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分红协议书【最新6篇】》
公司赚钱了就需要给股东们一些分红,以下是小编惊云帮助大家分享的6篇投资分红协议书,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利润分红协议书 篇1
甲方:xxxx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xx
公司驻所地:xxxxxxxxxxxxx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自愿签订本合同,并由鉴证人鉴证,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一条:协议宗旨
公司为使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更为密切地联系在一起,充分发挥个人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从而确保公司各项事务高质高效地完成,甲方将于每年向乙方分配(赠与)一定数目的利润分红。
第二条:公司性质
企业名称:xxxxxxxxxxxxxxxx
经济性质:xxxxxxxxxx制公司。
第三条:分红支付方式
1、在公司经营活动中所得利润扣除各项开支,仍得以盈利的前提下,甲方从盈余中抽取___%的资金将对乙方予以分红。红利支付时间为每年的___月___日,以现金方式支付。
2、若乙方对公司予以资金入股,帮助公司发展,将视注资的数目,本着注资越多分红越多的原则,由甲方支付乙方额外红利,具体数目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第四条:乙方应尽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审查公司财务收支状况;
2、听取甲方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2、义务:
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保守公司机密及甲方商业秘密。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向甲方索取根据本协议应得的红利分配。
2、乙方违反本合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3、当因一切可能发生的人力不可抗事故而使协议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条款,双方应及时联系,共同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不得向受事故方追究违约责任。
第六条:其它约定
1、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对本协议内容保守秘密,对因协议内容的公开而造成经济和名誉损失,有责任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
2、若公司转让或被收购,乙方有权以占的分红比例分配公司转让所得财产,本协议终止。
3、本合同自订立时生效,本合同有效期至公司注销时止。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x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月日
分红协议书 篇2
股东一:XXX(出资人)
股东二:XXX(项目资本人)
股东三:XXX(项目负责人)
根据以上三人组成的“XXX项目”会议一致通过,现将XXX项目股份利润分红作以下协议,全体股东以兹遵守:
一、名词解释:
股份:指整个XX项目的投资。
分红本金:指XXX的投资全部收回后,利润、设备及所有资本。
二、分红原则:
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红利分配方案为:
XXX占XXX项目股份的XX%,占分红本金的XX%;
XXX占XXX项目股份的XX%,占分红本金的XX%。
三、特别说明:
因股东一XXX和股东二XXX已另有权利、义务等详细内容的协议,本协议只针对股东二XXX和
股东三XXX的红利分配方案,即股东二XXX占XX项目股份的XX%中,实行再分配:
XXX占XX项目股份的XX%,占分红本金的XX%;
XXX占XX项目股份的XX%,占分红本金的XX%。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股东二:XXX(签字: 盖章: )
股东三:XXX (签字: 盖章: )
年 月 日
投资分红协议书 篇3
甲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xxx 投资 xxx 元整占8%的股份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对投资xxxxx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旗下xxxx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双方的投资额及股权分配:
乙方经过细致考察后,同意对由甲方承租并经营管理的xxx项目进行投资合作。该项目的总投资额为人民币叁佰万元整。乙方投资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拥有该项目5%股权。
二、投资方式:
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的3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指定账户注入资金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
三、经营管理方式: 甲方对双方共同投资建设的xxxxx项目享有经营权和管理权。乙方不干涉甲方的正常经营管理。
四、利润分配及负责清算方式:
1、利润分配方式:
该店在正常经营后每半年分红一次,在留取正常经营管理所需的流动资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后,剩余利润20%留存店里作为经营风险金,80%按甲乙双方的股权比例进行分红。
2、负债清算方式: 若经营不善导致亏损,负债达到人民币贰佰万元时需进行清算。
双方按各自股权比例承担责任。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甲方对该店享有收取品牌管理服务费的权利,费率为每月营业额总收入的3%,按月收取。
1.2、甲方对该店享有收取品牌运营利润的权利,费率为每月折旧前利润的10%,按月收取。
1.3、甲方享有该店的经营管理权。
1.4、甲方负有开展宣传和营销的义务。
1.5、甲方负有物资采购及供应的义务。
1.6、甲方负有向乙方公开该店财务报表的义务,初定每月15日召开股东会或财务分析会(乙方派员参加)。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乙方享有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地点查阅经营状况、财务报表及监督甲方经营管理的权利。
2.2、乙方享有按本协议约定的分配方式获取利润的。权利。
2.3、乙方负有不对外公开企业经营状况及财务报表的责任,并对所获取的信息进行保密的义务。
2.4、乙方不得擅自以投资人的身份对本协议项目店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进行干涉,合理化要求和建议可在列席管理会议上向甲方指定的负责人提出。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让乙方提前退股(除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情形外),并遵守本协议条约,如违约则按乙方总投资
额的双倍赔偿给乙方。
2、乙方违约: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退股(除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情形外),乙方必须遵守本协议中赋予的权利和责任义务,如违约,甲方有权提出赔偿,并依法无偿收回乙方所拥有的所有股权。
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提出退股均属违约(除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情形外)。
七、本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甲方按协议约定收到乙方的总投资款项之日起生效。协议的终止以合作项目的消亡或清算为截止。
八、未尽事宜: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商定结果另拟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九、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存在有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上诉至辖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人(或授权人): 法人(或授权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投资分红协议书 篇4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拥有良好的资本运作能力和强劲的市场开拓能力,乙方拥有丰富的社会资源和成熟的项目管理经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开发武汉博震大康集团有限公司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投资开发主体
1、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武汉博震大康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博震大康)为大康集团总部及国际显示器广场项目的开发投资主体。
2、甲、乙双方通过对博震大康公司的控股,获得震大康集团总部及国际显示器广场项目的开发建设权,通过博震大康公司向甲、乙双方分配股东收益的形式,实现甲、乙双方预期的投资收益。
3、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的同时签署公司章程,并由乙方开始办理博震大康公司组建手续。
二、出资比例及支付
1、公司博震大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亿元人民币。甲、乙双方在博震大康公司出资比例为:甲方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乙方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
2、博震大康公司注册成立时,甲、乙双方必须按以下约定向博震大康公司的帐户支付资金。甲方应200x年x月x日前将人民币5000万元支付至博震大康公司帐户;乙方应XX年x月x日前将人民币5000万元支付至博震大康公司帐户。
3、以上各方如不能按上述约定时间足额注入资金,则视为该违约方对于其在博震大康公司中的相应比例的股权自动予以放弃,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或股东之外的他方办理股权转让的手续。
4、甲、乙双方须按照各自在博震大康公司中的出资比例承担大康集团总部及国际显示器广场项目的投资总额。经甲乙双方股东同意,博震大康公司也可以自行筹措大康集团总部及国际显示器广场项目建设所需资金。
三、公司经营范围
房地产及房地产项目相关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销售策划;自有房屋的物业管理、房地产信息咨询(中介服务除外)。
四、管理机构设置
1、博震大康公司董事会由五人组成,其中甲方推荐x名董事,乙方推荐x名董事。在董事会中,由甲方董事出任董事长,乙方董事出任副董事长。在项目公司中,乙方推荐总经理人选,甲方推荐副总经理人选;乙方推荐财务总监人选,甲方推荐出纳人选,上述人选由董事会聘任。
2、博震大康公司工程管理人员原则上从甲、乙双方指定的人员中选派。双方派往博震大康公司中的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公司章程进行管理。对不能胜任和违纪人员,项目公司有权辞退。
3、博震大康公司的利润分配,按会计年度结算。博震大康公司因经营武汉博震大康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收取的全部投资收益,按照甲、乙双方注册资本出资比例依法分配。
4、甲、乙双方承诺,博震大康公司投资收益如用于股权分配以外的用途,需经董事会决定后,报甲、乙双方确认后执行。
5、凡涉及博震大康公司的具体事项,均以博震大康公司章程的约定为准。
五、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对武汉博震大康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进行投资,并按股份比例取得相应的投资收益,承担投资风险。为武汉博震大康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开发提供人民币xxxx万元的启动资金(含投标保证金和注册资金);
(2)与乙方共同制定公司博震大康利益分配的方案,交由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通过;
(3)遵守本协议其他条款约定的甲方义务。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对武汉博震大康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进行投资,并按股份比例取得相应的投资收益,承担投资风险。为武汉博震大康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提供人民币xxxx万元的项目开发启动资金(含注册资金);
(2)负责武汉博震大康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营开发前期各项手续的办理、工程施工管理、市场营销策划,精心组织、科学操作,争取武汉博震大康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利益的最大化;
(3)在甲方的协助下整理向金融机构申请信贷资金的申报材料,办理向金融机构申请开发建设武汉博震大康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所需的信贷资金的各项手续;
(4)与甲方共同制定博震大康公司利益分配的方案,交由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通过;
(5)严格遵守本协议其他条款约定的乙方义务。
第六条 合作条件和前提
(1)乙方负责该项目土地招拍挂条件设置相关工作,争取以 万元/亩取得相应土地使用权;
(2)乙方借助其房地产开发经验,在合作建设期内,取得相应的税收优惠;
(3)土地招拍挂定金和摘牌后第一笔土地款由甲方出资80%,乙方出资20%,但乙方应不迟于3个月内(代垫之日起)将由甲方垫付的土地款归还甲方。
第七条 终止协议的约定
1、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是以第六条约定的内容为合作前提和基础,如果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时,则另一方有权选择终止本协议的履行。
2、由于一方原因造成另一方终止执行协议,违约方按本协议履行赔偿责任。
3、由双方确认的因素造成博震大康公司无法履行责任,仍可能构成终止本协议的理由。
第七条 不可抗力因素
1、“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各方所不能控制且不可预见,或者虽可以预见,但不可避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的一切事件。此种事件只包括地震、塌方、陷落、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以及火灾、爆炸、事故、战争、起义、兵变、社会动乱或动荡、破坏活动或任何其他类似的或不同的。偶发事件。
2、如发生不可抗力,导致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协议时,在不可抗力持续期间应终止协议,履约期限按上述中止时间自动延长,不承担违约责任。
3、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遭受不可抗力及其影响,并出具公证部门的证据。遭受此种不可抗力的一方还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终止或减轻此种不可抗力造成的影响。
4、如果不可抗力发生或影响的时间连续超过三个月以上,并且妨碍任何一方履行本协议时,任何一方有权要求终止本协议项下有关各方的义务。当本协议因此被终止时,各方应公平合理地处理相互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第八条 争议解决
任何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则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事项,提交xx仲裁委员会仲裁,并按xx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在仲裁期间,除提交仲裁事项所涉及的合同义务外,甲乙双方继续履行其按照本协议之约定,承担其他的合同义务。
第九条 其他
1、没有或延迟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不构成对这种权利或补救措施的放弃,也不构成对任何其他权利的放弃。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的任何一项或其一部分不得限制进一步行使这种权利,或行使任何其他权利或采取任何其他补救措施。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变更,须经项目公司投资双方协商一致后,采用书面形式确认,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
3、除本协议另有明确规定外,本协议规定的各种权利及补救措施与法律规定的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措施相互之间是兼容的,而不是互相排斥的。
4、本协议签署之后,根据本协议规定形成、签署、附加的一切协议、文件、授权、报告、清单、认可、承诺和放弃都构成对本协议的附加,并与本协议形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5、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副本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立即生效。
甲方:天下迪(上海)投资有限公司
(盖章)
地址:
法人代表:
(签字)
电话:
传真:
签约日期:
乙方:湖北大康集团公司
(盖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签约代表:
(签字)
签约日期:
利润分红协议书 篇5
甲 方:xx
乙 方: 民族:汉族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占股比例
乙方经公司审核,同意乙方享有公司分红。比例为:(公司年营业额( 到 ) 分红)
第二条 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本协议各方未经其他各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泄露本协议内�
第三条 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 公司实施分红权与所有权分离,分红所有人只参加利润分配。是否参加经营管理由股东大会决议为准。
2、 分红股3年后转为注册股,成为公司自然股东。
第四条 本协议的修改、变更和终止
1、 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双方所有人一年内不得随意撤销、
2、 对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各方共同在书面协议上签字方能生效。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股权分红所有人如有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
2、 股权所有人每月迟到不能超过3次。每月旷工不能超过1次(无故迟到半天或者未请假就算旷工)
3、 股权分红所有人如有中途离职,则分红自动失效。
4、 股权分红所有人不能泄露公司客户机密,公司运营模式,公司的各项数据。如有发现。分红自动取消。
5、股权分红所有人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制度,如有违反,经劝说仍无法改变者,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其拥有股权。。
6、股权分红所有人不能运用公司业务资源平台私下接私单,如发现一次可以进行劝说沟通,如劝说无效,公司可单方面终止其拥有股权分红,情节严重予以开除处分。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则任何各方均有权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投资各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内容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签订之前,各方之间所协商的任何协议内容有冲突的,以本协议所规定的内容为准。
本协议有效期为2年
第八条 本协议自投资各方签字,上交公司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备存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签字日期:
签订地点:
乙方签名:
签字日期:
签订地点:
分红协议书 篇6
甲方:广州龙康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乙方 (代理人):
姓名 (男),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姓名 (男),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详细地址:参见各人身份复印件。
第一条:协议内容
就以上合作人经双方友好自愿、真诚一起合作,共享双方信息资源提升产品价值和市场占有率,促进公司产品在客户群中知名度等。意见统一共同拟定以下合作事项和各条款。
第二条:乙方零成本
乙方将甲方产品打包进入自己经营的系列产品推向用户:
○1由甲方负责配合乙方所有工作和用户需求(是指乙方打包形式);
○2由甲方负责跟进一切事务至售后服务工作(是指乙方提供信息形式并配合支持甲方促成订单);
○3无须投入任何经营管理成本,可利润分成。
第三条:共享信息
双方日常各自拓展自己公司业务,同时将对方经营的系列产品配套打包进自己系列产品面向市场和用户,即能提高公司软件服务质量,客户省心又省事,又能增值双方产品附价值利润。
第四条:合作利润分红
以甲方财务综合报表为依据进行支配;
第二条的第○1种打包形式事成结款后分红利润比例以每单次(项目合同)纯利润的15%股利分配给乙方。
第二条的第○2种打包形式事成结款后分红利润比例以每单次(项目合同)纯利润的10%股利分配给乙方。
第五条:分红进账方式
以银行转账方式为准:
乙方户名:( )
银行账号:( )
第六条: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力效应。
备注:(双方负责人签字生效)
甲方:广州龙康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乙方: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