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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委托代理协议书(推荐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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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委托代理协议书(精选15篇)

关于委托代理协议书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纠纷一案,委托乙方的律师出庭代理,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本案甲方的诉讼代理人。乙方的工作内容为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按时积极努力工作。如乙方怠于履行代理义务,甲方有权终止委托,依约已支付的费用有权索回。

三、甲方必须努力配合乙方的.工作,按时提供有关本案的全部证据材料,同时按规定支付法院收取的立案费等其他行政费用。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已收取的代理费全部退回甲方;

如甲方终止履行协议,已收取的代理费不予退回并支付乙方在办案过程中实际发生的费用。

五、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详见《授权委托书》。

六、根据《律师业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的规定及甲乙双方的协商,甲方按下列方式和标准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

甲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支付律师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

七、其他费用:

1.代理过程中发生的查询费、公证费、鉴定费、资产评估费、新闻宣传费、诉讼费(立案费)等必要的行政费用由甲方支付。

2.乙方律师办理该案过程中发生的工作费用(如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由甲方预先支付,实报实销。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乙方帐户信息如下: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行号):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案本审审理完结时终止。诉讼期间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

九、乙方应遵守职业道德和纪律,对在工作中了解或知悉的甲方的商业资料、秘密或其他情况,在任何情况下不经甲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十、因解释和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

关于委托代理协议书 篇2

甲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乙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以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前提,在合理、规范、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代理招聘一事,达成合作协议如下:

一、双方的资质条件认定

1、甲方必须是依法注册、依法经营,可以为职工(员工)提供安全合适的工作环境,合理合法的薪资福利且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单位(企业)。

2、乙方必须是经人事或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批准设立,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且经营范围内有人事代理资格,具有甲方所需要的人才输送渠道,有二年以上良好运营业绩的机构(公司)。

3、甲乙双方均有解放生产力接受对方的现场实地考察,坦诚介绍各自的基本运营及发展状况,以幸相互的.了解和信任,夯实合作基础。

二、双方约定的服务流程

1、委托

甲方应将招聘岗位描述、工作职责、工作地点、薪资福利、生活条件等用工基本信息和当期要求人数、男女比例、专业要求、到岗时间等具体用工计划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向乙方出具单位(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招聘委托书。

2、甄选

乙方按照甲方的招聘人员数量和描述,通过自身拥有的招募渠道进行宣传、推介,举行公开招聘活动寻求甲方用工计划所需人员,并在约定的期限内,通过双方给定的联系方式将经筛选的候选人简历资料交给甲方。乙方应对简历资料进行必要的审核,乙方应客观、真实、全面地向甲方介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

3、面试

每批人员进行面试前,甲方双方应将面试的地点和时间进行商定。通常条件下,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录用条件先行面试,将初次面试合格人员派往甲方所在复试地,如一次性复试超过50人,甲方可派人专程赴乙方所在地复试。

4、聘用

经甲方对候选人进行复试和评审后,甲方会将录用通知通过乙方送达候选人。

员工到岗接受岗前体检和培训,体检合格及培训考试合格人员可正式上岗。员工到岗一个月内将与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甲方为录用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安全保护、社会保险、岗位培训等,甲方保证按照招聘承诺足额发放工资,为员工提供公平、公正的环境,合理规范的管理。

三、代理费用

1、人数确认:以乙方招募的甲方确认录用人员为一个标准人次。

2、付费标准:甲方向乙方支付委托代理招聘费用的标准为人民币元∕标准人次。

3、费用结算时间及支付方式:此条双方协商后确定,并写入协议中。

四、双方的相关约定

1、甲乙双方已经签订合作协议,双方均有义务保守合作过程中获知的对方诉商业秘密,包括不得随意公开的各种资料信息。

2、甲方承诺工作环境、工作强度、薪资福利、生活条件等与委托信息一致。

3、被聘用员工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或因违规、过错、不称职等被甲方解聘的,乙方有义务按照约定招聘条件,继续为甲方提供招聘服务。

4、乙方承诺乙方所推荐之人员到岗后保用15天以上,否则退还该流失人员的全额委托招聘服务费用。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形成补充协议。

六、本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均应信守执行

协议修订、中止或终止,双方均可协商解决;如违反或擅自解除本协议引起双方的损失和损害,违约方应向对方提供对应的补偿,由此引发的争执和异议双方不能协商达到一致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合同期满后,自动失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人:

年月日

乙方:(盖章)

乙方代表人:

年月日

关于委托代理协议书 篇3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办理注册商标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向中国国家商标局在第_________类(商品/服务)上申请注册_________件商标,该注册商标详细内容见本协议附件《商标注册申请书》及《商标代理委托书》。

二、权利与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商标注册所需要的文件、证件,并保证提供文件、证件的真实、有效、合法性,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商标注册代理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2.乙方接受委托后,乙方会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商标代理注册、设计、制作等事项,因注册材料被核驳或需删改的,领取《商标注册证书》的时限顺延;

3.乙方责任:

(1)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保护甲方委托代理商标注册材料的`完整性,予以保护知悉的商业秘密;

(2)乙方应在甲方提供的商标注册材料齐备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商标局受理,_________个月内下受理通知书,_________个月内完成商标注册业务;

(3)如甲方提供虚假材料的,乙方有权利终止商标注册业务,依约所收的预付金不予退还。

三、甲方支付乙方的费用(币种:人民币):

1.商标注册代理申报费:_________元/标/类、十项;

2.查询费:

中文查询:_________元/标/类、十项;

英文查询:_________元/标/类、十项;

图形查询:_________元/标/类、十项;

3.注册商标的制作费:_________元整;

4.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商标注册规费和代理费合计为:_________元整。

四、如果乙方代理甲方申请的注册商标被国家商标局驳回或需要删改的,由甲方决定是否向国家工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驳回复审或删改;如果甲方决定申请驳回复审或删改,甲乙双方可另行签定委托协议。

五、双方违约责任:

1.合同一经依法签定,甲乙双方应认真自觉遵守,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不得擅自更改、终止合同,代理业务完成后本协议自动无效;

2.合同履行期间,如与法律、法规及政策相抵促的,而不能继续履行的,委托代理合同自动解除。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此协议在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七、附件(《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代理委托书》)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关于委托代理协议书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甲方委托乙方指派律师为。现由于其他原因,甲方提出解除委托代理合同。

为此,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一致同意解除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二、本协议签订生效时,乙方退还甲方缴纳的律师费元。(注:乙方实际收取律师费计人民币元)。同时,甲方退还乙方为该笔律师费出具的发票。

三、乙方办理案件所需的调查复印查档差旅及其他开支计人民币由甲方承担。

四、本协议签订生效时,乙方即终止代理关系,甲方委托的一切代理事务自行负责,与乙方无关。

五、本协议生效时,乙方应将甲方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份(已交法院的.份除外)返还乙方(注:乙方已经返还)。

六、乙方仍对甲方所委托事务有保密义务,该义务不因甲乙双方代理关系终止而终止。

七、双方就委托事务无争议,互不追究法律责任。双方的其他事宜自行负责,如有损失各自承担,并不争议。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主办律师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

关于委托代理协议书 篇5

甲方: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电话: ________传真:________

邮编:________

乙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

邮编:________

甲方因 事宜,委托乙方代理,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委托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________律师为甲方与________ 一案的________ 审代理人。

第二条 代理权限

经双方约定,乙方的代理权限为下列第________ 种:

1、一般授权(包括陈述事实、参与该案的庭前谈判、调解,参与该案的庭审、辩论和调解)

2、特别授权(包括提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上诉等)。

如上述约定与授权委托书不一致的,以授权委托书为准。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应运用自己的法律知识、专业知识、社会经验和技能,尽心尽职地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事务,最大限度地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二)乙方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告知甲方所委托事务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三)乙方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的时限、时效及时提交证据,按时出庭,及时办理受委托事务;

(四)乙方应当及时告知甲方有关代理工作的情况,对甲方了解委托事务情况的正当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五)乙方在代理甲方案件期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六)乙方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非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七)乙方办理甲方事务应当建档,将甲方的原始证据材料、法律文件和财物交还甲方,同时制作复件留存,并妥善保管,设立交接记录。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务有关的全部证据材料、文件及其它事实情节,并对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若甲方隐瞒证据材料、伪造证据材料和案件事实,因此出现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二)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合法;

(三)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乙方支付代理费;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乙方收取的代理费不予退还。

(四)甲方指定 为与乙方律师联系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证据材料、案件事实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律师;

(五)甲方保证,在与乙方签订委托合同时,提供的邮寄地址,传真,电话等联系方式均真实,准确,乙方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取得有效的联系和传达,如果变更,甲方应在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告知乙方律师,否则,因以上联系方式的错误致使乙方律师无法送达或者甲方未能收到邮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六)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务做出的独立地判断和决策,乙方尊重甲方对委托代理事务做出的独立地判断和决策。甲方非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师为其提供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以及其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服务。

第五条 相关费用

(一)收费方式

双方同意乙方采取第________ 种方式收取律师费:

1、计件收费;

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

3、计时收费;

4、风险代理收费;

5、在上述4种收费方式的范围内,经双方协商,可以合并采取2种以上收费方式。

(二)收费依据

乙方收取律师费,已充分考虑了以下因素:

1、耗费的工作时间;

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3、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4、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5、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

(三)收费方式、计算标准及收费数额

1、计件收费方式,每件________ 元,共 ________件,律师费共计________ 元。

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方式,按照《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比例标准。

3、计时收费方式,每小时________ 元人民币的标准进行收费,以6分钟为一个最小计费单位,不足6分钟的,按6分钟计算。

4、双方同意按照以下________ 方式收取风险代理费用。

a、甲方支付乙方前期律师代理费________ 元;

b、________

5、合并采取两种以上收费方式的,应明确各个收费方式的收费标准及数额。

以上总计乙方应收取律师费人民币(大写) ________元整(¥: ________元)。

(四)收费时间

律师费的支付时间:

1、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大写) ________元(¥:________ 元)

2、________

(五)乙方代收费用

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所发生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检验费、评估费、公证费、查档费、翻译费及其他第三方收取的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乙方代甲方支付上述费用的,应当预先向甲方说明并凭有效票证与甲方结算;乙方可以先行代收,事后依据有效票据与甲方进行结算。

(六)差旅费收取方式

1、乙方先行向甲方预收 ________元的办案差旅费。

2、乙方办理法律事务完毕后,应及时凭有效票据与甲方结算办案差旅费,多退少补。

(七)乙方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甲方要求赔偿损失。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因甲方追加委托事务或增加诉讼当事人,或当事人一方提出反诉、增加诉讼请求等重大诉讼事件变更导致代理事项明显增多的.,乙方有权要求增加律师费,甲方应当合理地追加代理费;增加律师费协商未成的,乙方有权在原委托范围内提供工作。

(三)甲方明确放弃委托事务的,可以要求变更合同;变更合同后的律师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超出本合同约定权限更换代理人的;

2、乙方律师工作延误、重大失职导致甲方蒙受重大损失的;

(五)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或暂停工作直至甲方纠正:

1、甲方的委托事务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材料或者隐瞒重要事实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律师费或者事务费用的。

乙方依本条约定解除本合同的,所收律师费不予退还,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支付的律师费和已发生的事务费用。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法律服务工作或者违反第三条规定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费。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结果不满意或者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甲方作为被告时,乙方律师已经为出庭作了准备,原告撤诉的;

4、乙方接受委托后,代理甲方与对方协商,争议双方之一作出不起诉、撤诉决定或者争议双方达成和解的;

5、乙方接受委托后,代理甲方到法院立案后,因甲方的自身原因撤诉的;

6、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不能完成委托事务,或者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

(二)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足额支付律师费或者事务费用,或者不合理的单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费、未报销的事务费用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九条 合同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起生效,自乙方律师完成本合同的委托事务(包括收到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或当事人和解书等法律文书)或解除本合同时终止。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经办律师各执一份,每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电子邮箱、传真送达。一方迁址或者变更邮箱、传真电话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以当面交付文件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交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十一条 其他特别约定

1、乙方律师不对案件结果作出任何承诺。

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已经向甲方解释了收费规定及标准。在本合同签署之前甲乙双方已就本合同涉及事项进行了详细的研究,本合同系双方友好协商,自愿一致达成。

甲 方:________ 乙 方: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

关于委托代理协议书 篇6

因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行政诉讼案件,委托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律师出庭代理。经双方同意,共同制定并实施以下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委派________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如实向律师描述案情,并提供案件的相关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暂停代理,并不退还按合同收取的.费用。

四、如果乙方无故终止履行本协议,所有代理费将退还给甲方;甲方无故终止的,代理费不予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权限:_______________

六、根据《律师业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代理费________涉及财产关系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________费用。付款方式和期限如下:________

七、本协议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案结案(判决、裁定或撤销诉讼)止。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一方要求变更本协议条款,需另行约定。

甲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签署于______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关于委托代理协议书 篇7

第一章总则

为了发展本市的对外经济、贸易及旅游业,使酒店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达到国内同类酒店的先进水准,从而使酒店赢得良好的社会声誉和经济效益,(以下简称委托方),特委托(以下简称管理公司),全权经营管理 酒店。双方依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委托方________酒店系在中国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合法经营企业,法定地址: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

管理公司________酒店管理公司系在中国________市工商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国有企业,法定地址: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

第二章名词定义

第一条酒店

本合同用的“酒店”一词指位于 酒店,内容包括:

(1)间有卫生间的客房;

(2)各类中西类餐厅、风味餐厅、旋转餐厅、多功能厅、迪斯科厅、酒吧、咖啡室、茶廊、游泳池、桑拿浴室、健身房、网球畅附设商畅美容室、洗衣房、商务设施、停车场以及其它康体设施和酒店建筑所在地的空地、绿地等,全部占地约亩;

(3)提供后勤服务的综合楼及职工宿舍等,全部建筑物约________平方米;

(4)酒店经营所需的供水、电力、电讯、煤气、汽油、柴油等能源以及排水、消防等附属设施及空调、电梯、卫生设备、冷藏等设备;

(5)全部“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

第二条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

在本合同中“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是指:

(1)所有家具、陈设及布置,包括客房、公共场所的家具、地毯、墙饰、摆件、灯饰和其他物品;

(2)饭店经营所需的所有设备,包括厨房、酒吧、公共卫生(PA)设备、洗衣房、办公室等设备;

(3)必要的车辆和运输设备;

(4)所有营运物品,包括工具、器皿、布件、瓷器、玻璃器皿、银器及类似物品;

(5)所有制服及其他酒店营运所必须的物品。

本合同第一、第二条所列内容,以酒店正式开业日前双方交接所附明细清册为准。

第三条酒店正式开业日

“酒店正式开业日”是指酒店正式全面营业的第一天,其基本条件为:

(1)酒店建设工程全部竣工;

(2)酒店全部设备及设施已安装完毕、正常运行;

(3)酒店全部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备齐;

(4)酒店工程经国家验收合格,包括消防、卫生设施;

(5)酒店营业执照及各项营业许可证已经获得;

(6)各项保险生效;

(7)酒店经营所必须的流动资金全部汇入酒店营业账户;

(8)委托方与管理公司书面同意酒店可以正式开业。

酒店正式开业日之前的对外营业称为“酒店试营业期”。以上各项若有一项未达到者,均属“酒店试营业期”。

第四条双方

这是指本合同的缔约双方:即委托方与管理公司。

第五条总收入

在本合同中这是指经营酒店及其设备所得的客房、餐饮、附属的涉外商畅娱乐设施、场地出租、电话、电传、传真、洗衣、出租汽车及其他各项服务获得的全部收入的总和。

第六条经营毛利

本合同中的“经营毛利”是指总收入减去酒店经营成本和费用后的余额。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酒店经营成本和费用不包括以下内容:

(1)固定资产折旧费和投资性质的费用摊销及更新基金;

(2)贷款利息(流动资金贷款利息除外);

(3)所得税、房产税及其他附加税;

(4)土地使用税;

(5)董事会费和保险费;

(6)管理公司收取的管理费;

(7)国家汇率调整造成的汇兑损失;

(8)委托方董事会特别要求所进行的、非酒店日常经营管理所需的会计、审计、律师等费用;

(9)投资方成员在酒店的挂账及投资方的内部会议等挂账;

(10)经投资方同意购置的固定资产和零星工程完善项目;

(11)投资方单方面要求的接待、广告、赞助性开支以及未得到管理方同意而实际由投资方获益和开支的各项费用。

(12)其他非酒店经营所产生的费用。

第七条商标及服务标志

这是酒店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及市场推广中所用的属于管理公司专有的标记、图案或文字。

第三章酒店管理

第八条管理权

委托方授权管理公司在接受管理期间,对酒店经营管理有充分的决定权和指挥权,管理公司及其代表可代表酒店对外签署与日常经营管理业务有关的文件、合同,包括签署总额不超过万人民币的短期经营周转资金的贷款合同。

第九条总经理

酒店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人选经管理公司与委托方充分协商后由管理公司任免。

总经理是管理公司在酒店的总代表。总经理对酒店经营管理事务有指挥权和决定权,对酒店经营管理全面负责并对管理公司负责。

总经理是酒店法人的委托代表。

总经理如有营私舞弊行为,需经证实后,委托方方有权要求管理公司进行撤换。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十条人事安排

1、管理公司将根据酒店的实际状况提出人事、组织机构设置方案,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制订劳动工资计划,根据上述方案计划安排酒店员工工作。

2、酒店各级员工的聘任、奖惩、调动和安置均由总经理按国家有关合作经营企业的规定决定和处理。

3、管理公司派往酒店工作的职工均受酒店雇佣,其住宿、交通(包括市内交通)均由酒店负责;工资、奖金、休假、医疗等享受酒店员工同等待遇;每年享受二次有薪探亲假,每次假期10天(在途时间另计),其交通费按国家规定标准在酒店费用中列支。

第十一条酒店的管理工作

管理公司及其代表在管理酒店期间,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规定,管理期分为两个阶段--试营业期和正式全面营业期。

管理公司在酒店筹建后期和试营业期内,除了酒店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外,其主要工作有:

1、逐步建立健全酒店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机构设置;

2、对酒店设施布局进行调整和完善;

3、招聘员工,强化人员培训,建立岗位责任制;

4、进行市场推销;

5、为酒店正式全面营业进行积极准备,包括筹备酒店正式开业仪式等。

6、有计划地推行“ 酒店管理模式”。

7、争取在 年内为甲方培训一支能自行管理、经营、具有良好职业素质和操守的管理队伍,最终使甲方能在最短时间内能独立经营和管理好酒店。

从酒店正式开业日起,酒店进入了全面营业期,管理公司的主要工作有:

(1)乙方派出业务骨干筹备酒店开业,作好开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人员和设备运行与到位。

(2)乙方负责招聘具备酒店从业素质的员工,开展员工上岗前的业务知识、技能的培训。

(3)宾馆装修期间提出专业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4)负责为宾馆建立相应的管理体系和服务体系,按照 星级宾馆的标准实施全面质量管理。

(5)建立实施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制定相应跟业绩挂钩的绩效管理机制。

(6)负责为宾馆的经营拓展客源市场,建立酒店自身销售网络系统,并利用乙方现有的酒店网络,积极使用电子商务,积极促销酒店旅游市畅

(7)乙方将派出专业人员整合本地资源,设计酒店的整体CIS形象识别系统,以统一、整体的品牌形象崛起于本地区。

(8)通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和理论分析,向甲方股东提交酒店的年度预算、年度经营计划以及酒店最佳的产品组合内容和远景发展规划。

(9)尽快使酒店达到 星级酒店标准并通过验收,为酒店在本地区创优秀品牌而努力工作。

(10)乙方竭尽全力完善、维护好酒店的硬件设施,使之能良性循环,确保酒店常新、环境完美、不断完善和配套。

(11)乙方有权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独立实施全面经营管理工作,乙方实施在甲方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12)全面推行“ 酒店管理模式”。

(13)按照酒店的设备、设施条件,提供先进的经营管理方法和服务水平;

(14)全面负责酒店的公共关系事务和市场推销;

(15)深化员工业务技能培训工作;

(16)负责监督和考核总经理的工作业绩;

(17)每一会计年度前______天向委托方提交酒店的年度经营方案及财务预算;

(18)每一个月的后___天内向委托方提交反映该月酒店经营情况的财务报表;

(19)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_______个月内,向委托方提交酒店财务报告,说明本年度决算情况和经营成果;

(20)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和经营需要,调整和修改酒店各项收费标准;

(21)负责酒店的日常维修和保养;

(22)为保障酒店的权益,代表委托方和管理公司进行法律诉讼;

(23)争取在 年内回收酒店投资的本息。

第四章管理费的计算与支付

第十二条试开业前期因工作量巨大,而又无营业收入,故开业前期自乙方管理人员到位后,每月暂按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支付管理费。

第十三条管理费分为基本管理费和效益管理费。

第十四条在酒店试营业期内,管理公司收取的基本管理费按总收入的百分之__________收醛

第十五条从酒店正式开业日起,管理公司收取的基本管理费按总收入的百分之__________收醛

第十六条基本管理费每月支付一次,其计算方法是按当月总收入乘以上费率,于次月15日前汇入管理公司指定的账户。

第十七条管理公司同意在酒店试营业期不收效益管理费。酒店正式开业后始收效益管理费。

第五章双方的责任

第十八条委托方董事会的责任:

1、及时办妥酒店经营所必须的全部营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2、提供酒店经营所必须的定额流动资金。定额流动资金须在酒店对外试营业前15天提供,流动资金定额由双方在试营业前核定;

3、按时审批酒店年度经营方案、年度财务预算与决算;

4、审查批准酒店扩建、改建计划;

5、协调好基建与经营存在的各种事宜,安排落实宾馆经营必需的水、电、气等基础设施,保证消防安全设施的齐备,因设施未齐全、设备未完备以及因证照不齐等原因而引发的行政罚款费用不进入酒店费用。

6、委托方须协调好当地政府的相应关系,当地政府超出标准之外的收费由委托方承担。

7、其他必须由委托方决定的有关事宜。

第十九条管理公司责任

1、通过各种途径,努力提高酒店客房的出租率,增加经济效益;

2、选派合格人选到酒店任职;

3、按时提交酒店年度经营方案和财务预算与决算;

4、不断引进先进适用的经营方法和管理经验,使酒店的管理不低于国内同类酒店的管理水平,并尽快培养当地干部和员工,进入酒店管理各级领导层;

5、负责编制和健全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

6、利用集团优势,在管理公司所属酒店内安排酒店员工的培训和实践;

7、其他必须由管理公司办理的一切有关事宜。

第六章酒店维护与保养

第二十条酒店从正式开业日起每年留有一定数额的更新基金,用作酒店设备的更新、添置等。每年更新基金的额度计算标准为:

第一年至第三年,不少于总收入的百分之二;

第四年起,不少于总收入的百分之五;

更新基金可以一年一次提用,也可以分月提用。

更新添置项目所需资金在经营成本列支。

第二十一条管理公司认为需要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用更新基金更换、添置酒店的设备、陈设和家具等。

第二十二条每年度更新基金如未用完留有余额,可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与下一年度的更新基金合并提用。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管理公司须将更新基金的余额如数归还委托方。

第七章酒店产权及其处置

第二十四条酒店的一切债权、债务属委托方。

第二十五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酒店的全部产权属委托方所有,管理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或抵押,除本合同第七章第二十七条规定以外的酒店财产。

第二十六条管理公司有权根据本合同规定使用调配酒店财产。

第二十七条管理公司有权处理用更新基金更换下来的酒店不再适用的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等。处理这些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所获款项,纳入“更新基金”项,留作添置这些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

第二十八条委托方在处置酒店财产时,应以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为原则。否则,应征得管理公司同意。

第八章税务、财务及外汇管理

第二十九条酒店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和税收条例的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三十条酒店职工按照有关规定由职工本人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个人收入调节税。

第三十一条酒店的会计年度从每年___月____日起至同年___月____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账簿用中文书写。

第三十二条除本合同已有规定以外,酒店会计的处理原则均按《企业会计制度》办理。

第三十三条酒店的财务审计聘请国内注册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

如董事会认为需要聘请其他审计师或审计事务所对酒店财务进行复检时,管理公司应予同意,其所需一切费用在董事会费中列支。

第三十四条每一会计年度的头二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计算书,报告董事会。

第三十五条酒店经营的一切外汇事宜按照国家中外合资企业外汇管理条例及规定办理。

第九章保险

第三十六条双方同意酒店向中国境内具有承保资格的保险公司及其分公司投保双方都认为必须的险项,酒店一旦遭受损失可在所投保的险项范围内获得应有的赔偿。

所有保险均由委托方投保,保险受益人为委托方,与管理公司无关。

第三十七条委托方投保的酒店财产险,其投保总额应不低于国家规定。

第三十八条各项保险费及办理保险费的其他费用,均由酒店支付。但不作为酒店管理费用开支,列入甲方开支科目。以遵循收益与权责挂钩之原则。

第十章监管、奖罚机制

第三十九条甲方派驻股东代表听取酒店重大管理制度、用工薪酬分配制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及其它重大事项的决策。审议酒店年度经营计划,拟定酒店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等事项。

第四十条建立完善年度财务审计制度、日常经营支出由总经理签字。超过__________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添置、重大合同需经甲方派出的股东代表同意方可签署。

第四十一条乙方不得以酒店的名义对外签署财产担保合同及财产担保文件。

第四十二条甲方有权了解和知晓乙方所实施的全部管理工作,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主要从营业收入和综合毛利、利润等方面对乙方的管理进行考核,使经营和资产本身得到良性发展和保值、增值。

第四十三条乙方如完成甲方下达的各项目标,可按营业收入增加____%计提效益管理费。效益管理费每月结算一次,次月的___日前汇入乙方指定的账户。

第四十四条乙方以酒店资产作信用担保,以确保所派驻人员的信誉、品德、文化、资质及实践技能达到甲方之要求。

第十一章管理年限

第四十五条委托管理年限暂定年,甲乙双方在经营合同期满三个月前,如甲方提出仍需乙方进行管理,可以在变动相关条款后续签合作期限或解除合约。

第十二章双方约定

第四十六条基建结束后与酒店经营过程中有一段相当磨合期,在此如若因设计和修建过程中存在的部分不完善,为确保经营确需整改付出的费用,经基建方和酒店方双方确认,列入基建后续科目费用,不计入酒店管理费用。

第四十七条因基建资金、设计缺陷及其它政策性因素,乙方不承担开业延误之责任。

第四十八条因故延误的工程项目,影响到经营的,要根据损失的金额来扣减乙方应承担的管理目标。

第十三章违约及终止

第四十九条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如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视为违约。另一方有权根据违约程度要求违约方赔偿经济损失。

第五十条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十一条一方违约,另一方应将违约情况书面通知违约方,如在_____天内违约方仍未纠正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五十二条如总经理因被业主方单方面辞退,管理公司有权可另外物色人员担任总经理。

第五十三条被辞退之总经理有权获得酒店的相应补偿,酒店应补偿其___个月工资并休完其应得之有薪休假。如有抵押风险金等,原则上经中立之会计事务所进行完离任审计后,如无经济贪污、受贿等问题则须全额退还所押风险金。

第五十四条无论什么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时,双方之间的所有账款在____天内付清。

第五十五条甲、乙双方均须遵守本合同,并相互配合,协调双方关系,确保本合同的顺利执行。

第五十六条若甲方无正当理由终止本合同,应一次性支付____万元人民币作为对乙方的赔偿并赔偿乙方的相应经济损失,以及负责管理公司人员搬迁、返家之差旅杂项费用。

若乙方不能按时派出管理人员进场,每延误一天予以罚款____元。

第五十七条如甲方进行资产重组、产权交易,须考虑顺延本合同的法律关系,如需中止此合同,须给予乙方以相应的经济赔偿。

第五十八条如甲、乙双方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社会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按正常履行时,本合同即告终止,甲、乙方双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五十九条如因人力不可抗自然因素及市政维修、道路改建、治安整顿等严重且较长时间影响酒店正常经营的,甲方应对乙方管理目标要予以酌情扣减。

第十四章不可抗力

第六十条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及其他不可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不可抗力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天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按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十一条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在一百二十天内仍不能履行合同,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五章争议的解决

第六十二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六十三条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均可向各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费由败诉方负担。

第六十四条在仲裁期间,除有争议的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六章商标及服务标志

第六十五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商定酒店对外宣传时,分别加入集团管理或字样。

第六十六条双方同意管理公司用其专有的商标或服务标志进行宣传推广工作和日常经营活动。本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后,酒店将不得再使用管理公司的商标及服务标志。

第六十七条本合同终止后,双方即终止聘请管理的关系,管理公司的一切管理责任随之解除。

第十七章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八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同意后,可以用书面形式进行补充与修改。合同修改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九条如在本合同书有效期内,委托方将酒店的产权、股权、权益部分或全部向他方转让时,应以不影响本合同书的履行为前提,否则,应征得管理公司的同意。

第七十条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立即生效。

第七十一条本合同的有效期为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酒店试营业后满年为止。

第七十二条本合同于年月日由双方代表在正式签署。

第七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十四条本合同共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管理公司:

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关于委托代理协议书 篇8

委托人(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

受委托人(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法律事务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行。

第一条 委托代理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甲方与 纠纷一案的有关法律事务,具体事项如下:

1、乙方指定 律师负责代理上述纠纷的 (从一审、二审诉讼程序或其它法律事务中选择)

2、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 (即一般授权或特别授权),授权具体内容及期限另见授权委托书,在乙方代理过程中出现案情变化或甲方的变化,甲方要求改变委托授权内容的,双方另行签订新的授权委托书。

3、为尽可能详尽周全的完成委托事务,甲方同意 律师指定其它律师或助理协助其办理相关法律事务,包括法律文书的起草、调查取证、与法院沟通联系等,也同意该助理协助律师一起出庭代理。

4、由于婚姻家庭案件的可调解性,乙方律师可根据情况在诉讼前或诉讼中进行调解,乙方律师可代理委托人参与谈判调解工作(包括诉前调解,诉讼中庭上调解及庭外调解,但此调解工作是指一般性调解,不包括反复调解、长期调解、专项调解),若经调解后双方诉讼终结(包括当事人双方达成诉前调解、原告撤诉、委托人单方撤销委托、诉讼中达成调解、一方被判驳或裁驳的情形),均视为乙方律师完成本协议委托代理事务,本代理协议自行终止,本协议第二条所约定的律师代理费乙方不退还。

5、由于婚姻家庭案件的多变性,甲乙双方一致认可,无论本次诉讼是否经历开庭或开庭几次,在甲方委托乙方之后,若发生原告撤诉情形或当事人双方和解情况,导致本次诉讼终结的,由于乙方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已付出劳务工作,也视同乙方律师完成代理事务,原代理协议自行终止,本协议第二条所约定的律师代理费乙方原则上不退还。

6、在甲方委托乙方后,乙方需勤勉尽责按工作规则完成工作,甲方亦需认可接受乙方的工作规则:

(1)乙方律师与甲方每次面谈案情时应作书面笔录,用于记录与案件代理有关事项,甲方认可该笔录内容作为甲方对案情陈述及诉讼意见表达的补充资料,若在笔录中涉及到对委托代理事项有所变更的,在双方未签定补充代理协议情况下,就以甲方签字确认的笔录内容为准,此时笔录可视为委托代理协议书的补充或变更。否则将以另行签定的补充代理协议内容为准。

(2)为规范承办律师为委托人提供认真全面的服务,承办律师在代理过程中可以记录书面的《法律服务工作记录》,由委托人签字确认。

7、甲方同意以本协议抬头处所填写的邮箱地址为双方沟通所有文书的指定邮箱。同时甲方指定以下地点为乙方律师与其联系、邮寄或快递法律文书及其它资料的收件地址:

第二条 律师服务费、其他费用及付款方式

1、乙方律师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是考虑以下因素综合确定:

(1)法律事务代理期限的长短及律师耗费的工作时间。

(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复杂程度及工作量的大小。

(3)委托人的经济能力。

(4)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5)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专业水准及知名度等。

(6)完成代理事务所在的区域,比如是本市还是外地,代理律师付出的时间成本、执业风险等。

(7)代理本项事务所需律师及律师助理的人数。

(8)涉及到财产关系的,考虑诉讼标的额的大小。

2、根据《 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及《 市 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收费办法》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案律师的代理费,确定为人民币 元。

3、 付款时间及支付方式:

(1)一次性付清,甲方应在 ,向乙方支付全额代理费人民币 元;

(2)分期支付:

例1:

(1)根据甲方陈述,需要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为房屋一处( 省 市 路 号根据该财产标的,乙方收取本案基础代理费人民币 元,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支付完毕;),

(2)由于甲方与 的其它夫妻共同财产情况不明,对其它财产,采用如下收费办法:

即如在诉讼过程中,发现除上述房屋外,甲方与 仍有其它夫妻共同财产,经法院依法判决或调解,该部分财产按甲方实际分得的财产总标的'的10%收取律师代理费,具体给付方式为:

a、其中4%在甲方领取判决书或调解书后五日内交纳;

b、另6%在甲方实际获得财产之日起五日内交纳,即每实际获得一笔财产,按本次实际财产价值的6%交纳代理费,直至全部交纳完毕。

例2:

(1)甲方应于签订本合同之日交纳代理费人民币 元。

(2)剩余代理费人民币 元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两个月内交纳,如本案在两个月之内结案,该剩余代理费应在结案后三日内交纳。

例3:

(1)签订本合同之日起2日内,甲方先交纳基础代理费人民币 元,由乙方律师开始为其进行诉前调解谈判;

(2)如调解成功,双方达成一致的离婚协议,乙方可指导甲方到民政机构办理协议离婚登记,或到法院办理无争议离婚诉讼,出具民事调解书。甲方应在取得离婚证或民事调解书后2日内交纳剩余代理费人民币 元;

(3)如在诉前甲方与男方未能达成离婚协议,本案转为有争议诉讼离婚,乙方律师继续代理有争议诉讼离婚的本次起诉一审程序,甲方应在立案后2日内交纳剩余代理费人民币 元;

(4)如第一次起诉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甲方同意不上诉,等六个月后第二次起诉离婚,乙方可继续代理第二次起诉离婚的一审程序,代理费为人民币 元,于起诉前交纳。

4、 其他特别规定:

(1)如乙方律师存在私下收费(即甲方未将费用支付给乙方律师事务所)或在本合同之外收取费用,甲方可以向乙方律师事务所投诉或举报。

(2)如甲方委托他人垫付律师代理服务费的,甲方需向乙方出具第三人同意垫付费用的书面声明,但正式发票中付款人仍开在甲方名下。

(3)在甲方委托乙方时,乙方律师服务费的报价是建立在委托人单方陈述的财产及债权债务的基本情况之上,但若委托后乙方发现甲方未对财产情况作如实告知,或诉讼中因其它原因增加诉讼标的,或调查后发现诉讼标的远大于甲方陈述的,由此会导致乙方律师工作量的增加,此时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加律师费。

5、本市城区交通费:

若乙方承办甲方委托事务需要到异地(包括本市郊区)办案的,乙方指定律师及其助理的差旅费、住宿费均由甲方负担。乙方律师结案时应与甲方结算完毕,并交付相关票据。

6、说明:上述代理费的法律服务工作量是指正常诉讼程序,不包括在案件过程中发生的复杂谈判调解工作,不包括管辖异议程序代理、反诉代理等其它非常规法律程序,在代理甲方案件过程中若发生上述程序,或因为案件的进展发生的其它意外法律服务事项,乙方有权要求增加法律服务费用,届时由双方另行协商协商。

7、在乙方代理该案过程中,若甲方单方撤消或终止委托,乙方无过错的,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费不予退还,本协议自行终止。若甲方变更委托代理事项内容的,乙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接受委托,或终止本合同。并由双方另行协商法律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对原代理协议进行变更和补充。

8、乙方办理本案法律事务若发生其它费用如诉讼费、查询调档费、鉴定费、公证费、公告费、翻译费、评估费、邮递费等费用,此类费用均由第三方收取,应由甲方承担,一般情形下采取甲方自己直接支付,紧急情形下或在甲方不便支付相关费用时,乙方可授权乙方承办律师代为支付,费用发生后再向甲方凭票报销。

9、在乙方从事甲方委托事务过程中,遇到该案任何一方撤诉、双方达成和解(包括庭下和解和庭上和解)、法院裁定驳回起诉、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甲方庭审缺席、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或死亡导致案件终止审理的,本协议自行终止,同样视为律师已完成协议委托事务,乙方无过错时,已收取律师代理费用不再退还。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如实提供与案件有关的资料信息、如实陈述与案件有关的情况;

2、如与案件相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律师;

3、如甲方变更联系方式,应及时通知乙方律师;

4、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律师费和其他费用;若甲方不按照合同约定,未按时足额支付律师费和其它费用的,乙方有权停止代理工作,超过合同约定付款时间逾10天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5、无论何种情况,甲方向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均不得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乙方在代理过程中发现甲方利用违法手段调查取证等事项的,乙方有权制止并停止代理本合同事项。

6、甲方因患病或在国外不能亲自办理委托事宜的,可委托亲友代为签订本协议,代为陈述案情,但甲方应当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

7、在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过程中,甲方对授权范围或对委托事务有所变更的,应及时向乙方提交书面变更说明。否则视为甲方自行改变委托事项或撤销委托。

8、在乙方律师正常代理过程中,甲方要求乙方律师暂缓立案或暂缓处理其它代理事项的,应出具书面声明,并在谈话笔录中签字说明。

9、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继续代理。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律师必须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乙方应当勤勉尽责,维护甲方的合法利益;

3、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报告有关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对所提供的法律服务作书面记录;

4、乙方无权超越甲方授权范围从事委托事项。如确有需要,应当由甲方另行给予明确的授权;

5、若无意外情况,乙方就本协议约定的律师费和其他费用以外,无权要求甲方支付任何其他款项。

6、乙方代理律师应当保护委托人的合法隐私权及相关商业秘密;对于甲方的相关信息及与案件有关的资料、文件应当保守秘密,若非因办理本案件的需要,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7、乙方律师不得与诉讼案件对方串通,侵害委托人权益。

8、由于乙方律师的过错导致甲方产生损失的,甲方有权撤销委托,乙方应将已收取的律师费在扣除已完成工作量服务费后的余额退还给甲方,造成其它损失的还应当给予委托人赔偿。

9、乙方代理律师不得在同一法律业务中代理有利益冲突的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第五条 禁止条款

禁止乙方律师为承揽业务向甲方作出不切实际的承诺或保证,建立委托代理关系的前提是诚信。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代理方案、分析意见和推断均不可理解为乙方律师就案件作出了成功或胜诉的保证。

禁止受托方律师私下收取代理费,律师在本合同之外收取费用的,委托方可以向受托方律师事务所举报。

第六条 协议的完整性

1、本协议将取代本协议签订之前双方曾经作出的关于本案的口头或书面的约定。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需要签订补充协议的,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因特殊情况甲方不能与乙方面谈办理协议委托事项的(比如委托人在国外),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确认,签订本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电子版本协议或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甲方与乙方之间就本协议的履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 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八条 附则

1、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__年_月__日

甲方(签字):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关于委托代理协议书 篇9

甲方:

乙方:

乙方为便于经营及办理相关事宜,委托甲方代办车辆的相关业务,并自愿选择将车辆登记在甲方名下,车辆实际产权归乙方所有。双方经充分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车辆信息:车号__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______,车辆型号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代办事项:

1、2、为乙方代办车辆上牌、年检、保险等相关业务手续。

甲方为乙方代办保险业务,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承诺不擅自在外出单,否则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经乙方申请,甲方可协助乙方处理车辆交通事故,但因此支出的费用(如肇事赔款、交通费、住宿费、诉讼费、律师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4、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的.其他事项。

三、甲方义务1、2、甲方应认真、负责的为乙方代办合同约定的事项。

甲方负责向乙方传达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车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

四、乙方的义务

1、乙方如有个人信息变动,如住址、电话等,应及时通知甲方,如因信息变更未及时告知甲方而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2、车辆由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经营过程中,不得对车辆进行借款抵押,与他人订立运输合同时须以乙方名义,并自行承担运输合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如遇交通事故等原因导致甲方被相关部门强制承担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全部损失。

3、合同签订之日,乙方须向甲方缴纳定额履约保证金,该款于乙方将车辆出户或车辆报废时返还。如乙方自行将车辆报废,必须在15天内将车牌照两副、行驶证、营运证、车架号码切割件、报废单等交给甲方,由甲方代办封存手续,如上述手续不全或将该车辆当黑车营运(年检及保险超过六个月未办理),履约保证金则不予退还。

五、其他事项

1、乙方自愿遵守甲方所在地交警、运管等行政主管部门和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每年向甲方交纳代办服务费_________元,甲方则按乙方要求完成代办业务,具体业务流程以实际发生为准。代办服务有效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乙方委托甲方的上述代办事项,如遇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政策变动、人员调整或实际参数不符等原因,导致延期或难以正常办理时,甲方给予延期或退款。在代办业务未办理完成期间,乙方承诺车辆不上路行驶,如乙方自行上路所发生的违章、交通事故等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3、如乙方将车辆转让给他人,应在甲方办理过户转让手续,并由受让人与甲方另行签订本合同,如受让人未与甲方另行重新签订合同,而产生的安全风险和纠纷由乙方承担。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关于委托代理协议书 篇10

甲方(投资者)姓名: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上海股票帐号:_______

深圳证券帐号: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证券营业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证券交易及其他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双方声明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作如下声明:

1,甲方具有相应合法的证券投资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和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禁止或限制其投资证券市场的情形。

2,甲方保证在其与乙方委托代理关系存续期内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均真实,有效,合法,甲方保证其资金来源合法。

3,甲方已阅读并充分理解乙方向其提供的《风险提示书》,清楚认识并愿意承担证券市场投资风险。

4,甲方同意遵守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5,甲方已详细阅读本协议所有条款,并准确理解其含义,特别是其中有关乙方的免责条款。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作如下声明:

1,乙方是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具有相应的证券经纪业务资格。

2,乙方具有开展证券经纪业务的必要条件,能够为甲方的证券交易提供相应的服务。

3,乙方确认其向甲方提供的委托方式以双方约定的委托方式为准。

4,乙方遵守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第二章开设资金账户

第三条甲方开设资金账户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同名证券账户卡,并按乙方要求填写开户资料。

由于甲方提供的前款所述资料引起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甲方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存入其资金账户。

第五条甲方开设资金账户时,应同时自行设置交易密码和资金密码(以下统称密码)。

甲方在正常的交易时间内可以随时修改密码。

第三章交易代理

第六条甲方可以通过第二条第三项约定的委托方式下达委托。

第七条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接受并忠实执行甲方下达的委托;

2,代理甲方进行资金,证券的清算,交收;

3,代理保管甲方买入或存入的有价证券;

4,代理甲方领取红利股息;

5,接受甲方对其委托,成交及账户资金和证券变化情况的查询,并应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清单;

6,双方依法约定的其他事项;

7,证券监督管理机关规定提供的其他服务。

第八条甲方进行柜台委托时,必须提供委托人(指甲方本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下同)身份证,甲方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

甲方进行自助委托,必须输入正确的密码。

第九条当甲方委托未成交或未全部成交时,甲方可以变更其未成交的委托。

第十条甲方应在委托下达后三个交易日内向乙方查询该委托结果,当甲方对该结果有异议时,须在查询当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质询。

甲方逾期未办理查询或未对有异议的查询结果以书面方式向乙方办理质询的,视同甲方已确认该结果。

第十一条当甲方需选择乙方作为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证券的指定交易代理机构时,双方需另行签定有关协议。

第四章资金存取

第十二条甲方依法享有资金存取自由。

甲方从乙方提取资金时,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或甲方另有指令,乙方必须及时办理。

第十三条甲方可以通过乙方柜台存取资金。

甲方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存取资金,但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其他方式由乙方依法提供,其含义由乙方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通过乙方柜台提取资金的,应提供取款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资金账户卡,并输入正确的资金密码。乙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务院证券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为甲方办理取款手续。但当甲方资金账户出现大额异常变动时,乙方有义务予以关注并及时向证券监督管理机关报告。

第十五条甲方提取资金每笔数额,每天存取次数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当第十三条第二款所指的其他资金存取方式无法进行时,甲方应在乙方柜台,办理资金存取手续。

第五章变更和撤销

第十七条当甲方重要资料变更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按乙方要求签署相关文件。

第十八条甲方撤销指定交易,需另行签署有关文件。

第十九条除非甲方有未履行交易交收义务等违约情形,甲方可随时撤销其在乙方的资金账户。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要求甲方限期纠正,甲方不能按期纠正或拒不纠正的,乙方可撤销其与甲方的.委托代理关系:

1,乙方发现甲方向其提供的资料,证件严重失实;

2,乙方发现甲方的资金来源不合法;

3,甲方有严重损害乙方合法权益,影响其正常经营秩序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乙方撤销其与甲方的委托代理关系,需通知甲方,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甲方在收到乙方撤销委托代理关系通知后应到乙方办理销户手续。

在甲方收到乙方撤消代理关系通知至甲方销户手续期间,乙方不接受甲方的买入委托指令。

第六章甲方授权代理人委托

第二十三条甲方开设资金账户后,可以授权代理人代为办理证券交易委托及相关事项。

第二十四条甲方授权他人代为办理前条所述事项时,应当签署有关授权委托书,并向乙方提交代理人的有效证件.授权委托书至少应载明下列内容: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授权权限,有关代理人合法的证券市场投资资格及乙方要求明示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甲方授权委托书的签署地应当在乙方,但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或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可除外。甲方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应当交乙方备案。

第二十六条甲方在授权委托有效期内变更授权事项或中止授权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到乙方办理有关手续。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前,仍执行原授权委托书。

第二十七条乙方明知或应知甲方代理人超越授权权限而受理其代理行为的,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与甲方代理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章甲乙双方的责任及免责条款

第二十八条乙方郑重提醒甲方注意密码的保密。任何使用甲方密码进行的委托均视为有效的甲方委托。甲方自行承担由于其密码失密给其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九条乙方对甲方的开户资料,委托事项,交易记录等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非经法定有权机关或甲方指示,不得向第三人透露。乙方承担因其擅自泄露甲方资料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条甲方应妥善保管其证券账户卡,资金账户卡,因他人伪造,变造资金账户卡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有过错的,应由乙方先予承担,再依法追偿相关损失。

第三十一条当甲方遗失证券账户卡,身份证,资金账户卡时,应及时向乙方办理挂失,在挂失生效前已经发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二条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甲方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因乙方不可预测或无法控制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等突发事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二,三十三条所述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甲方损失可能的进一步扩大。

第三十五条乙方应本着勤勉尽责的精神忠实地向甲方提供信息,资料。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各种信息及资料,仅作为投资参考,甲方应自行承担据此进行投资所产生的风险.

第八章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六条当双方出现争议时,可选择如下方式解决:

(1)协商;

(2)提请中国证券业协会调解;

(3)向证券监督管理机关投诉;

(4)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5)其他合法的方式。

第九章机构户甲方

第三十七条当甲方是机构户时,开设资金账户,按如下程序办理:

1,依法指定合法的代理人,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

2,提交甲方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副本及其复印件,或加盖发证机关确认章的复印件,证券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预留印鉴和密码。

第三十八条甲方以现金存入的,必须以现金方式支取。

甲方以支票存入的,必须以支票方式支取。

甲方账户不能与任何自然人账户相互划转资金。

甲方不能通过乙方柜台存取现金,也不能以自助方式存取资金。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乙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的规定收取佣金,代扣代缴甲方有关税费。

第四十条甲方的委托凭证是指其柜台委托所填写的单据,非柜台委托所形成的乙方电脑记录资料。

第四十一条乙方必须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期限保存甲方的委托凭证等资料。

第四十二条本协议签署后,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行业规章修订,相关内容及条款按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行业规章办理.但本协议其他内容及条款继续有效。

第四十三条本协议根据法律法规和交易所,登记公司的规定如需修改或增补,修改或增补的内容将由乙方在其营业场所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若甲方在七日内不提出异议,则公告内容即成为本协议组成部分。

第四十四条本协议所指的通知方式除上述条款中已有约定外,可以是书面送达通知或公告通知。

公告通知自公告在指定报刊和乙方经营场所发布之日起两个月即视为送达。

第四十五条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署至第十九,二十条所指情形发生。

第四十六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关于委托代理协议书 篇11

__________单位(甲方)委托__________(乙方)代销下列商品

产地商品名称规格单位供应单位代销数量包装每件重量备注现货每季可供数二、以上代销价格按以下办法执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商品包装应按运输部门规定办理,否则运输途中损失由甲方负责。如因不符运输要求,乙方代为改装及加固,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四、交货地点:凭乙方发货通知单,由甲方代办托运直拨至购货单位。

五、代销商品发货数量必须根据乙方通知。

六、手续费收取与结算按下列办法:按销货款总额______%收取手续费;待乙方收到货款后,即给甲方结算并扣回代垫费用。

七、甲方代销商品应与样品相符,保质保量,代销数量、规格、价格,有效期内如有变更,甲方必须及时通知乙方,通知到达前,已由乙方签出的合同,应照旧履行。如因质量或供应脱节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包括手续费),均由甲方负责。

八、附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____份,签证机关______份,自签订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月。

关于委托代理协议书 篇1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运输内容运输货物:棉粕。

运输模式:铁路运输,火车由乙方安排。运输路线:库尔勒-昆明。

运输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零时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零时。

二、双方权力与义务

1、乙方向甲方提供铁路运输的货物装卸、代办铁路运输的`相关事宜。

2、责任划分:在运输过程中,如发生意外情况或事故,除保险赔付金额外由乙方承担。

3、在协议内甲方如要变更运输路线,需与乙方商谈,在乙方同意的情况下,方可变更,否则乙方有权拒接协议以外的运输任务。

三、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地方人民法院裁决。

四、其他约定1、2、3、

甲方:

乙方: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关于委托代理协议书 篇13

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邮编:

乙方:

地址:

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邮编:

甲方因事宜,委托乙方代理,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委托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与一案的审代理人。

第二条 代理权限

经双方约定,乙方的代理权限为下列第种:

1、一般授权(包括陈述事实、参与该案的庭前谈判、调解,参与该案的庭审、辩论和调解)

2、特别授权(包括提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上诉等)。

如上述约定与授权委托书不一致的,以授权委托书为准。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应运用自己的法律知识、专业知识、社会经验和技能,尽心尽职地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事务,最大限度地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二)乙方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告知甲方所委托事务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三)乙方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的时限、时效及时提交证据,按时出庭,及时办理受委托事务;

(四)乙方应当及时告知甲方有关代理工作的情况,对甲方了解委托事务情况的正当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五)乙方在代理甲方案件期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六)乙方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非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七)乙方办理甲方事务应当建档,将甲方的原始证据材料、法律文件和财物交还甲方,同时制作复件留存,并妥善保管,设立交接记录。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务有关的全部证据材料、文件及其它事实情节,并对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若甲方隐瞒证据材料、伪造证据材料和案件事实,因此出现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二)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合法;

(三)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乙方支付代理费;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乙方收取的代理费不予退还。

(四)甲方指定为与乙方律师联系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证据材料、案件事实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律师; (五)甲方保证,在与乙方签订委托合同时,提供的邮寄地址,传真,电话等联系方式均真实,准确,乙方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取得有效的联系和传达,如果变更,甲方应在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告知乙方律师,否则,因以上联系方式的错误致使乙方律师无法送达或者甲方未能收到邮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六)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务做出的独立地判断和决策,乙方尊重甲方对委托代理事务做出的独立地判断和决策。甲方非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师为其提供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以及其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服务。

第五条 相关费用

(一)收费方式

双方同意乙方采取第种方式收取律师费:

1、计件收费;

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

3、计时收费;

4、风险代理收费;

5、在上述____种收费方式的范围内,经双方协商,可以合并采取____种以上收费方式。

(二)收费依据

乙方收取律师费,已充分考虑了以下因素:

1、耗费的工作时间;

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3、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4、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5、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

(三)收费方式、计算标准及收费数额

1、计件收费方式,每件__________元,共__________件,律师费共计__________元。

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方式,按照《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比例标准。

3、计时收费方式,每小时__________元人民币的标准进行收费,以____分钟为一个最小计费单位,不足____分钟的,按____分钟计算。

4、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收取风险代理费用。

a、甲方支付乙方前期律师代理费__________元;

b、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合并采取两种以上收费方式的,应明确各个收费方式的收费标准及数额。

以上总计乙方应收取律师费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___元)。

(四)收费时间

律师费的支付时间:

1、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大写)____元(¥:___元)

2、____

(五)乙方代收费用

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所发生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检验费、评估费、公证费、查档费、翻译费及其他第三方收取的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乙方代甲方支付上述费用的,应当预先向甲方说明并凭有效票证与甲方结算;乙方可以先行代收,事后依据有效票据与甲方进行结算。

(六)差旅费收取方式

1、乙方先行向甲方预收元的办案差旅费。

2、乙方办理法律事务完毕后,应及时凭有效票据与甲方结算办案差旅费,多退少补。

(七)乙方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甲方要求赔偿损失。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因甲方追加委托事务或增加诉讼当事人,或当事人一方提出反诉、增加诉讼请求等重大诉讼事件变更导致代理事项明显增多的,乙方有权要求增加律师费,甲方应当合理地追加代理费;增加律师费协商未成的,乙方有权在原委托范围内提供工作。

(三)甲方明确放弃委托事务的,可以要求变更合同;变更合同后的律师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超出本合同约定权限更换代理人的;

2、乙方律师工作延误、重大失职导致甲方蒙受重大损失的;

(五)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或暂停工作直至甲方纠正:

1、甲方的委托事务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材料或者隐瞒重要事实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律师费或者事务费用的。

乙方依本条约定解除本合同的,所收律师费不予退还,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支付的律师费和已发生的事务费用。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 、第二条 规定的法律服务工作或者违反第三条 规定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费。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结果不满意或者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甲方作为被告时,乙方律师已经为出庭作了准备,原告撤诉的;

4、乙方接受委托后,代理甲方与对方协商,争议双方之一作出不起诉、撤诉决定或者争议双方达成和解的;

5、乙方接受委托后,代理甲方到法院立案后,因甲方的自身原因撤诉的;

6、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不能完成委托事务,或者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

(二)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足额支付律师费或者事务费用,或者不合理的单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费、未报销的事务费用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九条 合同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起生效,自乙方律师完成本合同的委托事务(包括收到法院____书、调解书、裁定书或当事人和解书等法律文书)或解除本合同时终止。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经办律师各执一份,每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电子邮箱、传真送达。一方迁址或者变更邮箱、传真电话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以当面交付文件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交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十一条 其他特别约定

1、乙方律师不对案件结果作出任何承诺。

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已经向甲方解释了收费规定及标准。在本合同签署之前甲乙双方已就本合同涉及事项进行了详细的研究,本合同系双方友好协商,自愿一致达成。

法人代表: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

关于委托代理协议书 篇14

委托方(甲方):攸县财政局

代理方(乙方):中国建设银行攸县支行

攸县财政局(以下简称甲方)与中国建设银行攸县支行(以下简称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为确保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保证财政资金的准确、及时、安全支付,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攸县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支付办法)、《攸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金银行支付清算办法》(以下简称清算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就委托代理财政资金支付与清算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委托代理业务范围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财政资金支付和清算业务,包括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的资金支付和清算。

第二条 ?甲方在乙方开设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往来资金财政专户和财政零余额账户,为预算单位开设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等财政性资金账户。

第三条 ?甲方或预算单位根据财政资金支付的需要,向乙方开具《财政直接支付凭证》或《财政授权支付凭证》,乙方应通过上述财政资金账户准确、及时、安全、高效地办理财政资金的支付和清算,不得违规支付和清算资金。

第四条 ?乙方完成财政资金支付和清算后,应及时向甲方和预算单位反馈财政资金支付和清算信息、发送对账单和回单等,并提供实时动态查询服务。

第五条 ?委托代理财政直接支付业务乙方代理财政直接支付业务包括工资支出、购买支出、上级对下级的转移支出的支付和清算。财政直接支付的具体事项包括:

(一)甲方在乙方开设财政零余额账户。

(二)财政支付执行机构开具《财政直接支付凭证》,以此作为向乙方发出支付的指令。

(三)乙方收到财政支付执行机构的直接支付指令,核对直接支付额度并对凭证要素审核无误后,办理支付手续。属于本银行系统内的资金支付,同城转账实时到账,异地汇划2小时内到账;属于异地跨行支付的,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攸县支行电子联行系统在3个营业日内支付到收款人账户。

(四)属于预算内转账支付业务的,乙方在营业日冬季时间14:30(夏季时间15:00)之前收到的直接支付指令,应在当日办理资金的支付;在冬季时间14:30(夏季时间15:00)之后收到的直接支付指令,不迟于下一个营业日上午12:00之前办理完毕。属于预算外和往来资金转账支付的,比照预算内资金办理。

(五)乙方在办理资金支付的下一个营业日向财政支付执行机构送交盖有乙方业务章的《财政直接支付凭证》回单。

(六)乙方根据《支付办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办理退票的相关业务。

(七)特别紧急事项支出的支付指令,乙方按照加急业务的办理程序,进行实时支付。

(八)属于预算内转账支付业务的,乙方依据财政支付执行机构开具的直接支付指令将当日实际支付的资金,按预算单位、预算支出科目开具《XX银行直接支付申请(预算内)划款凭证》并附申请划款汇总清单,在营业日冬季时间15:00(夏季时间15:30)之前提交中国人民银行攸县支行国库股与国库单一账户进行资金清算。

属于预算外资金和往来资金转账支付的,比照预算内资金办理,与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和往来资金财政专户进行清算。

委托代理财政授权支付业务

第六条 ?乙方代理财政授权支付业务包括未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购买支出和零星支出以及特别紧急支出的支付和清算。财政授权支付的具体事项包括:

(一)甲方为预算单位在乙方开设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

(二)甲方在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向乙方提交《财政授权支付资金额度通知书》,乙方据以办理授权支付和清算业务。

(三)预算单位在授权支付累计额度内,开具《财政授权支付凭证》,以此作为向乙方发出支付的指令。

(四)乙方收到预算单位的.授权支付指令,核对授权支付额度并对凭证要素审核无误后,办理支付手续。属于本银行系统内的资金支付,同城转账实时到账,异地汇划2小时内到账;属于异地跨行支付的,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攸县支行电子联行系统在3个营业日内支付到收款人账户。

(五)属于预算内转账支付业务的,乙方在营业日冬季时间14:30(夏季时间15:00)之前收到的授权支付指令,应在当日办理资金的支付;在冬季时间14:30(夏季时间15:00)后收到的授权支付指令,不迟于下一个营业日上午12:00时之前办理完毕。

属于预算外资金和往来资金支付的,比照预算内资金办理。

(六)乙方应根据《支付办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之规定,在营业日内实时办理现金支付。

(七)乙方在办理资金支付的下一个营业日向预算单位送交盖有乙方业务章的《财政授权支付凭证》回单。

(八)乙方根据《支付办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办理退票的相关业务。

(九)特别紧急事项支出的支付指令,乙方按照加急业务的办理程序,进行实时支付。

关于委托代理协议书 篇15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一、委托代理事项: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律师在甲方与案件中担任甲方在第二审诉讼活动中的代理人。

二、委托代理权限: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代理权限详见《授权委托书》。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必须向乙方律师及时、详尽地陈述真实案情,并及时提供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

2、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意捏造事实、弄虚作假等,乙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所收取的律师费、办案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不予退还,因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3、甲方应当积格、主动地配合和协助乙方律师工作。如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涉嫌违法或者不合理或者不可行,乙方律师有权予以拒绝。

4、甲方超过本协议提出其他委托事项,可由双方另行签订协议约定,双方就此不能达成一致的,乙方有权予以拒绝。

5、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办案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否则,乙方有权拒绝继续代理或者解除本协议。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律师应当依法执业,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律师应当按时出庭,依法向审判机关提交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

2、 乙方律师在办案过程中知悉的甲方隐私负有保密义务,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3、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要求与其他律师事务所合办协议项下的代理事项。

五、律师代理费、办案费及其他费用

1、律师代理费:

律师代理费为五千元人民币,支付方式如下:

(1) 本协议签订之日支付一千元办案费。

六、甲方拿到第二审判决书之日支付代理费4000元,如果案子败诉,4000元的代理费就不用交纳。

1、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所收取的律师费、办案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不予返还:

(1)甲方委托事项违法或者违反律师职业规范的。

(2)甲方故意捏造事实或者伪造证据或者隐瞒案情的。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要求退还律师费:

(1)非必要时,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调换指派律师。

(2)乙方指派的律师没有合法的执业资格。

3、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协议,甲方无故解除或者终止本协议,所支付的律师费、办案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不予退还。乙方无故解除或者终止本协议,应依约退还收取的相关费用。

七、违约责任及责任免除

1、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费、办案费或者其他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应付而未付费用总额的1%向乙方累计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超过7日,乙方有权解除或者终止本协议,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2、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代理服务的,甲方有权视乙方己做工作情况要求乙方退还部分律师费。

八、甲方不得以下列理由要求乙方退还律师费、办案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1、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又单方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代理要求退费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收费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以不起诉、和解、撤诉、终止主张权利等理由要求退费的。

4、乙方代理甲方完成开庭工作后,在庭后的调解活动中,如乙方律师因工作冲突而未能参加调解活动的,甲方不得以结果不满意为由要求退费。

5、乙方律师己完成代理工作,甲方不得以结果不满意为由要求退费。

6、其他非因乙方的原因,甲方要求解除或者终止本协议的。

九、其他约定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盖章之日生效,至本协议约定的代理事项终结之日止,终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判决、裁定、调解、和解、撤诉、终止主张权利等形式终结。

甲方:(签) 乙方:(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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