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竿买卖合同(2篇)》
钓鱼竿买卖合同(精选2篇)
钓鱼竿买卖合同 篇1
卖方: 身份证号码:买方: (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房屋买卖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合法拥有的房产(小区,,,),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详见字第号)。 第二条:付款方式
1. 双方议定上述房产出售价格为人民币整(大写:元整)。此房价款为甲方净价,甲方不支付交易中的任何费用。
2. 甲方收到乙方定金10000元整(大写:壹万元整)后,即可为乙方准备办理过户手续。(以收据收条为准)
3. 办理过户手续当日乙方交付甲方全款 (含定金)整(大写:整)。(以收据收条为准)
4. 买卖上述房产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缴纳,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5、房屋公共维修基金随房产转移。
第三条:房屋过户
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因甲乙任何一方不配合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赔偿守约方。
第四条:双方责任
1. 甲方保证出售房产符合国家房产上市的规定,并保证产权清晰,无抵押、查封和任何纠纷,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不含虚假内容,若有违反上述约定造成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 甲方应在办理过户手续后3日内前将该房产交付乙方。楼房配套的储藏室、室内现有家电(电视机、冰箱、洗衣机、空调等)、家俱(沙发、茶几、床等)随房屋交接赠送给乙方。
3. 甲方要结清该房屋交接日期前的所有费用(物业管理、水电费等),交接后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合同变更
1. 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若需变更合同内容,应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书面通知发生三日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 本合同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3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3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时,可向有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相关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即生效。
第九条:本合一式七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他供办理相关手续用,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乙 方: (配偶: ) (配偶: )
身份证号: 电 话: 身份证号: 电 话:
现 住 址:现 住 址: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日
钓鱼竿买卖合同 篇2
买方: 合同号:
卖方: 司 签订地:
买卖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商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采购数量、价格
第二条:商品技术标准:按照 标准执行。
第三条:
1、包装方式: ;
2、包装品处理: 。
第四条:交货方式及交货时间:
1、桂林市
2、交货地点:
3、运输方式:
4、交货时间:
第五条:验收标准与方法:按照 1标准执行验收。
提出异议时间: 。
第六条:结算方式: 。
第七条:运输及保险: 。
第八条:运输费用负担: 。
第九条:双方责任:
1、如果在货物到达买方场所后发现其质量、规格或数量不符合本合同之规定,买方有权要求退货或要求补偿,而且所有的费用(如检验费、退货的运费以及更换货物的运费、保险费、仓储费、装卸费等)由卖家承担;
2、其余违约责任及经济损失赔偿办法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1、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2、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可向桂林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第十一条: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合同一式贰份,买方执壹份,卖方执壹份。复印传真有效。
买方:桂林市富华物资实业有限公司卖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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