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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评分细则【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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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评分细则(通用3篇)

文章评分细则 篇1

文章评分标准:

由六个方面进行评分,其中,情节占分25%,结构占分15%,人物塑造占分20%,语言文笔占分20%,主旨大意占分15%,文章整体氛围占分5%

优,85—100分;良,70—84分;中,60—69分;差,0—59分。没有起评分。

每份文章随打分附两百字以上一千字以下文评

对文评及打分不满者,可在三名以上见证者前向文审提出申辩。若赞同重新审核的人数较多,则重新进行评文。

若作者同意,文评将放于公式站上共做参考。

文章评分细则 篇2

申论写作的时候最大的难题无非就是难以确定文章的总论点和分论点。只要把这“哼哈二将”给搞定了,文章写作的一大半问题就解决了。那么,如何确定文章的总论点和分论点?

首先要明确一个问题,申论写作的阅卷标准。

如很多人所想,申论写作无非就是围绕一个话题来写一篇文章,只要言之有理,论证充分,那就可以了。但事实并非如此,有不少文笔好的,却从没拿到理想的分数。我们网上看到的阅卷标准一般都如下:

一类文:立意鲜明,内容具体,中心明确;语言简明、连贯、得体,表达方式运用恰当,无病句;结构合理,条理清楚,详略得当;书写规范、工整,格式正确,无错别字,标点正确,卷面整洁、美观。

二类文:内容具体,中心明确;语言通顺,表达方式运用恰当,基本无病句;结构合理,条理清楚;书写规范、工整,格式正确,基本无错别字和标点错误,卷面整洁。

三类文:立意基本明晰,内容比较具体,中心比较明确;语言基本通顺,表达方式基本恰当,有个别病句;结构合理,条理基本清楚;书写比较规范,格式基本正确,错别字和标点错误较少,卷面比较整洁。

四类文:立意不够明确,内容不够具体,中心不够明确;语句欠通顺,表达方式不够恰当,有少量病句;结构基本完整,条理不够清楚;字体潦草,错别字、标点错误多,格式不正确,卷面不整洁。

五类文:立意不明确,认识有错误,内容偏离题意,中心不明确;语句不通顺,表达方式不恰当,有多处病句;结构不完整,条理不清楚;字体特别潦草,难以辩认,卷面涂抹较严重。

但是这类标准界定很模糊,一类文和二类文、二类文和三类文的界限在哪?以哪个为衡量标准?没有明确的说。那么阅卷的时候是否也如此?

显然是不可能这样的。据收集到的少有的流传出来的(这包括一些刻意收集的以及别人私下告知我的)阅卷标准,都是有明确的论点以及写作要求的。以20xx年国考副省级申论写作为例。

请参考“给定资料”,以“弘扬黄河精神”为主题,自选角度,自拟题目,写一篇文章。(40分)

要求:

(1)中心论点明确,有思想高度;

(2)内容充实,有说服力;

(3)语言流畅,1000 字左右。

这一年的这篇文章普遍都是低分。如果按照我们平常所理解的,全篇材料都没怎么说“黄河精神”,我们大可以按照自己的理解来写,更不要说中间的内容了。很多就按照“黄河精神是什么,为什么要弘扬黄河精神,以及如何弘扬黄河精神”的套路来写,照上述的那个模糊的阅卷标准来说的话,那每个这样写的人都应该可以拿不错的分数。事实显然不是如此。

我就将手头有的那个标准贡献出来给大家共享(这里必须得感谢下某图,因为正是他们通过各种努力拿到的这个标准,虽然少之又少,但弥足珍贵。即使我对他们有看法,但该感谢的得感谢,做人得分得清人和事。)

一类文:31-40分。对黄河精神的内涵有充分的认知并清楚表述出来;能恰当联系实际充分论证;结构完整合理;行文流畅。结构完整指的是,按照黄河精神是什么,为什么要弘扬黄河精神,如何弘扬黄河精神这三个方面来展开论证。或者每一个黄河精神按照这样的逻辑来论述,形成一个个小分论点也可以。对黄河精神内涵的把握,多多益善。

二类文:21-30分。对黄河精神的内涵有明确认知并表述出来;结构较完整;论证充分;行文流畅。对黄河精神内涵的认知六个至少有一个。

三类文:11-20分。明确提及黄河精神内涵,但无论证;或者有论证,但无主题明确观点。不说黄河精神是什么,大谈弘扬黄河精神,11-14分。说出来一个内涵,论证跑题了,比如大谈如何治理黄河,16-20分。

四类文:0-10分。脱离黄河精神。字数严重不足的(不足300字),直接给0-5分。有一定文字能力,6-10分。

无标题,在原得分基础上直接扣两分。

(阅卷老师已明确规定了黄河精神的内涵,具体包括六个方面:1、孕育生灵、滋养万物的无私奉献精神;2、锲而不舍、生生不息的坚定执着精神;3、勇敢向前、不畏艰难的开拓进取精神;4、自我否定、自我调节的主动适应精神;5、胸怀博大、兼收并蓄的开放包容精神;6、也体现了人类敬畏自然、尊重规律的科学创新精神。)

从这个标准来看,很多人的文章都应该是三四类的文章,因为根本没搞清楚黄河精神的内涵是什么,即使写了也不准确。所以不要再愤愤不平地骂命题人了,不是命题人和阅卷人太随意,而是我们以为他们“太随意”,实则是我们根本到不了命题人的高度,始终雾里看花看不透。我们也可以看到命题人在这点上完全有底气藐视社会上的任何培训机构。他们教的那些与真正的“标准”相差甚远,只能拿一些自己写的东西来糊弄人,能拿几分,估计自己心里都没底。

再举一例:

“给定材料7”的划线部分写到:“有位知识分子说,‘我已经无家可归’,‘我在城市是寓公,在家乡成了异客’。这样,无论在乡村少年身上,还是在农民工那里,以及这些出身农村的知识分子的群落里,我们都发现了‘失根’的危机。”请结合你对这段话的思考,参考“给定资料”,自拟题目,写一篇文章。(40分)

这篇文章的写作也让很多人无所适从。这种结合一句话的思考写一篇文章就是从20xx年国考地市级申论写作开始的。总论点是什么?分论点又是什么?看看网络上的那些所谓参考文章,可以说绝大部分是不合格的低分文章,更不要说大家自己练的那些文章了。这里就不展开论述了,大家可以自行到网上去查看相应的文章,我先把阅卷标准呈上。

文章只谈“农村教育”为四类文。

如果能从农村教育谈到农村文化,为二类或三类文。

一类文主题是“农村文化失根”,不仅指出农村文化目前存在的问题,而且能够指出如何适应时代发展要求,发展乡村文化。重点在于能够指出“农村文化失根的原因”。

一、评阅方法:结合样卷,采用整体关照,分等、分级赋分的方法进行评阅。

1、 总体阅读;2、确定等类;3、根据等类的基准分,分级赋分。

二、评分标准

一等(36—40分):全面符合答题要求

(1) 立意(写作角度、中心论点、主题思想)明确;

(2) 思想深刻;

(3) 联系实际恰当;

(4) 论证严密;

(5) 结构严谨,条理清楚,语言流畅。

以38分为基准,适当浮动,基本具备以上条件者,可获基准分;某一方面比较突出的,适当加分;反之,酌情减分。

二等(26—35分):基本符合答题要求

(1) 立意(写作角度、中心论点、主题思想)较为明确;

(2) 思想较为深刻;

(3) 能够联系实际;

(4) 论证基本合理

(5) 结构较为完整,条理较为清楚,语言较为通顺。

以30分为基准,适当浮动,基本具备以上条件者,可获基准分;某一方面比较突出的,适当加分;反之,酌情减分。

三等(16—25分):

(1)不完全符合题意,中心(写作角度、中心论点、主题思想)较为模hu。

(2) 事例和资料不典型、不具体;

(3) 内容肤浅,论证乏力;

(4) 结构基本完整,条理基本清楚,语言基本通顺。

以20分为基准,适当浮动,具备以上条件之一者,可获基准分;某一方面比较突出的,适当加分;反之,酌情减分。

四等(16分以下)

看不清具体内容

文章评分细则 篇3

为进一步做好共青团员“推优”工作,促进党员发展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根据团中央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的意见》(通字[1992]18号),其中明确指出:“今后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为了进一步落实我院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员发展对象的工作,使之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我院实际,研究生院团总支特制定“推优”工作的有关实施细则:

一、各基层团支部要深刻领会“推优”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认识,加强“推优”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开展“推优”工作,促进对团员的思想政治教育。

二、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要坚持党章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标准,保证质量。

三、“推优”工作在各院系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进行。团组织要经常向党组织汇报工作情况,征求团员对开展“推优”工作的意见、建议、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党组织对团组织推荐的发展对象,要认真考察,加强培养,及时讨论研究。

四、重点发展对象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入党动机端正,积极拥护并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并坚持改革开放。在政治学习和组织生活以及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积极,起表率作用。以身作则,言行一致。

(二)、专业思想牢固,学习认真刻苦,学习成绩良好;积极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工作积极肯干,成绩显著。

(三)、作风正派,为人正直,敢于批评和自我批评,能在团员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团结同学,乐于助人,集体荣誉感强,有奉献精神。

(四)、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和团的纪律,无违法违纪现象。

(五)、已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团员。

(六)、定期向党组织口头或书面汇报思想。

五、推荐重点是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社团活动积极分子及获得其他荣誉称号的团员青年。

六、各级团组织每学期应对“推优”工作进行一次小结,及时解决存在问题,保证“推优”工作的连续性与制度化。

七、“推优”工作的具体步骤:

(一)、召开团员大会,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按照评优标准(见第八条)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对象;

(二)、团支部负责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团总支备案,同时向所在党支部推荐。

八、评优标准

总分100分,主要包括以下四项内容:

(1)学习成绩、学习态度,占20分。

具体包括:[1]、是否发表论文或取得科技发明。在国家级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发表文章或取得国家承认的科技发明加10分,其他级别加5分;

[2]、班里成绩排名。第一名从10分起算,其他依次递减0.2分,减完为止;

[3]、其它学术贡献,参照以上规格执行。

(2)各种奖励和表彰,占10分。

具体包括:[1]、是否获得奖学金。获得校级及以上加5分,研究生院级别加4分;

[2]、是否获得文艺及体育比赛名次。校级及以上加5分,研究生院级别为第一名加4分,第二名加3分,第三名加2分;

[3]、其他奖励和表彰,参照以上规格执行。

[4]、以上奖励和表彰实行累计加总,最高分不得超过10分。

(3)群众基础和综合评议,占40分。

其中全体团员民主测评占35分,基层团支部全体委员推荐意见占5分,具体评分内容详见附件。

(4)参加集体活动,占30分。

具体包括:[1]、集体活动组织人员,每次加2分;

[2]、集体活动参与人员,实行按档次计分。参与校级及以上每次加1.5分,研究生院级别每次加1分,班级活动每次加0.5分。

[3]、20xx年下学期的活动也可以参照上述标准执行,但鉴于处于细则公布之前,为保证公平,以最高分10分为限。

[4]、对于集体活动的界定:凡是北京大学所属各院系及各级党、团组织(含研究生会)组织的活动都符合标准。

九、团支部在向团总支报送推荐名单时,应签署推荐意见。推荐意见应客观、详尽反映该同学情况,避免流于形式。

十、各级团组织要及时、认真地总结“推优”工作经验,改革“推优”工作方法,健全推荐工作制度,推动“推优”工作健康发展,形成“党建”带“团建”,“团建”促“推优”的新格局。

十一、本实施细则由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团总支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