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文档 > 合同书 > 购销合同 > 金属板材产品购销合同【3篇】正文

《金属板材产品购销合同【3篇】》

时间:

金属板材产品购销合同(精选3篇)

金属板材产品购销合同 篇1

合同编号: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乙方)

签约时间:__________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签订本合同:

一、 品名:刨花板;厚度规格:8mm、9mm、10mm、12mm。长宽尺寸:2440*1220mm。

二、 价格、数量、交(提)货日期等内容:在双方协商并确认后在每批次的订购单中另行注明;

三、 价格条款:含税含运费。

四、 结算方式:乙方按订单形式给甲方下单,每月15、30号分2次结清货款。

五、产品性质:干燥状态下使用的普通型刨花板

六、质量要求:符合GB/T4897-20__和GB18580国家标准,甲醛释放量mg/100g(穿孔萃取法)为: E1级。密度要求:0.65g/cm3(含)以上,由于甲方生产设备为多层压机,甲方只对以下板材存在的问题承担责任:

a.板材出现分层、鼓泡;

b.板内有利器或金属硬物导致贴面用板损失或开料工具(如锯片)损坏。

c.板表面有因机械设备损坏引起的凹凸痕和明显砂光痕而导致不能压贴的。

d.板材8mm厚度超出(7.90~8.10mm)标准, 9mm厚度超出(8.90~9.10mm),10mm厚度超出(9.90~10.10mm)标准, 12mm厚度超出(11.90~12.10mm)标准要求或对角线超出允许值。

e.对存在的质量板材,甲方负责板材的退换;损坏的工具确认后承担赔偿损失。

f.因板材问题造成乙方贴面的损失,甲方只承担30张以下的责任。

g.因乙方压贴工艺及其它因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h.发货后20天内有质量问题的及时反馈,超期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乙方货到后按第四点质量标准要求验收,在乙方对产品进行加工生产过程中发现因质量问题应及时向甲方反馈,甲方收到乙方的反馈后应在7天内到现场查核,经双方确认后作退货处理或另作协商处理。

八、其它约定事项:甲方在发货后的20天内提供真实、有效仿伪的全额增值税发票给乙方。

九、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盖章立即生效;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未达成一致,可在起诉方的人民法院判决)。

供方:__________需方:__________

委托代表:__________委托代表: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金属板材产品购销合同 篇2

供方(甲方):合同编号:需方(乙方):

兹为乙方向甲方购买过滤产品,为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二、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国家和行业标准执行。

甲方保证产品质量,若发生质量问题负责维修或换货事宜。(人为因素与自然因素除外)

三、交货方式及日期:汽运物流或铁路运输;签定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送至乙方。

四、本产品订货合同书购货清单要求:甲乙双方签定合同时填写字迹要工整,涂改或其它格式均为无效订单,否则甲乙双方不予履行。

五、货款结算及期限:货到付款10万元,余款6个月内付清

六、货物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乙方应在收到货物时,及时对货物进行验收,乙方在验收中如发现与本合同规定条件不符,应在当天内提出书面异议和处理意见,否则,视交付产品符合本合同规定。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不得违背,传真件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诉讼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违约责任:如有不可抗力的因素甲方需向乙方讲述情况需双方友好协商再决定

甲方名称(章)乙方名称(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日期:日期:

金属板材产品购销合同 篇3

供方: 合同编号:

需方: 合同签订地: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第一条: 货物需求

货物名称规 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合计

第二条:质量标准:产品按国家标准生产,附出厂检验报告和合格证。

第三条: 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须交30%即人民币: 元作为预付定金,提货时付完剩余货款即人民币: 元,货款结清供方即安排发货。

第四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符合运输标准,铁木盘包装,供方回收,需方须付押金500元/只。

第五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定金到位后七个工作日交货完毕,供方负责将货物运送至需方指定工地(供方确保货物到达需方处完好无损)。

第六条: 验收标准:按照合同第一、第二条条款验收,如货物外观破损、数量有误,或在不超负荷正常使用过程中货物本身出现质量问题,供方须给予解决或退换货物.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未经他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否则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赔偿另一方;

2、供方不能按时交货,导致需方工地拖延,违约方应按未履行部分货款总值的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3、需方向供方下订单后,中途要求退货的,应向供方支付退货部分货款总值30%的违约金;

4、需方下订单后不按时提货超过三十个工作日的,供方有权处理该部分货物,需方应向供方支付该部分货款总值30%的违约金;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定金到位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供方执壹份,需方执壹份。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提货(或收货)时,需方指定 为收货人,联系电话:

供方单位(章):

单位地址: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户名:

账号:

邮政编码:需方单位(章):

单位地址: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户名:

账号:

邮政编码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