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实用范文 > 条据书信 > 承诺书 > 商铺租用承诺书(三篇)正文

《商铺租用承诺书(三篇)》

时间:

商铺租用承诺书(精选3篇)

商铺租用承诺书 篇1

为维护商城有序、安全的环境,本人/公司承诺在商铺装修施工期间遵守及承诺以下事项:

一、负责商铺内的治安、消防安全责任,加强施工用电及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并在施工区域配备适量灭火器及消防用水。

二、承诺购买建筑工程一切险及公众责任险,并保证承担如因装修而造成海鲜城建筑结构及财产损失和造成第三者财产损失及人员伤亡等事故的赔偿责任。

三、不拆除(或部分拆除)承重墙,没有在承重墙、梁及柱子挖槽、切割及开孔等有损坏房屋结构的行为。

四、承诺所使用装修材料均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特种作业(如电焊)人员必须持有效资质证件上岗。

五、施工废料或垃圾及时做好清运工作,不阻塞消防通道。

六、装修期间下水管道内严禁倒入垃圾、油漆、涂料、石灰、泥浆等,以防管道阻塞,否则相应责任自行承担。

七、爱护商城公共设施,不遮挡、损坏、挪用消防设施。

若违反以上承诺给商城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本人/公司愿意负责一切有关之责任和费用。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商城及商户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商铺租用承诺书 篇2

分公司 客服中心:

本人系 (项目) 栋 号商铺的业主/租户,为维护广大业主/住户和商铺经营者的'共同切身利益,本人承诺遵守如下管理规定:

1、本物业经营的网点商铺,在经营前须到政府相关部门办齐相关证照,并报客户服务中心备案后方可营业,证照须悬挂于店铺内显眼位置;

2、本物业内商铺不从事化学物品、爆炸物品、有毒物品等危险品经营;

3、本商铺在经营前必须与客户服务中心签订《防火责任书》并配齐消防器材;

4、本商铺若需进行装修,须按小区物业公司的《装修管理规定》办理,并须将商铺招牌装饰方案及商号、从业范围一并报客户服务中心备案审批同意后,方进行装修,如有违规,物业公司有权制止、责令整改和作出相应处理决定;

5、本商铺装修不得私自改动消防设施设备,天花装修不得将消防喷淋设施封闭;

6、商铺内水、电等管道设施,未经客户服务中心批准,不得改装;

7、有排烟、排污、噪音的经营项目应做好油烟及污水排放、噪音隔离措施,并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环保证明,如引起业主/住户投诉或下水道堵塞的,商铺业主/住户及租户必须无条件接受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营业;

8、本商铺不占道路经营,不得在铺面以外任何公共地方摆放物品,不得擅自悬挂除客户服务中心审批的统一招牌以外的任何宣传广告牌;

9、商铺门前禁止张贴、悬挂带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封建迷信色彩的物品,不得在其门前烧香、祭祀、供奉等活动;

10、夜间经营时,噪音不得影响小区业主/住户休息(保证在每日8:30之前及12:00—14:00之间不经营产生扰民噪音的经营项目);

11、实行门前三包:

(1)包卫生:门前做到“五无”(无烟头、无垃圾、无污水、无污垢、无痰迹);垃圾实行袋装化并定时、定点送放清运;

(2)包绿化:做好绿化保护工作。保持绿化带内清洁,及时清理落叶、残枝和垃圾等;

(3)包秩序:维护门前的市容卫生和社会秩序,做到“七无”(无乱堆放物品、无违章占用人行道、无乱搭建、无乱停放车辆、无乱贴标语、无在门前乱挂物品、无超过阳台堆放杂物),对未严格进行门前三包的商铺经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经营。

12、住宅物业不改变房屋用途用于商业经营。

商铺租用承诺书 篇3

分公司 客服中心:

本人系 (项目) 栋 号商铺的业主/租户,为维护广大业主/住户和商铺经营者的共同切身利益,本人承诺遵守如下管理规定:

1、本物业经营的网点商铺,在经营前须到政府相关部门办齐相关证照,并报客户服务中心备案后方可营业,证照须悬挂于店铺内显眼位置;

2、本物业内商铺不从事化学物品、爆炸物品、有毒物品等危险品经营;

3、本商铺在经营前必须与客户服务中心签订《防火责任书》并配齐消防器材;

4、本商铺若需进行装修,须按小区物业公司的《装修管理规定》办理,并须将商铺招牌装饰方案及商号、从业范围一并报客户服务中心备案审批同意后,方进行装修,如有违规,物业公司有权制止、责令整改和作出相应处理决定;

5、本商铺装修不得私自改动消防设施设备,天花装修不得将消防喷淋设施封闭;

6、商铺内水、电等管道设施,未经客户服务中心批准,不得改装;

7、有排烟、排污、噪音的经营项目应做好油烟及污水排放、噪音隔离措施,并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环保证明,如引起业主/住户投诉或下水道堵塞的,商铺业主/住户及租户必须无条件接受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营业;

8、本商铺不占道路经营,不得在铺面以外任何公共地方摆放物品,不得擅自悬挂除客户服务中心审批的统一招牌以外的任何宣传广告牌;

9、商铺门前禁止张贴、悬挂带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封建迷信色彩的物品,不得在其门前烧香、祭祀、供奉等活动;

10、夜间经营时,噪音不得影响小区业主/住户休息(保证在每日8:30之前及12:00-14:00之间不经营产生扰民噪音的经营项目);

11、实行门前三包:

(1)包卫生:门前做到“五无”(无烟头、无垃圾、无污水、无污垢、无痰迹);垃圾实行袋装化并定时、定点送放清运;

(2)包绿化:做好绿化保护工作。保持绿化带内清洁,及时清理落叶、残枝和垃圾等;

(3)包秩序:维护门前的市容卫生和社会秩序,做到“七无”(无乱堆放物品、无违章占用人行道、无乱搭建、无乱停放车辆、无乱贴标语、无在门前乱挂物品、无超过阳台堆放杂物),对未严格进行门前三包的商铺经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经营。

12、住宅物业不改变房屋用途用于商业经营。

承诺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