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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工作安排范文最新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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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工作安排范文最新5篇》由精心整编,希望在【朱尚然】的写作上带给您相应的帮助与启发。

医疗项目合作方案 1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包括统筹模式和具体补偿方案。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的基础和核心。为进一步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和农民受益水平,逐步扩大农民受益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现就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逐步规范统筹模式

根据各地试点经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模式主要有大病统筹加门诊家庭账户、住院统筹加门诊统筹和大病统筹三种模式。大病统筹加门诊家庭账户是指设立大病统筹基金对住院和部分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费用进行补偿,设立门诊家庭账户基金对门诊费用进行补偿。住院统筹加门诊统筹是指通过设立统筹基金分别对住院和门诊费用进行补偿。大病统筹是指仅设立大病统筹基金对住院和部分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费用进行补偿。各省(区、市)要加强对县(市、区)制定和调整统筹模式的指导,逐步将省(区、市)内的统筹模式规范到1-2种。

二、合理制订补偿方案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主要包括起付线、封顶线、补偿比例和补偿范围等内容。新开展合作医疗的县(市、区)要在基线调查的基础上,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制订补偿方案,努力提高参合农民受益水平。已开展合作医疗的县(市、区)要在综合分析以前年度方案运行和基金使用等情况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农民医疗需求等因素,合理调整和完善补偿方案。各地要根据合作医疗基金收支情况,合理确定起付线、封顶线、补偿比例和补偿范围。合作医疗基金结余过多的县(市、区)要认真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调整补偿方案,合理提高补偿比例、降低起付线。合作医疗基本药品目录和诊疗项目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调整,对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应根据机构功能和技术条件严格界定用药范围,原则上不能直接套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诊疗项目。各地要在研究制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政策中,增加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范围的适宜的中医(含民族医)诊疗项目和中药(含民族药)品种,适当提高中医药服务的补偿比例,引导农民选择安全、有效、价廉的中医药服务。省(区、市)内各县(市、区)之间的补偿水平差异不宜过大,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近和筹资水平相当的地区补偿水平应相对统一。

三、规范基金使用

实行大病统筹加门诊家庭账户的地区,合作医疗基金主要用于建立大病统筹、门诊家庭账户和风险基金;实行住院统筹加门诊统筹的地区,合作医疗基金主要用于建立住院统筹、门诊统筹和风险基金;实行大病统筹的地区,合作医疗基金主要用于建立大病统筹基金和风险基金。合作医疗基金不宜再单独设立其他基金。

四、明确基金补偿范围

合作医疗基金用于参合农民的医疗费用补偿,应由政府另行安排资金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不应列入合作医疗补偿范围。要研究采取适当方式将一些特殊病种大额门诊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补偿范围,根据当地一些特殊病种的平均患病率、次均门诊费用、年人均门诊费用等数据,合理确定具体的补偿病种、对象、标准和程序。

对当年参加合作医疗但没有享受补偿的农民,可以组织进行一次体检,但要合理确定体检项目和收费标准,加强质量控制,并为农民建立健康档案,切实加强农民健康管理,发挥体检作用。设立家庭账户的地区,体检费用原则上从农民家庭账户结余中支出;实行门诊统筹的地区,可以从门诊统筹基金中适当支付。对医疗机构提供体检服务,要根据服务质量、数量和费用标准支付体检费用,不能采取直接预拨的方式。承担体检任务的医疗机构要给予一定的费用减免和优惠。

为鼓励孕产妇住院分娩,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参合孕产妇计划内住院分娩给予适当补偿,对病理性产科的住院分娩按疾病住院补偿标准给予补偿。开展“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的地区,孕产妇住院分娩要先执行项目规定的定额补助政策,再由合作医疗基金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偿。对于其他政策规定费用优惠的医疗项目,应先执行优惠政策,再对符合合作医疗补偿范围的医疗费用按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规定给予补偿。上述合计补助数不得超过其实际住院费用。

五、规范住院补偿

住院费用实行按比例补偿的地区,对由县、乡两级医疗机构提供服务的,原则上不再实行分段补偿,已经实行分段补偿的,要逐步减少分段档次。由县以上医疗机构提供服务的,可实行分段补偿,但不宜档次过多。要合理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起付线和补偿比例,引导病人到基层医疗机构就诊。住院补偿起付线可按照本地区同级医疗机构上一年度次均门诊费用的2-4倍设置,中西部地区乡级医疗机构起付线原则上不超过100元。乡、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补偿比例应从高到低逐级递减。对参合农民在一年内患同一种疾病连续转院治疗的,可只计算其中最高级别医院的一次起付线。封顶线应考虑当地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置,以当年内实际获得补偿金额累计计算。住院费用实行按病种付费方式的地区,要加强对病种确认和出入院标准的审核和管理。

六、加强门诊补偿管理

门诊补偿分为家庭账户和门诊统筹两种形式。实行门诊家庭账户的地区,要研究改进和规范家庭账户基金使用和管理,使大多数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直接受益。家庭账户基金由家庭成员共同使用,用于家庭成员门诊医药费用支出,也可用于住院医药费用的自付部分和健康体检等。家庭账户基金结余可结转下年度使用,但不得用于冲抵下一年度参加合作医疗缴费资金。实行门诊统筹的地区,要合理制定补偿方案,明确门诊补偿范围,设定补偿比例,引导农民在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就诊。要严格控制合作医疗基本药品目录和诊疗项目外医药费用,加强门诊医药费用控制,并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和农民就�

七、提高基金使用率

当年筹集的合作医疗统筹基金结余一般应不超过15%。在调整完善统筹补偿方案之前,当年基金结余或历年基金累计结余较多的地区,县级合作医疗管理部门可结合当地实际,酌情组织开展二次补偿,提高基金使用率。在开展二次补偿时,应主要对当年得到大病补偿的农民普遍进行再次补偿,不能只对少数农民进行补偿,同时,要做好二次补偿的组织宣传工作,避免引起参合农民不必要的待遇攀比。

医疗项目合作方案 2

【关键词】 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 患者安全类指标; 病案首页建设平台

为建立完善适合我国国情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促进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精细化,改善医疗服务,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卫生部组织制定了《三级综合医院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2011年版)》[1]。共包括7类指标:住院死亡类指标、重返类指标、医院感染类指标、手术并发症类指标、患者安全类指标、医疗机构合理用药指标、医院运行管理类指标。较以前医院的工作动态报表的指标更全面、具体,更侧重于内涵质量的控制与管理。但这7类指标中有部分指标可以利用医院病案管理系统(HIS系统)自动生成,如医院运行管理类的大部分指标,而其他类指标中大部分指标在医院现有的管理系统中无法统计,而人工统计既费时、费力,又不准确。

本课题的主要研究工作即以《三级综合医院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2011年版)》中的患者安全类指标(patient safety indicators)为监测目标,在获取患者出院时相关信息的基础上,在医院电子病历系统中构建半自动化的、基于患者安全类指标统计的病案首页建设平台,在患者离院前将统计指标要求的信息录入系统,自动生成统计数据,为临床、教学、科研提供统计资料。主要统计患者在住院期间的压疮发生率、新生儿产伤发生率、阴道分娩产妇产伤发生率、输血输液反应发生率、手术过程中异物遗留发生率、医源性气胸发生率、医源性意外穿刺伤或撕裂伤发生率、医院内跌倒/坠床发生率及伤害严重程度、剖宫产率等资料,利用数据挖掘技术进行数据处理,构建相应统计数据库,为治疗方案的改进和医疗质量的监管提供依据,并指导医护人员在医疗行为中的决策。

1 系统结构设计

通过电子病历系统中的数字技术,在病案首页背面空白处增加填写项目,把卫生部要求的《三级综合医院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2011年版)》中的患者安全类指标统计资料存储到数据库中,构建患者安全类指标统计的病案首页建设平台。然后通过数据挖掘技术,从中挖掘出可

1.1 体系结构 本系统在分析临床医生诊疗疾病过程的基础上,综合应用一般模型和形象思维模型的基础上,设计基于患者安全类指标统计的病案首页建设平台体系结构[2]。见图1。

1.2 患者安全类指标(Patient Safety Indicators) (1)住院患者压疮(选项①有,②无)。(2)输液反应(选项①有,②无,③未输液)。(3)术中异物遗留(选项①有,②无,③未手术)。(4)医源性气胸(选项①有,②无)。(5)医源性意外穿刺伤(选项①有,②无)。(6)医源性意外撕裂伤(选项①有,②无)。(7)医院内跌倒(选项①有,②无)。(8)医院内坠床(选项①有,②无)。(9)新生儿产伤(选项①有,②无,③其它(死胎等))。(10)阴道分娩产妇产伤(选项①有,②无,③剖宫产)。

在病案首页背面设计医疗质量安全监测指标项目(因原病案首页有输血反应项目,未设计该项目),由临床主管医师在患者住院期间,将统计数据中要求的信息准确点击选项录入,首页平台上的信息第一项至第八项为所有病历必填项目,第九项和第十项为产科病历必填项目,任一项目未录入均不办理出院手续。

1.3 患者安全类指标(Patient Safety Indicators)统计 按照统计指标的计算公式,在电子病历系统中设计统计表格,自动形成数据,内容包括压疮发生率、新生儿产伤发生率、阴道分娩产妇产伤发生率、输血输液反应发生率、手术过程中异物遗留发生率、医源性气胸发生率、医源性意外穿刺伤或撕裂伤发生率、医院内跌倒/坠床发生率及伤害严重程度、剖宫产率等,以压疮发生率、新生儿产伤发生率为例。

1.3.1 住院患者压疮发生率(Pressure Ulcer)(ICD 10:L89 01) 表达方式:住院患者压疮发生率=发生压疮的出院患者人次同期出院患者人次×100%。

1.3.2 新生儿产伤发生率(Birth Trauma Injury to Neonates)(ICD 10:P10-P15) 表达方式:新生儿产伤发生率=发生产伤的新生儿出院患者人次同期活产儿人数×100%。

阴道分娩产妇产伤发生率、输血输液反应发生率、手术过程中异物遗留发生率、医源性气胸发生率、医源性意外穿刺伤或撕裂伤发生率、医院内跌倒/坠床发生率及伤害严重程度、剖宫产率等表达方式与此类似。

1.4 患者安全类指标数据库

1.4.1 规则的表示 医院电子病案中的信息主要包括:患者数据、医疗数据、临床学科专业技术数据。通过卫生部《三级综合医院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2011年版)》[1]中的患者安全类指标(Patient Safety Indicators)建立的病案首页平台,

1.4.2 技术措施

1.4.2.1 归档平台整合数据 数据整合采用各个服务器进行无关联的解决方案,各个服务器的数据定期传输到归档平台服务器进行统一处理,不影响各个服务器业务的独立运行[3]。

1.4.2.2 各种数据库间的数据转换和共享,(oracle/sql_server/sysbase/access/db2)进行各种开发工具的通用性研究[4]。

1.4.2.3 实现各种数据库的自由转换,使数据的通用性达到跨平台。采用当前先进的xml数据转换方式,支持各种数据的转换传输。

1.4.2.4 兼容各种开发语言开发的应用程序 此平台支持所有当前流行的开发语言开发的程序,真正做到了跨平台。

1.4.3 技术特征[5]

1.4.3.1 高安全性 集中化数据管理,所有数据均存在于中央数据库。各终端通过网络访问、操作数据,所有数据均发生在中央数据库,由专人管理,从而保证了数据的安全性。所有终端操作员通过各自账号、密码登录各自系统。

1.4.3.2 高可靠性 由于采用集中化数据管理,所有数据均保存在中央数据库上,充分利用服务器终端数据库提供的数据维护功能,同时对中央数据库进行双机热备份,从而保证了数据的高可靠性,高一致性。

1.4.3.3 高效性 将许多复杂、费时涉及数据量大的任务以存储过程的形式在服务器端完成,减少了访问数据库次数,减少了网络流量,提高了系统的执行效率。

1.4.3.4 高灵活性 系统设置了大量可维护参数,通过参数设置,根据医院管理要求,方便对程序的灵活设置。

1.5 患者安全类指标数据库规则及构建

1.5.1 规则的表示 获得知识以后就需要对知识进行表示。知识表示是对给定事物的一种约定描述,是知识的符号化过程。通常,知识库中的知识主要以规则和对象的形式存在。在实际应用中,知识表示可以采用谓词逻辑方法、产生式规则法、框架法以及面向对象方法等。

产生式规则是专家系统中使用最多的知识表示方法,其一般形式如下:IF(P1)[AND(P2),AND(P3),…,AND(Pm)]THEN(Q)这里,Pl,P2,…,Pm表示各个产生式的前提,也可称为条件、前提条件,Q表示产生式的结论及动作,也可称作后件。整个产生式的含义是:如果前提P(P至Pm)被满足,则可推出结论Q或执行Q所规定的操作。在规则表达时,按顺序、相应条件自上而下组织规则,这样在后面的推理中避免多余重复的结果,比较符合专家处理问题的思维方式。面向对象方法是利用面向对象中的类和对象来表示知识。面向对象中的继承性很自然的表示了分类,而它的继承性和封装性使知识表示具有很强的可扩充性,同时也具有清晰性和简洁性。面向对象方法的主要工作是区分对象和类,其知识抽取的基本思路是:首先识别知识领域中的对象,然后把具有相似属性和操作的对象归并成一类,层层抽取,层层归类,直到无共性为止,最后形成知识模型。由于医学知识范围广泛,类型复杂,在比较各种知识表示方法,并具体分析系统知识库的基础上,本系统的知识表示主要采用产生式规则法。用产生式规则方法,将治疗方案知识分别整理成一条条规则,放在知识库中,然后经过推理去寻求答案。

1.5.2 数据库的构建 知识库是用于存放用户提供的初始事实、问题描述以及系统运行过程中得到的中间结果、最终结果、运行信息(如推出结果的知识链)等的工作存储器。数据库的内容是在不断变化的。在求解题的开始时,它存放的是用户提供的初始事实。在推理过程中它存放每一步推理所得到的结果。

2 结语

通过《基于患者安全类指标统计的病案首页建设平台设计》工作的成功开展,可以为临床、教学、科研提供统计资料,为治疗方案的改进提供依据,并指导临床医师在医疗行为中的决策。

同时《三级综合医院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2011年版)》中住院死亡类、重返类、医院感染类、手术并发症类等指标同样可以应用本平台,制定相应的项目进行统计,这为治疗方案的改进和医疗质量的监管提供有力的依据,并可以更好的指导临床医师在医疗行为中的决策。

患者安全类指标统计的病案首页建设平台的设计,将会准确、及时的产生卫生部新制定的各项统计指标数据,为临床医师提高诊疗质量,保证患者安全提供参考依据,为医院质量控制与管理提供决策依据,为上级卫生部门评价医院医疗质量安全提供客观依据。

参 考 文 献

[1] 卫生部办公厅。三级综合医院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2011年版)[S],2011.

[2] 徐天和。中国医学统计百科全书•统计管理与健康统计分册[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4.

[3] 秦琛。基于数据仓库的医疗决策支持系统的研究[D].吉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5.

[4] 许洁馨,马玉书,范明。知识库系统导论[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0.

医疗项目合作方案 3

床位超负荷使用、医务人员高负荷工作,医疗质量难以保证、医疗安全隐患严重……近年来,温岭市基本医疗服务的矛盾日益凸显,改革的呼声强烈。如何监督政府合理利用和整合全市医疗资源?该使用哪种监督手段更有成效?对于温岭市人大常委会来说,已是迫在眉睫。

2010年7月30日,温岭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八次会议,议题只有一个:专题询问市级医疗机构基本建设和医疗资源整合及债务偿还情况。受市政府委托,市发改局、财政局、卫生局的主要负责人均到会回答询问。

“我市十一五规划确定新建和迁建的医疗机构核定床位目前完成状况如何?若没有完成原因何在?”当主持人一宣布进入询问程序时,陈丽丽委员就轰出了第一炮。

“我市‘十一五’确定新建和迁建的市级公立医疗机构核定床位数共有2950张,现已完成280张;缩减370张,在建1750张,未建550张。未完成原因是市二医院负债过重,建设资金难以落实无法启动二期工程;市妇保院门诊大楼二期工程未启动,腾出住院大楼一、二层作为门诊用房;市精神康复医院周边已无拓展余地,尽管实施老病房就地拆建改造,但仍满足不了规划要求。”该市卫生局局长潘立平回答了陈丽丽的提问。

对于医疗中心建设的资金筹备,作为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的何培根委员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医院目前自有资金12000万元,建设期积累资金15000万元,前期投入41000万元,根据概算资金缺口38550万元,这个缺口将如何解决?

市财政局局长江涌清解释说:“对医院2009年至2016年现金流量预测分析,医疗中心建成后医院最高贷款额为39000万元,还贷资金主要靠现医院资产置换。按近期市区平均土地交易价格1.578万元/平方米计算,现医院土地价格为40189.4万元,医院资产置换资金可以基本满足一期还贷资金的需要。”

然而,这一方案在会上并不被看好。何培根指出,这个方案过于理想,这个地块能否卖出高价是个问题,而且需要考虑周边拆迁等成本。还有委员提出,如果将市一医院现在的大楼拆掉重新开发商业项目,是对资源的浪费。而且如果建高层,有可能影响周边居民住宅的采光。

从会议程序设计上,温岭市人大常委会突出了“专题询问”的特点,即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提出一个问题,相关职能部门必须作出回答;如果提问方对回答不满意,还可以继续追问要求对方回答。

此外,记者发现,这次专题询问还有一个新意:与会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市级医疗机构负责人分成三组进行分组讨论。温岭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的同志表示,这种小范围的集中讨论,更加保障了与会人员的发言权,更加促进了与会人员之间的交流,有利于对议题进行更深入探讨。每组都设有一个召集人和记录人,分组讨论结束后由召集人将讨论内容在会上进行集中汇报。

询问这一人大鲜少触及的监督方式,在形式与内容的实践中逐渐揭开了神秘的面纱。这些举动体现了地方人大工作者的激情与智慧。

一份议案引发的询问

记者了解到,此次专题询问会议题的确定,不是常委会工作部门办公室“拍脑袋”拍出来的,而是来源于一份议案。

2010年7月21日,温岭市人民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提交了一份《关于调整温岭市医疗中心工程项目的议案》,提请审查批准。根据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监督的规定,财政资金投资(政府性资金投入)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都要经人大及其常委会审查批准。已批准建设项目在执行中确需调整投资总额的,市政府应当将调整方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议案提出:根据2005年9月省发改委批复的初步设计,温岭市医疗中心项目占地211.6亩,总建筑面积172441平方米,床位1280张,概算投资58997万元,于2007年10月开工建设。在建设过程中,因专家论证指出其项目建设方案存在功能定位不科学、平面布局不合理、缺乏系统规划等诸多问题,经市政府同意于2008年9月暂停施工。2008年11月,市政府召集有关部门就医疗中心建设召开专题协调会议,明确市医疗中心应按三级甲等医院的定位和要求进行调整、深化与完善,并按照“总体规划、分期实施、分期置换、稳步推进、整体搬迁”的原则建设。现根据市第一人民医院的建议,提出了项目调整方案,建设规模为:床位1580张,总建筑面积18.3万平方米,概算投资79550万元(不含6450万元的传染病大楼)。与原方案相比,调整后的床位数多出300张,建筑面积增加1万多平方米,概算投资也相应增加20553万元。

根据议案提出的扩大建设规模、增加概算投资等要求,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和财经工委开展了调研。

调研组发现,目前市一医院年门诊人次达100万人次以上,日住院人次均保持在1300人左右,而现在核定床位只有800张。

据悉,目前温岭农医保报销比例达到41%,明年有望增加到60%。报销比例的不断增加,将进一步激发了老百姓看病的需求。实行药费零差价,医药费用将大幅度地降低,就医人数还会增多。

床位超负荷使用、医务人员高负荷工作、医疗质量难以保证、医疗安全隐患严重、供需矛盾更加剧烈。因此,合理利用和整合全市医疗资源,实现基本医疗服务的均等化,显得尤为重要。

“医疗中心建设社会关注高、概算投资额多,与全市医疗机构建设关系密切,完全符合开展专题询问的要求,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八次会议专题询问全市医疗资源整合。”温岭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一槌定音。

监督法明确规定,专题询问是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或人大代表对某一特定问题或领域相关情况进行询问。温岭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的同志表示,询问的内容更加具体,目标更加明确。通过选择群众普遍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听取有关部门的专题汇报,并要求其负责人必须当面给予答复,具有社会关注度高、针对性强、实效性强和互动效果好等特点。

挖掘询问的价值与活力

“通过专题询问,让各方了解我市医疗建设事业存在的困难,引起各方面的重视,有利于破解实际问题,使我们面临的难题得以加快解决。”虽然在会上曾一度被“围攻”,但潘立平对专题询问会表示赞同。

“温岭医疗卫生事业存在的问题,历史比较悠久,情况复杂,难度比较大,不是最近形成的,而是长时间堆积下来的,需要时间研究、思考,才能解决。”温岭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学明表示,“今天会上,对于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回答,我们与会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感觉还是不满意。会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将对此次询问提出的问题进行整理,并由市政府在半个月内对相关问题作一个全面系统的答复。根据市政府答复的情况,我们将继续召开常委会会议,继续进行询问,直到弄清楚了才能作出是否批准该议案的决定。”

“问题看得准,提得也很尖锐。”这是参加会议的温岭市市长周先苗的切身感受。“大家提的问题都很专业,事先作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对推进政府做好这项工作有很大的帮助。”

2010年8月3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发出了《关于反馈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题询问提出的主要问题的函》。8月13日,温岭市政府常务会议就询问问题形成了一系列解决办法和措施的实施方案,并将具体方案报告市人大常委会。

长达17页的报告中分项列举了各家市级医疗机构的资源利用、整合方案及债务偿还方案。

对市第一人民医院和中医院,报告中提出了两套置换方案和债务偿还方案。方案一:医疗中心建成后,市一医院主体部分置换给市中医院。市中医院区块和市一医院人民路以北牛轭街以南区块由市国司收储包装出让。方案二:医疗中心建成后,市一医院保留门诊,实行整体出让。市政府在报告中还详细地分析了两套方案的利弊,计划采用方案一。如果采用第一种置换方案后,市中医院区块和市一医院人民路以北牛轭街以南区块出让所得能基本解决一期建设资金缺口。

再如对于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已经审批由市中医院和市三医院合并组成)的债务偿还,报告提出了三种解决方法。方法一:二期压缩建设规模,延缓建设。将二期征用的98亩土地中的45亩由政府变更用地性质后出让,所得款项可解决一期全部建设资金缺口。方法二:尽量节约一期投资费用,积极增加市三医院置换价值,一期资金缺口自筹解决,二期暂缓。方法三:市政府从2011年开始分三年贴息补助,缺口资金9218万元由医院建成后逐年从积累中偿还。市政府计划采用第一种方法。

2010年8月23日,温岭市人大常委会继续召开第二十八次会议,继续审议市政府《关于调整温岭市医疗中心工程项目的议案》。

在听取邵祥军副市长作的《关于市级医疗机构基本建设和医疗资源整合及债务偿还实施方案的报告》后,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报告中提出的实施方案基本可行,符合医疗事业发展的需要,但方案的内容还不够细致,存在许多的变数,因此在方案最终确定之前,政府还需要更深入、更全面地调查研究,择优实施。方案确定后,市政府还要加大投入,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科学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医疗项目合作方案 4

【关键词】新病案首页;信息 ;互通

【中国分类号】 R758.733【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44-5511(2012)02-0337-01

随着我国医疗改革的不断深入,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种管理、临床路径的实施,居民健康档案建立都脱离不了病案资料的支持,病案信息已� 卫生部要求各医疗机构于2012年1月1日开始施行新的病案首页。

新病案首页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适应医院新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

新修订的医院财务、会计制度除了具体制度的变革,同时也对资金管理尤其是收支管理和成本核算,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与医院的内部系统HIS、LIS、EMR等进行衔接,病案首页对住院费用统计项目进行了调整归集,统一标准,与新会计制度相对应,同时也可以与外部系统如政府预算、决算报表等系统进行衔接,实现数据协同、信息交换与共享。

2 为加强医院日常监管与评价、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提供基础信息数据库

通过政府卫生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以诊断相关分组DRGs(diagnosis related groups)为基础的医院绩效评价,构建效率与质量指标对医院进行评价,数据采集与质量控制数据来源就是病案首页库。诊断相关疾病组DRGs主要特点是以病例的诊断和(或)操作作为病例组合的基本依据,综合考虑了病例的个体特征如年龄、主要疾病、并发症和伴随病,将临床过程相近、费用消耗相似的病历分到同一组(DRG)中,卫生管理部门通过DRGs系统分析,实现上级卫生组织对各级医院日常监管与评价,使医院监管与评价更加真实、客观、及时。降低专家团对医院的评审中人为因素评审的弊端,由主管印象评价走向客观数据评价。如:通过医疗服务广度与整体技术难度指标,时间消耗指数和费用消耗指数,危急重病例救治能力等评价区域内医疗中心的服务绩效。临床重点专科评价等。

新首页中增加了 "新生儿入院体重",医疗结果把以前主要以医生主观判定的疗效修订为客观表达的了"离院方式"等,修改与增减病案首页内容使利用DRGs分组系统进行监管与评价更为有效。

3 为医保、农合等付费方式改革提供技术基础

3.1 以"预付制"代替"后付制",是医疗费用支付方式改革的发展方向:按服务项目后付费的方式是造成医疗费用上涨过快与资源浪费的一个制度上的原因,从单一后付费制度转向预付费制度,其中DRGs成为世界卫生组织竭力推荐的一种支付方式。这也要求病案首页必须进行修订。对控制我国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3.2 DRGs管理医疗费的原理与方法:按疾病诊断分组的预付费制。同类型疾病的服务强度和复杂程度相近似,因而被人为成本相近,所以付费地额度应该是一致的。1970年代,开始在美国应用于医疗付费。目前世界上超过30国家和地区使用DRGs管理医疗费,根据住院病人的病案首页信息按照ICD-10的诊断码和操作码,以出院诊断为基础,综合考虑、次要诊断以及年龄、性别、手术、并发症等资料将临床特征、住院时间相同和医疗资源消耗相似的住院病人归类到同一组内,并以此确定费用标准的一种病例组合模型。

3.3 新病案首页增加的相关内容:疾病分类编码是诊断相关分组(DRGs)的重要信息保障,新病案首页增加了门(急)诊诊断"疾病编码"、调整"出院诊断"表格,增加"其他诊断"的填写空间、增加了损伤和中毒的"疾病编码"、增加了"颅脑损伤患者昏迷时间"统计项目等反映医疗资源的使用等信息的项目。

4 提高医疗机构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管理水平

4.1 通过及时评价与监管,医院可以及时了解自身的长处与不足,医院在本区域内的位置。同时为医院开展科室之间医疗质量的监控和整体评估, 提供依据。新病案首页增加了内容,扩大了信息量,病案首页的使用价值得以提升。

4.2 病案首页为临床科研提供的依据项目 提高了病案首页信息的开发与利用。

4.3 病案首页是医疗统计的直接数据来源,这些标准规范的信息,使统计报表的内容更加丰富,通过数据统计分析,为医院管理与决策提供及时全面数据信息。提升医院的管理水平。

5 居民医疗档案和健康档案的整合是必然趋势,病案首页是电子居民健康档案中医疗服务部分的重要内容

居民健康档案的数据更新的信息来源主要是卫生服务记录,基本信息更新很少,修订后的病案首页内容更符合居民健康档案的要求。增加了"健康卡号"、"新生儿出生体重"、"新生儿入院体重""药物过敏"增加了"有、无"选项等信息,在居民健康档案的建档和整合信息阶段,由于信息量大,工作量巨大,标准化的病案首页,使两者之间更容易兼容,兼容通用使用将大大降低成本,实现数据共享与交换。

6 小结

新一轮医改中 《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也首次以文件的形式提出"建立实用共享的医药卫生信息系统。大力推进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整合资源,加强信息标准化和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实现统一高效、互联互通[6]。"各个领域之间相互交叉、又紧密衔接,通过整合各类系统、综合集成,标准化程度较高的病案首页在当今的信息技术时代将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李启明,杜宇录,刘杰。医院会计实务 [M].北京: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2011.

[2] 王亚舜。论病案首页在医院管理中的重要地位[J].哈尔滨医药,2010,30(6):35.

[3] 朱尚然。从病案首页看医疗体制变迁[J].中国病案,2011,12(2):68.

[4] 秦安京。疾病分类编码准确是诊断相关分组(DRGs)的保障[J].中国病案,2007,8(7):10.

医疗项目合作方案 5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打击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得到明显好转,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的规范化管理。

(一)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行为,依法取缔无证行医,严惩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对犯罪分子起到震慑作用。

(二)加大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三)依纪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违法违规行为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四)探索建立完善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和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工作内容和重点

(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打击无任何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以及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或打着医学科研、军队、武警的幌子误导和欺骗患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

(二)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清除医疗机构中的假医生。

(三)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打着医疗机构的幌子利用欺诈手段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四)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地下性病诊所”和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五)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三、职责分工

(一)由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负责组织专项检查,查处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无任何行医资格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处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查处未经备案核准的义诊活动。

(二)由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查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未经批准、擅自增加计划生育服务项目和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擅自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规定以外的其他临床医疗服务项目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查处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三)由科技行政部门负责在职责范围内规范医学科研机构的设立审核工作,配合卫生行政部门查处违法从事诊疗活动的科研机构。

(四)由公安机关负责,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中医药管理等部门配合,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的犯罪行为;查处暴力抗法行为,对拒绝、阻碍有关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员,要依法予以查处。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由监察机关会同卫生、科技、人口和计划生育、中医药管理等部门,对贯彻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力,违法违规审批,造成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医疗秩序混乱、非法行医问题严重的地区,要依纪依法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地方行政领导的责任;对本次专项行动中,推诿扯皮,行政不作为的案件线索,以及医疗机构等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各大单位卫生部门和武警后勤部卫生部参照本方案同步执行。

四、组织领导分工及主要任务

(一)全国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马晓伟(卫生部副部长)

副组长:吴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

成员:张世琨(国家人口计生委)、孙塑伦(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吴明山(公安部)、杨春玲(监察部)、李普(科技部)、吕吉云(总后卫生部)、侯冬虹(武警后勤部卫生部)、赵同刚、王大方、毛群安、王苏阳、汪建荣、张朝阳、苏志、张宗久、郝阳、王玉洵、张德英、于修成、南俊华(卫生部)。

(二)全国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赵同刚(卫生部)

副主任:毛群安(卫生部)

张世琨(国家人口计生委)

许志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张宗久(卫生部)

苏志(卫生部)

成员:王巧梅(国家人口计生委)、刘文武(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魏峥(公安部)、段春曦(监察部)、翟立新(科技部)、李芳(总后卫生部)、张咏(武警后勤部卫生部),关跃进、邓海华、于世利、赵宁、王雪涛、王斌、段冬梅、孙新华、刘小波、高光明、刘爽、吕荷叶(卫生部)

办公室设在卫生部,主要负责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上报、交流等日常工作。

(三)专门小组。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4个专门小组,各专门小组参加单位和主要任务如下:

第一组:综合协调组。卫生部、国家人口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部参加。主要任务:

1、拟定专项行动计划和总结,综合协调办公室工作。

2、拟定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工作制度,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制度、信息沟通和协调通报制度等。

3、组织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会议,负责文件运转。

4、收集各地和各专门小组工作进展信息,编发专项行动简报。

5、协调各部门开展对各地专项行动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组:整顿规范组。卫生部、国家人口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参加。主要任务:

1、对专项行动中遇到的有关问题给予政策性指导,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配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做好关于查办非法行医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司法解释工作。

3、加强对源头的治理,规范审批行为,开展对医疗机构的整顿规范工作;探索建立整顿规范医疗市场、打击非法行医的长效管理机制。

4、配合工商总局整治医疗机构非法医疗广告的行为。

5、加强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信用建设,加强管理,完善信用制度建设,弘扬诚实守信的良好行风。

第三组:宣传教育组。卫生部、国家人口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参加。主要任务:

1、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深入宣传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自觉守法意识,形成社会监督氛围。

2、及时向新闻媒体通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典型案例查处情况,加大曝光力度。

3、开展有关医学常识的科普宣传。

第四组: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组。卫生部、公安部、监察部、科技部、国家人口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参加。主要任务:

1、组织开展对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落实专项行动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研究*改进措施和规范管理工作的建议,加强对专项行动的指导。

2、做好群众举报投诉受理工作,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医疗秩序混乱、问题严重的地区进行重点督查。

3、围绕专项行动工作内容、重点和职责分工,组织开展对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医学科研机构等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4、抓住案件线索,做好案件查办工作。行政违法案件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违纪违法行为,需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的,由监察机关负责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其他部门做好案件移送等调查配合工作。重点案件要挂牌督办,一抓到底。

五、实施步骤和工作安排

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年4—5月)为动员部署阶段。各地组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本辖区内开展专项行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和自查工作。

*年5月底以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将贯彻落实〔*〕21号通知及电视电话会议情况、有关领导批示、组织机构建设情况、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上报全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年5月—*年5月)为组织实施阶段。各地要按照专项行动方案确定的职责分工和工作部署,认真组织落实专项行动工作,开展自查自纠,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坚决取缔无证行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各地专项行动牵头单位要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对专项行动开展和自查自纠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卫生部会同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地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5月开始,要及时将有关信息编发简报上报全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于每月底向全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当月工作进展情况(包括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案件查办、责任追究情况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别于*年9月、12月底以前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汇总表(见表1、2、3)随同阶段性总结一并报全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阶段(*年6月)为总结检查阶段。自查和整改结束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做到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长效机制建立到位,同时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并于*年5月底前将本省的工作总结(包括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措施、案件查办、责任追究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和汇总表一式三份上报全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对重点地区进行联合督查,检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完成专项行动总结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

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是落实“*”重要思想、体现以人为本理念的具体体现,是规范医疗执业行为、打击非法行医的重大举措。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和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级政府主管领导要亲自挂帅,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设立专项行动领导机构,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周密安排,运用法律、行政等手段,切实抓紧、抓细、抓出实效。

(二)分工协作,明确专项行动责任。

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要求,迅速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各级政府要本着求真务实的态度,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逐级落实责任,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作为当前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要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必须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相互支持,主动配合,齐抓共管,加强联合执法。要加强工作中的联系、协调与配合,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和沟通制度、案件移送制度等。要加强各级专项行动工作机构之间的联系,加强部门间、地区间的沟通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地区联动的综合整治局面和强大的整治合力。

(三)突出重点,狠抓专项行动的落实。

方案中确定了本次专项行动的内容和重点,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职责分工,认真组织落实。各地还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着力解决当地医疗服务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及社会危害严重的问题,实现专项行动的目标。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在加大监督执法工作力度,严厉打击犯罪,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还要加强对下一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使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保证不走过场。要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发现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五)标本兼治,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要按照整顿与建设并举,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与加强医疗机构审批和规范化管理相结合、日常监督执法与开展专项行动相结合的原则,立足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制度建设。各地要从源头把关,按照当地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合理规划、设置医疗机构;规范审批行为,清理整顿不符合设置标准的医疗机构;加强对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规范化管理。各地要加快卫生综合执法的步伐,建立健全综合执法组织机构,积极探索、完善对医疗服务市场监管的有效模式和方法,提高卫生执法监督工作水平,加强对医疗服务行业的日常监管。要通过专项行动,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查找根源,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完善监督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