存,岂容形亡而神在哉?”从此胡适接受了无神论,并坚信这一学说。(留美后曾动摇,但最终放弃当耶教信徒要求)所以面对矛盾复杂的传统文化思想,胡适并不盲从,由此他也养成了刻苦学习爱动脑的习惯。
尤为可贵的江冬秀也是无神论者。胡适曾夸奖她:“不迷信、不看相、不算命、不祭祖先。她的不迷信在一般留学生之上”。(《胡适之先生晚年谈话录》)总之胡江二人一致信仰的构筑了其婚姻的基石。此外,他们还有共同的人生理想:不做官。
官本位思想在中国有十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西方“以商立国”,中国恰好相反,“以农立国”。封建王朝长期实行“重本抑末”政策,致使商人地位低下。并且在中国四千多年的专制政治中形成了君贵臣贱,官贵民贱以及等级森严的官本位和特权制传统。中国专制政体主要靠庞大的官僚机构来支撑,并且对官吏的选拔尤为重视。所以官在中国有着极高的地位,中国人尤其是知识分子多以进入仕途建功立业作为衡量人生价值实现的尺度。而胡适夫妇对这一落后的传统思想是摈弃的,对升官发财,富贵荣华的中国人心仪神往的人生道路是否定的。
胡适在回国之初就在文章中反复表明远离政治,不做官的态度。他曾说:“二十年不谈政治,二十年不干政治”。他也向同事们建议致力于研究和解决最基本的有关中国知识、文化和教育等方面的问题,有意识地为中国打下一个非政治的文化基础。可见胡适首先重视的是学术而非政治。
江冬秀对仕途的厌恶要比胡适强烈,不问政治的决心也更为坚定;胡适1938年任驻美国大使后,曾在信中表明态度。“现在我出来做事心理常常感到惭愧,对不住你。你总劝我不要走上政治路上去,这是你的帮助我。若是不明大体的女人一定巴望男人做大官。你跟我二十年,从来不作这样想。”(1938年11月24日信)还曾说:“我只能郑重向你再发一愿:至迟到战争完结时,我一定回到我的学术生活去”。(1938年7月30日信)江冬秀作为一个旧式女子能有此迥异于世俗的胸襟见识,是十分值得赞赏的。她在给胡适的信中说:“再不要走错了路,把你前半身的苦功放到冰泡里去了,把你的人格、思想,毁在这个年头上。”1947年力劝胡适出来参加政府,江冬秀临送胡适上飞机时还郑重叮嘱:“千万不可做官”。以往中国男性多想进入仕途,求取功名,光宗耀祖;而女子也希望男人做官,实现夫贵妻荣的梦想。而胡适夫妇的价值观却与这一传统观念相悖离,这是十分令人感佩的。
此外,胡适夫妇间互敬互爱,表现出对中外文化中进步思想的发扬与融合。首先,江冬秀是位理想的贤内助。“三从四德”的旧式教育没有扭曲她的人格,她继承了中国妇女勤劳、宽容、坚韧的美德。她善于烧菜,会做胡适最爱吃的徽州锅和徽州“塌裹”(馅饼)并且总是为丈夫预备好宵夜点心。她不但在生活上对胡适关心体贴,在精神上更给以理解,表现出从容豁达的心胸,几乎对有关丈夫的男女间的传闻一笑了之。并且参与了胡适与韦莲司书信的整理工作。
胡适:我的母亲 篇2
《我的母亲》是胡适创作的一篇记叙文,写于1930年,是作者中年时对自己人生经历的一段回忆。胡适的母亲名叫冯顺弟,是旧社会传统的“母亲形象”。胡适幼年丧父,母亲23岁守寡,一直守了23年,在受尽了人生的痛苦和折磨之后,于46岁时死去。她为了她唯一的儿子胡适,合辛茹苦,把全部希望都寄托在了儿子身上,她忍受一切,挣扎着熬过了23年。她宁可自己遭受困窘,也要供儿子读书;她处处为儿子着想,但又从不溺爱儿子;儿子犯了错,她也会重重地处罚。所以胡适说她是“慈母兼任严父”,更说“如果我学得了一丝一毫的好脾气,如果我学得了一点点待人接物的和气,如果我能宽恕人,体谅^――我都得感谢我的慈母”。同时,她还是一位注重智力投资的开明的母亲。
我小时候身体弱,不能跟着野蛮的孩子们一块儿玩。我母亲也不准我和他们乱跑乱跳。小时不曾养成活泼游戏的习惯,无论在什么地方,我总是文绉绉的。所以家乡老辈都说我“像个先生样子”,遂叫我做“糜(men)先生”(胡适原名嗣糜)。这个绰号叫出去之后,人们便都知道三先生的小儿子叫糜先生了。既有“先生”之名,我不能不装出点“先生”的样子,更不能跟着顽童们“野”了。有一天,我在我家门口和一班孩子“掷铜钱”,一位老辈走过,见了我,笑道:“糜先生也掷铜钱吗?”我听了羞愧的面红耳热,觉得大失了“先生”的身份!
大人们鼓励我装先生的样子,我也没有嬉戏的能力和习惯,又因为我确是喜欢看书,故我一生可算是不曾享过儿童游戏的生活。每年秋天,我的庶祖母同我到田里去“监割”(顶好的田,水旱无忧,收成最好,佃户每约田主来监割,打下谷子,两家平分),我总是坐在小树下看小说。十一二岁时,我稍活泼一点,居然和一群同学组织了一个戏剧班,做了一些木刀竹枪,借得了几副假胡须,就在村口田里做戏。我做的往往是诸葛亮、刘备一类的文角儿,只有一次我做史文恭,被花荣一箭从椅子上射倒下去,这算是我最活泼的玩意儿了。
我在这九年(1895-1904)之中,只学得了读书写字两件事。在文字和思想方面,不能不算是打了一点底子。但别的方面都没有发展的机会。有一次我们村“当朋”(八都凡五村,称为“五朋”,每年一村轮着做太子会,名为“当朋”)筹备太子会,有人提议要派我加入前村的昆腔队里学习吹笙或吹笛。族里长辈都反对,说我年纪太小,不能跟着太子会走遍五朋。于是,我便失掉了学习音乐的唯一机会。三十年来,我不曾拿过乐器,也全不懂音乐,究竟我有没有一点学音乐的天资,我至今不知道。至于学图画,更是不可能的事。我常常用竹纸蒙在小说书的石印绘像上,摹画书上的英雄美人。有一天,被先生看见了,挨了一顿大骂,抽屉里的图画都被搜出撕毁了。于是我又失掉了学做画家的机会。
但这九年的生活,除了读书看书之外,究竟给了我一点做人的训练。在这一点上,我的恩师便是我的慈母。
每天天刚亮时,我母亲便把我喊醒,叫我披衣坐起。我从不知道她醒来坐了多久了。她看我清醒了,便对我说昨天我做错了什么事,说错了什么话,要我认错,要我用功读书。有时候她对我说父亲的种种好处,她说:“你总要踏上你老子的脚步。我一生只晓得这一个完全的人,你要学他,不要跌他的股。”(跌股便是丢脸,出丑。)她说到伤心处,往往掉下泪来。到天大明时,她才把我的衣服穿好,催我去上早学。学堂门上的锁匙放在先生家里,我先到学堂门口一望,便跑到先生家里去敲门。先生家里有人把锁匙从门缝里递出来,我拿了跑回去,开了门,坐下念生书,十天之中,总有八九天我是第一个去开学堂门的。等到先生来了,我背了生书,才回家吃早饭。
我母亲管束我最严,她是慈母兼任严父。但她从来不在别人面前骂我一句,打我一下,我做错了事,她只对我一望,我看见了她的严厉眼光,便吓住了。犯的事小,她就等到第二天早晨我睡醒时才教训我;犯的事大,她等到晚上人静时,关了房门,先责备我,然后行罚,或罚跪,或拧我的肉。无论怎样重罚,总不许我哭出声音来,她教训儿子不是借此出气叫别人听的。
有一个初秋的傍晚,我吃了晚饭,在门口玩,身上只穿着一件单背心。这时候我母亲的妹子玉英姨母在我家住,她怕我冷了,拿了一件小衫出来叫我穿上。我不肯穿,她说:“穿上吧,凉了。”我随口回答:“娘(凉)什么!老子都不老子呀。”我刚说了这句话,一抬头,看见母亲从家里走出,我赶快把小衫穿上。但她已听见这句轻薄的话了。晚上人静后,她罚我跪下,重重的责罚了一顿。她说:“你没了老子,是多么得意的事!好用来说嘴!”她气得坐着发抖,也不许我上床去睡。我跪着哭,用手擦眼泪,不知擦进了什么微菌,后来足足害了一年多的翳病。医来医去,总医不好。我母亲心里又悔又急,听说眼翳可以用舌头舔去,有一夜她把我叫醒,她真用舌头舔我的病眼。这是我的严师,我的慈母。
我母亲二十三岁做了寡妇,又是当家的后母。这种生活的痛苦,我的笨笔写不出一万分之一二。家中财政本不宽裕,全靠二哥在上海经营调度。大哥从小便是败子,吸鸦片烟、,钱到手就光,光了便回家打主意,见了香炉便拿出去卖,捞着锡茶壶便拿出押。我母亲几次邀了本家长辈来,给他定下每月用费的数目。但他总不够用,到处都欠下烟债赌债。每年除夕我家中总有一大群讨债的,每人一盏灯笼,坐在大厅上不肯去。大哥早已避出去了。大厅的两排椅子上满满的都是灯笼和债主。我母亲走进走出,料理年夜饭,谢灶神,压岁钱等事,只当作不曾看见这一群人。到了近半夜,快要“封门”了,我母亲才走后门出去,其中一位邻居本家到我家来,每一家债户开发一点钱。做好做歹的,这一群讨债的才一个一个提着灯笼走出去。一会儿,大哥敲门回来了。我母亲从不骂他一句。并且因为是新年,她脸上从不露出一点怒色。这样的过年,我过了六七次。
大嫂是个最无能而又最不懂事的人,二嫂是个能干而气量很窄小的人。她们常常闹意见,只因为我母亲的和气榜样,她们还不曾有公然相骂相打的事。她们闹气时,只是不说话,不答话,把脸放下来,叫人难看。二嫂生气时,脸色变青,更是怕人。她们对我母亲闹气时,也是如此,我起初全不懂得这一套,后来也渐渐懂得看人的脸色了。我渐渐明白,世间最可厌恶的事莫如一张生气的脸;世间最下流的事莫如把生气的脸摆给旁人看,这比打骂还难受。
我母亲的气量大,性子好,又因为做了后母后婆,她更事事留心,事事格外容忍。大哥的女儿比我只小一岁,她的饮食衣服总是和我的一样。我和她有小争执,总是我吃亏,母亲总是责备我,要我事事让她。后来大嫂二嫂都生了儿子了,她们生气时便打骂孩子来出气,一面打,一面用尖刻有刺的话骂给别人听。我母亲只装做不听见。有时候,她实在忍不住了,便悄悄走出门去,或到左邻立大嫂家去坐一会,或走后门到后邻度嫂家去闲谈。她从不和两个嫂子吵一句嘴。
每个嫂子一生气,往往十天半个月不歇,天天走进走出,板着脸,咬着嘴,打骂小孩子出气。我母亲只忍耐着,到实在不可再忍的一天,她也有她的法子。这一天的天明时,她便不起床,轻轻的哭一场。她不骂一个人,只哭她的丈夫,哭她自己苦命,留不住她丈夫来照管她。她先哭时,声音很低,渐渐哭出声来。我醒了起来劝她,她不肯住。这时候,我总听得见前堂(二嫂住前堂东房)或后堂(大嫂住后堂西房)有一扇房门开了,一个嫂子走出房向厨房走去。不多一会,那位嫂子就会来敲我们的房门了。我开了房门,她走进来,捧着一碗热茶,送到我母亲床前,劝她止哭,请她喝口热茶。我母亲慢慢停住哭声,伸手接了茶碗。那位嫂子站着劝一会,才退出去。没有一句话提到什么人,也没有一个字提到这十天半个月来的气脸,然而各人心里明白,泡茶进来的嫂子总是那十天半个月来闹气的人。奇怪得很,这一哭之后,至少有一两个月的太平清静日子。
我母亲待人最仁慈,最温和,从来没有一句伤人感情的话,但她有时候也很有刚气,不受一点人格上的侮辱。我家五叔是个无正业的浪人,有一天在烟馆里发牢骚,说我母亲家中有事总请某人帮忙,大概总有什么好处给他。这句话传到了我母亲耳朵里,她气得大哭,请了几位本家来,把五叔喊来,她当面质问他,她给了某人什么好处。直到五叔当众认错赔罪,她才罢休。
我在我母亲的教训之下度过了少年时代,受了她的极大极深的影响。我十四岁(其实只有十二岁零两三个月)便离开她了,在这广漠的人海里独自混了二十多年,没有一个人管束过我。如果我学得了一丝一毫的好脾气,如果我学得了一点点待人接物的和气,如果我能宽恕人,体谅人――我都得感谢我的慈母。
胡适我的母亲 篇3
天下的母亲无不疼爱自己的孩子,但疼爱的方式各有不同。胡适的母亲对胡适的爱是以其特有的方式来表现的,那就是让胡适从小接受“做人的训练”。这也是胡适二十多年后没齿难忘和深怀感激的。就母亲给胡适以“做人的训练”这一行为方式来看,笔者认为太具有现实意义了。
现在的孩子大都独生子女。两代人的双重呵护与疼爱几乎到了溺爱的地步。这样的环境使得孩子的性格存在着许多的个性缺陷:如自以为是,自私任性,听不得或根本不听半句批评等。胡适的母亲对胡适所作的“做人的训练”可说是给了当代家庭的母亲们上了非常现实而理性的一课,值得认真地思考与借鉴。
那么胡适的母亲究竟给了胡适怎么的“做人的训练”呢?
一、明事理,知错认错改错
孩子们往往是不一定知道自己说错了什么话,做错了什么事的,这就需要做父母的及时帮助他们指正出来。只有这样才能让孩子们明白自己所犯的错误,从而有利于改正错误。胡适的母亲每天对胡适所进行的“晨练”就很有特点:天刚亮就叫醒胡适,待他清醒了之后就跟他指出昨天做错了什么事,说错了什么话,要胡适承认错误。知错认错是改错的前提。孩子们一般来说自觉意识差,自控能力不强,仅仅指出其所犯错误并要求承认错误是不够的,根本目的是要求其改正错误。如果没有一点强制措施不行。因此。胡适的母亲对胡适所犯的过错。就在夜深人静之时对他进行跪罚或重罚。这样做是要让胡适知道,犯了错误是要付出代价的:轻则受责,重则受皮肉之苦,不然就达不到改正错误的目的。人不能不犯错误,更何况是在童年少年时期。然而这一时期能够得到父母所进行的“知错认错”的良好教育,那么就会在他们的思想意识里形成明确的是非观念,进而明白事理并有利于他们自觉地改正。这对一个人的成长及一生都是受益良多的。
二、督早学,培养无人管束的自觉行为
孩子一般都有赖床的不良行为。做父母的就要帮助孩子克服掉。胡适的母亲总是天刚亮就把胡适喊醒,待天大明时,便催胡适上早学。十天之中总有八九天是第一个去开学堂门。别小看早学一事,早起早学的习惯一旦养成就会成为一种自觉的行为。因而做其他什么事就不必再要人去管束了。胡适14岁离开母亲就到上海求学,19岁赴美国留学,直到26岁学成回国。一路上学业不断长进,何成有人管束过他呢?胡适在文中深有感触地说道;“在广漠的人海里独自混了二十多年,没有一个管束过我。”这种自觉的良好品行不正是得益于他母亲成功的“做人的训练”吗?
三、护自尊,希冀踏上父亲的脚步
有意或无意,伤害孩子的自尊,都容易使孩子产生逆反心理,从而对父母的教训产生对立情绪,这是不利于孩子的成长教育的。胡适的母亲从小在农家长大,先前并不识字,但为人贤慧,尊老爱幼。在她自己做了母亲之后,对胡适当然是护爱有加,但她爱得有道,懂得呵护孩子的自尊。胡适在文中写道:母亲从来不在别人面前骂我一句,打我一下。这就是对胡适自尊的呵护。不仅如此,就是对待前妻所生的比她自己大好几岁的胡适的败家子大哥,“我母亲也从不骂他一句”。而对胡适犯了错误,责罚胡适也是等到夜深人静之时,不让家人知道,她的儿子在受责罚。这是一般母亲所不可比拟的。孩子的自尊是孩子上进的原动力。呵护孩子的自尊就是保护孩子的进取心。孩子有了自尊,在胡适的母亲看来,当然就不会“跌他老子的股了”。
胡适的母亲23岁就成了寡妇。教育胡适成人成才自然就落到了她的肩上。为了胡适的将来,她对胡适管教很严,她不仅懂得呵护孩子的自尊,也时时不忘以胡适父亲优点、长处来影响胡适,有时甚至声泪俱下的述说与叮咛。母亲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胡适的父亲去世了,但父亲的地位和影响在胡适心中需要不断强化,要在胡适的心中树起一尊父亲的偶像来。这样,胡适也许就会像他老子一样,走上读书做官的道路。这正是胡适的母亲对胡适的良苦用心与希望,而胡适后来的人生道路也正好如了她母亲的心愿。
除了“做人的训练”之外,胡适母亲身上的许多美好品质也给了胡适潜移默化的影响。孩子是最善于观察父母亲言行的。父母的良好品行就是教育孩子的一面镜子。
胡适的母亲作为当家的后母,自然有许多说不出的痛苦和艰难。正如胡适所说的:“我的笨笔写不出一万分之一二。但她的良好品质却在无声的教育着胡适。”如“从不和两个嫂子吵一句嘴”的这种处理婆媳关系的那种容忍与大度;同邻里族间“从来不说一句伤人感情的话”的那种与人相处的仁慈和温和;还有那种不受他人一点人格上的侮辱时的那种刚气与坚强。
在同母亲生活的14年里,母亲就是胡适的第一位恩师。胡适从他母亲那里学得了待人忍让的和气,学得了宽恕人、体谅人等诸多的为人之道,都来源于并归功于他母亲的“做人的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