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体活动奖励细则【汇编3篇】》
文体活动奖励细则(通用3篇)
文体活动奖励细则 篇1
一、初二(4)班教室作为我校乡村少年宫师生棋类活动的场所。一般作为储存棋类之用,也向师生开放,以满足师生文化娱乐活动为基本职责。各班在棋类室活动时必须有教师在场负责纪律与安全,确保活动安全开展。
二、活动室内要讲究文明礼貌,禁止大声喧哗,保持室内安静。
三、严禁赌博等不文明行为,相互尊重对方。
四、活动时注意安全,活动结束后关好电源和门窗,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发现设备故障性损坏要及时向学校报告。在活动结束后将物品归放原位。
五、活动室开放时间:向相关负责人申请。
六、平时以班级为单位,利用活动课或课余时间开展相关的活动。
七、各班级要安排专人负责做好管理工作(借用、管理、损坏赔偿、回收归还等),确保每学期结束时如数回收各种栱类。
龙湾学校乡村少年宫
20xx年10月
文体活动奖励细则 篇2
根据北京市教育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的通知》(京教工[20xx]14号)文件精神,为鼓励广大教职工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并使文体活动奖励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经校工会委员会20xx年5月14日开会研究,特制定中国传媒大学教职工文体活动奖励标准。此标准仅限于校工会组织的文体活动。
一、体育活动
(一)团体体育比赛奖励标准
第一名(冠军):奖励标准100-150元/人,颁发团体荣誉证书。
第二名(亚军):奖励标准90-130元/人,颁发团体荣誉证书。
第三名(季军):奖励标准80-110元/人,颁发团体荣誉证书。
第四名:奖励标准75-90元/人。
第五名:奖励标准70-80元/人。
第六名:奖励标准60-70元/人。
第七名以后的名次为鼓励奖,标准50元/人。
不足七个队的比赛实行减一录取。
(二)个人或单项体育比赛奖励标准
第一名(冠军):奖励标准100-150元/人,荣誉证书一个。
第二名(亚军):奖励标准90-130元/人,荣誉证书一个。
第三名(季军):奖励标准80-110元/人,荣誉证书一个。
第四名:奖励标准75-90元/人。
第五名:奖励标准70-80元/人。
第六名:奖励标准60-70元/人。
第七名以后的名次为鼓励奖,标准50元/人。
不足九个人的比赛实行减一录取。
(三)总裁判、裁判员、工作人员奖励标准
总裁判奖励标准150-200元/人。
裁判员、工作人员奖励标准100-130元/人。
学生裁判员奖励标准50-70元/人。
(四)体育活动领队、教练奖励标准
领队、教练奖励标准100-130元/人。
二、文艺活动
(一)教职工大合唱比赛奖励标准
一等奖:颁发团体荣誉证书,奖金标准3000元/参赛队。
二等奖:颁发团体荣誉证书,奖金标准2500元/参赛队。
三等奖:颁发团体荣誉证书,奖金标准20xx元/参赛队。
优秀奖:颁发团体荣誉证书,奖金标准1500元/参赛队。
鼓励奖:颁发团体荣誉证书,奖金标准1000元/参赛队。
(二)个人或单项文艺比赛奖励标准
一等奖:荣誉证书或奖杯一个,奖励标准100-150元/人。
二等奖:荣誉证书或奖杯一个,奖励标准90-120元/人。
三等奖:荣誉证书或奖杯一个,奖励标准80-100元/人。
优秀奖:荣誉证书或奖杯一个,奖励标准70-80元/人。
鼓励奖:奖励标准50元/人。
(三)评委奖励标准
评委奖励标准300—500元/人。
(四)领队、工作人员奖励标准
领队、工作人员奖励标准200—300元/人。
三、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文体赛事
凡代表学校参加市级及以上单位组织的文艺或体育比赛,获得奖项者,按学校高一级奖励标准给予奖励;学校发放演出服装、运动衣者不再另行奖励。
每年学校工会开展文体活动项目多少,要根据当年工会经费预算情况确定,以不突破预算为原则;并做到各类文体活动支出发票齐全、有领取奖品(奖金)人员名单、支出明细等。
文体活动奖励细则 篇3
买建材到居玛特。 5月7日下午1点到4点,居玛特市场将开展“居玛特五一家居购物、全场惊喜送家电”幸运抽大奖活动。抽奖细则:
1、参加抽奖者,当场监督主持人将与有参与抽奖资格人数数量相同的没有任何特殊标记的乒乓球倒入抽奖箱,然后将其中48个乒乓球当众注上特殊标记后放入抽奖箱,当众混合。
2、5.1-5.7日在居玛特建材商圈一次性购物满500元以上的消费者,具有抽奖资格,抽奖顺序由具备资格的人按验票顺序进行抽奖。
3、参与抽奖的每个人只有一次抽奖机会,前面的抽奖者没有抽到奖品的,将乒乓球再次放入抽奖箱,退出抽奖,让排序的下一位参与抽奖;抽到奖品的,则将获奖的乒乓球拿出抽奖箱,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领取奖品。
4、奖项共分为五等,共计48名。
本抽奖办法的解释权归居玛特建材市场所有。
居玛特市场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