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油供货合同范本【三篇】》
燃油供货合同范本(通用3篇)
燃油供货合同范本 篇1
甲方:A公司 合同日期:20 -11-02
乙方:B公司 签订地点:青岛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条例,经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并严格信守履行。
验收货物时如有产品质量异议,应在收到货物十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特殊情况经甲方认可,予以协商解决。
三、交货地点:乙方指定的开平厂交货。
四、运输方式:汽车。
五、运费支付:单价含运费。
六、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按乙方订单要求将材料送至乙方指定的开平厂,并随货提供给乙方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乙方于20xx年01月31日前支付货款给甲方。
七、违约责任:违约方应承担《合同法》规定的有关责任。
八、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的当地法院诉讼解决。
十、不可抗力:
自然灾害、地震、洪水、交通管制等人力不能预测或人力虽能预测但不能抗拒的事件发生时,导致合同不能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时,甲乙双方可不须对此负责。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传真件具备同等法律。
燃油供货合同范本 篇2
买方:(以下称甲方)
卖方:(以下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就柴油买卖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标的名称及价格约定:
1、货物名称为O#柴油,合同签定基准价为____元/吨。如遇原材料波动,产品价格需要调整时,乙方需及时以书面形式或电话通知甲方,经双方友好协商后以双方签字确认方可执行新价格。
2、若任何一方不接受调价要求,双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在协商过程中乙方产品仍按原价执行。
第二条价格:参照同期市场价提供给甲方最优惠的价格,价格在市场价基础上优惠____元/吨。
第三条交货地点及方式、运输方式:甲方购油时需由专人到乙方油库全程监督装油,在甲方无人在场情况下乙方不得自行装油,装油后由承运司机、甲方监督人及乙方三方确认数量且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乙方负责包运到甲方油罐卸油,数量以乙方送货单为依据,甲方验收过磅为准,允许双方磅差在3‰以内,以外部分以甲方验收数量为准。
第四条验收标准及方法:乙方提供的O#柴油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且能够满足甲方车辆的使用要求,如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进行退货处理,如乙方出现掺假行为,甲方有权对乙方罚款5万元。
第五条结算方式:转账支票或电汇,甲方货物验收后在3日内将货款打到乙方指定帐户。乙方每月15日与甲方进行对账,核对加油的总金额数和剩余款数,核对无误后双方在对账单上签字盖章。对账完成后乙方在7日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
收款人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号: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装油发货时必须按甲方要求三方当场签字确认数量,乙方不得与甲方人员相互勾结虚报加油数量,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5万元的罚款,并返还全部货款。
2、乙方应本着长期合作的态度与甲方合作,要确保供货的长期稳定性,在O#柴油紧张时要保证甲方的供应,让甲方的车辆、生产正常运行。
3、若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柴油存在质量问题,经验证属实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经双方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生效,双方约定签订本合同的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八条合同有效期: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乙方:
开户行:开户行:
银行账号:银行帐号:
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地址: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燃油供货合同范本 篇3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第二条 质量标准:按照国家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进行生产,严格执行经八路高层住宅电线电缆招标文件JAJB-1201的规定。
第三条 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在规定的期限内对所供应的产品质量负责。 第四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电缆盘需回收
第五条 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合格证、检测报告 第六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无
第七条 标的物所有权自交付之日起转移。标的物所有权转移前的全部风险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交(提)货时间、方式、地点:交货地点为济南市经八路高层住宅工地西楼。交货时间:以乙方书面通知时间为准。交货方式:双方按合同及国家质量标准进行验收。
第九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汽车运输到经八路高层2号院西段工地,甲方承担运输途中一切费用和卸车费用,在运输及材料装、卸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宜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货到工地后由乙方工地负责人和工程监理根据施工要求进行验收,如符合要求,买受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在7天内签字确认并出具收货及验收凭证,如发现到货与合同规定的品种、规格、材质、数量、质量不符,应在24小时内提出异议,如发现破损现象,甲方应无条件更换。
第十一条 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无
第十二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按实供数量结算,合同签订后预付20%的货款,货到工地并验收合格15日内付至总货款的50%;安装完毕验收后付至总货款的95%,余款5%为质量保证金,交房验收合格后2年无质量问题付清所有货款,以正式发票结算。
第十三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无
第十四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双方货款结清后,10日内合同自动失效。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工业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应负责产品的调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 2‰ 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不能按时交货而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 2.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乙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如乙方需要而甲方不能交货,则甲方应付给乙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2‰ 的违约金。乙方工程结束若有部分剩余产品,按本合同价退货,退货运费由乙方承担。
3.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甲方应偿付乙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2‰ 的违约金。
4. 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在双方未达成协议前或双方不能达成新的协议,仍应按合同原订价格执行。如甲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甲方应按延期交货价款的 2‰ 作为违约金付给乙方。
5.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能施行,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须向对方偿付因解除合同带来的经济损失。
6.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收货或供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7.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同意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8.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六条 合同中约定的双方权利与义务不得转让。如一方转让,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或要求对方承担因此而给其造成的损失。
第十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依法向 济南 铁路运输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陆份,乙方肆份,甲方贰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应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安全质量的法律法规,如甲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发生安全质量问题,甲方应负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 (2)甲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应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环境及职业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规,如甲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出现环境污染问题及职业健康问题,甲方应负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
出卖人(章): 买受人(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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