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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销售劳务简单版合同范本(汇总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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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销售劳务简单版合同范本(精选3篇)

汽车销售劳务简单版合同范本 篇1

甲方(用人单位):

名称: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地址:

乙方(销售人员):

姓名:性别 男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住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为建立聘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聘用乙方作为销售业务员的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聘用期限

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地点为武汉

2、乙方担任甲方的销售部经理,主要负责全国业务的开拓、客户的维护以及销售款项的回收等。

3、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乙方应予配合,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协议书或依法变更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不安排乙方出差的,乙方应遵守甲方正常上班制度,按时上班。

2、甲、乙双方同意,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按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工作需要,安排和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劳动报酬

1、甲方按月薪制计算乙方的工资报酬,乙方的基本工资为元。(含社会统筹)

2、乙方的月薪工资构成:月发放基本工资+业务提成(定价销售额1%+超价格销售的价位差额的50%)+出差费用报销+话费补助+保险(甲方负责意外伤害保险,其它保险由乙方自己负责)

3、乙方的基本工资为 元/月,甲方必须依法定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基本工资,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作满月发放。其支付周期和时间为:每月20号。

4、乙方的业务提成每月结算,甲方根据乙方业务货款回收完结情况结算,未回收货款的不予结算,等货款回收后结算。定价销售的提成为销售额的1%,超价格销售的提成为价位差额的50%。

5、乙方出差费用报销采用全额报销。话费补助标准为元/月。

第五条 双方其他约定:

1、乙方要在甲方规定的价位浮动范围之内向外进行销售。

2、乙方负责业务开发,市场开拓,客户维护。协助甲方回收货款,乙方不得私自回收货款。如造成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3 乙方对外销售必须经过甲方同意并签字,如未经甲方同意签字认可产生的所有经济纠纷由乙方个人负责,

4、乙方有责任为甲方收集并分析当地的市场信息,并及时准确的提供给甲方。乙方有责任向甲方书面报告上月的销售业务情况,书面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上月的销售业绩、客户维护情况、款项回收以及市场信息分析等。

5、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所有业务客源属乙方,如乙方离开公司属甲方所有。

第六条 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

1、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合同无法履行,经 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2、聘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应按相关规定提前30天通知甲方方可办理结算离职手续;如未满合同期限又没有履行通知义务的应当支付当月基本工资作为的违约金予于甲方。

3、乙方因“用人单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作报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结算并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时支付欠发的工作报酬。

第七条 争议的处理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可以提交劳动部门仲裁。

第八条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涂改或未经授权代签无效。

第九条 双方一致确认,任何一方变更地址或住址,应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在本合同中确定的地址或住址视为双方送达法律文件的有效地址。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汽车销售劳务简单版合同范本 篇2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乙方承包范围:整栋楼砖砌体、内墙外墙抹灰及外墙贴瓷砖等工序。

二、 承包方式

甲方以单做工的方式承包给乙方,施工中甲方只提供合格的材料,乙方施工中产生的任何工具由乙方提供。

三、 承包单价

1、 砌体单价按每块砖元/块计算,双方现场清点为准。

2、 内墙抹灰每平米除,由甲乙双方现场测量为准。

3、 外墙抹灰打底和贴砖所有工序在内每平方米41元,所有洞口面积扣除,由甲乙双方现场测量为准。

四、 质量要求

乙方应该严格把好质量关,保证一次验收合格,因施工质量不合

格造成返工、材料及人工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只提供技术指导。内墙抹灰要求垂3cm、平5cm,外墙垂5cm、平8cm.

五、 工期要求

在45天完成,即合同签定之日起,除停电、停水等原因工期顺延。正常情况延期一天罚500元/天,提前一天奖励200元/天。

六、 文明施工与安全

乙方必须严格把好安全生产关,采取安全施工的防护措施,杜绝事故发生,施工中的发生大小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每天保持现场清爽,不能有任何材料浪费现象。如经发现,甲方可根据浪费材料的原价加倍罚款,乙方在施工中应与甲方和其他施工组团结相处,不能在工地上和任何人发生争吵、打架事件。

七、 验收结算支付方式

本工程竣工后,甲乙双方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在一个星期内进行验收,20天内进行结算,在一个月之内付工程款的95%,保质期6个月后付5%,施工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拨工程款。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签章时间:

汽车销售劳务简单版合同范本 篇3

甲方:

乙方:

为更好地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以促进甲、

乙双方的共同发展,从而全面提升双方的品牌价值,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现就双方合作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范围

1、在本合作协议期内,甲方在乙方提供的保险产品和费率条件下,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利用自身优势积极推荐客户向乙方投保机动车辆保险。

乙方将利用自身资源特点,在客户出险后积极引导和推荐客户至甲方售后服务站维修,并在流程和环节上尽可能予以便利。

2、甲方和乙方应本着互利互惠合作精神,在尽可能的场合及宣传上争取为对方扩大品牌知名度。甲乙双方均应派出专门客服经理专线联系,保持随时沟通,积极解决问题,促进双方合作顺利。

3、双方将以附件形式根据双方合作意向和客户需求共同推出客服增值方案,经双方共同确认后付诸实施。

二、双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将在承保和理赔流程中为甲方做好品牌推广与客户推荐工作,以确保甲方承修车辆入厂维修量的增加。

2、乙方利用自身的经营特点,对甲方的企业形象、维修及服务质量、特色服务项目等情况协助做好宣传、介绍工作。

3、乙方将与甲方充分配合,按附件确定的标准及时合理地核定事故车辆维修价格,并指定专人做好维护工作,及时反馈工作意见。双方在价格如存在异议,及时上报双方领导协调处理。

4、乙方承诺在保监会规定的费率范围内,为甲方代理投保的车辆提供应享有的费率优惠。

5、乙方应为甲方的员工提供相关保险知识、技能方面的培训,并积极提供保险业务咨询服务,对甲方在具体保险业务中遇到的问题给予技术支持。双方一致同意每月召开一次沟通协调会,对达成的共识作为本协议附件执行。

6、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对保险事故车辆进行定损,为乙方提供技术和数据方面的支持,乙方承保的保险事故车辆由甲方承修时,定损以双方协定的工时费价格标准内协商定损,对原定工时价格中未详细规定的项目,甲方在工时方面应比于同款车型在同类维修厂家维修的价格优惠。

当有关维修车辆工时标准及配件价格发生调整时,双方应及时通知并征得对方同意,方可付诸实施。

7、甲方在配合乙方确定损失项目时,应坚持“以修为主”的原则,对于损坏的零部件,如通过维修可以继续使用且能达到相应的技术安全要求,应建议客户修复并配合乙方做好客户的解释和说服工作。

8、甲方不得就非保险责任范围外的事故及损坏项目受被保险人委托向乙方索赔,并配合乙方就此类案件做好客户的宣传与劝导工作。同时积极向客户强调第一现场报案的重要性。

9、甲方对事故车辆维修价格有异议,可在维修前向乙方提出,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处理。在乙方查勘定损前,甲方应保持事故车辆出险原状。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私自拆解车辆和擅自开始修理工作,否则乙方有权利按条款规定予以拒赔或重新核定损失。

10.甲方在企业内做好对乙方的宣传推动作用,利用企业的优良资源及企业效应,给予乙方业务的推动。

三、理赔服务

1、乙方为甲方代理投保的车辆提供24小时365天全国统一报案热线。

2、甲方代理投保的车辆出险后,报乙方95518服务热线后,乙方查勘人员接到95518调度后,市区30分钟内到达现场查勘。

3、鉴于乙方对甲方资信状况给予充分信任,乙方特别设立绿色通道,以便更快捷方便地为甲方代理投保的车辆提供优质的保险服务。

1)24小时接报案理赔服务

全天侯24小时提供受理报案理赔服务,甲方代理投保的车辆无论何时何地出险,被保险人(或驾驶员)只须第一时间拨打乙方报案专线95518及时报案,乙方的查勘人员将在规定的时间内赶赴现场查勘。

2)一条龙理赔服务

甲方代理投保的车辆将享受乙方“vip客户”服务,如果被保险车辆出险,乙方将派具有丰富的事故处理经验的“客服经理”提供赔案全程跟踪服务。

4、赔款时效

在被保险人提供完整必要的索赔材料,且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就赔案理赔金额达成一致意见后,乙方在最短时效内向被保险人支付赔款

5、推荐客户维修服务

一旦甲方代理投保的车辆发生保险事故,乙方将推荐客户至甲方的售后服务站进行维修,但不能强行干预客户只能到甲方的售后服务站进行维修,修理厂家的选择最终以客户的意愿为准。

6、为加强甲、乙双方理赔合作,甲方代理投保的车辆发生保险事故,乙方的查勘人员在接到派工信息后,第一时间内将客户的出险信息通知甲方的理赔专员,双方共同做好客户的售后理赔服务。

7、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在充分尊重被保险人意愿情况下,可代理出险车辆的索赔事宜,但乙方所确认的不良客户不享受委托索赔服务。

乙方可根据甲方的资信情况等,保有此项权利的最终取消权。

四、费用结算

甲方为乙方代理车辆保险业务,费用工资采取每月一结方式,由乙方每月底25日与甲方核对后结算当月代理费用,或由乙方直接存入甲方提供的银行帐号。

五、协议的变更、补充及终止

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应该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变更或补充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效力。

2、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为一年,协议期满时,双方如无异议自动延期一年。协议执行中如一方需要变更或终止,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后,双方方能变更或终止,否则协议依然有效。

3、凡因本协议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4、甲乙双方有单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行为,对方均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保留追究法律、经济责任的权利。自违约行为确认并向对方发出书面解约通知之日起,协议自行终止。

5、未经对方书面同意,甲、乙任何一方都不得将本协议中的权利、义务的全部或部分告知给第三方,否则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违约方承担。

6、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