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简单版合同范本【通用3篇】》
租车简单版合同范本(精选3篇)
租车简单版合同范本 篇1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车(牌号 )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条款:
一、出租方车辆基本情况:
车型:
车况(附行车证复印件):
二、租用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需延长租用期限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三、租车用途:
四、租金及结算方式:每天的租车费用为,从租车之日算起,半年结算一次。
五、双方权利、义务:
(一)租赁期间,车辆所发生的交通、机械、人身(包括车内乘员的人身安全)、丢失等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二)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有权自由安排车辆一切外出活动,无须再告知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出租方不得无理干预承租方的正常使用,否则承租方有权终止合同。
(三)出租方在租赁车辆期间,应按要求对车辆进行正常养护,更换配件,因出租方没按要求对车辆进行正常保养,造成的车辆损坏、报废等一切后果,由出租方负责。
(四)出租方在承租方单位工作期间,承租方必须优先租赁出租方提供的汽车,但出租方必须保证车况能够满足工作的需要。
(五)承租方在租车期间负责提供油料及驾驶员。
六、违约责任:
(一)出租方按合同规定时间提供给承租方车辆,每迟延一天,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200元。
(二)出租方所提供的车辆的质量、型号必须符合承租合同的要求,如未按要求提供给承租方车辆,给承租方造成不便或损失,由出租方赔偿。
(三)承租方无故辞退车辆,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负责赔偿。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另签补充协议。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出租方一份,承租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车简单版合同范本 篇2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货运公司
承租方:________建筑公司施工___队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___吨载重量___牌汽车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工地运砂子、水泥、砖、木料和预制板用。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方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但不给付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而且出租方每天还要偿付承租方_____元钱的违约金。
四、租用期定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____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月为____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____次,按月租用,不足____个月按____个月收费。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索赔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___天,加罚___天的租金。
八、其它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___份,双方各执正本___份,副本送有关管理机关备案。
出租方:____________(盖章)承租方: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租车简单版合同范本 篇3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为长期合同:
一、 本合同所称汽车租赁,是为用户提供以年计算的租车服务,并 收取相应的租赁费。
二、 甲方将手续完善、证件齐全的车辆、型号 ,
车牌为 ,颜色为白色的,总价为 车辆租赁给乙方。
三、 本合同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零时起至 年 月 日零时止。
四、 租金为每年 元(不含税收)乙方应于当年4 月12日前一次性付清。
五、 租赁期内若乙方毀约,将赔偿甲方以年租金2倍的毀约金作为 赔偿,甲方毀约同样。
六、 租赁期间乙方每年行驶三万公里,每超一公里加收人民币零点 五元。
七、 甲方向乙方提供有效的行车证件,并负责对车辆投保车身险, 第三者责任险,座位险,附加险。
八、 租赁汽车的所有权属于甲方,在本租赁合同期限内,仅汽车的 使用权属于乙方。乙方不得将车辆抵押、典当、出卖、出借、转租或作其他非法用途,如经发现其一者,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九、 甲方负责租赁期内的车辆良好的车况,全额的保险并对车辆正 常磨损以及损坏的维修年审、季审的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十、 乙方承担租赁期的车辆保养,轮胎的跟换、燃油费、路桥费、 停车费等在车辆使用过程中的费用。
十一、 在使用车辆过程中由于乙方的原因使车辆有任何损坏需要 维修但又得不到保险公司理赔要求的,乙方必须按车辆原样给予修复。
十二、 租赁期内由于车辆的正常磨损或机械故障所造成的停驶, 甲方应延长相对的租期或减免相应的租金。但不负责因此而造成乙方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十三、 凡需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双方协商制定,并以 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四、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如协商不了的, 应交由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审理。
十五、 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四份。
甲方:
签订日期:
乙方: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