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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游活动安全责任书汇编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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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游活动安全责任书(精选8篇)

春游活动安全责任书 篇1

安 全 责 任 书

春天是一年之中最美的季节,是同学们踏青春游的好时光。通过踏青春游活动,让同学们亲密接触大自然,欣赏春天美景。为了拓展同学们的视野,进一步感受春天的景色,同时锻炼身体,培养同学们团结协作意识,决定于20xx年4月13日举行骑自行车春游活动。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努力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证同学们在春游活动的安全,为此制定了《安全责任书》。《安全责任书》内容如下:

1、 此次活动自愿参加,对于有任何情况不适合参加的同学,不得隐瞒,及时说明。因不能骑车的同学可结伴并在至少一名负责人带领的情况下选择坐车前往指定地点;

2、 一切活动听从班委和各个负责人的指挥;

3、 贵重物品自己妥善保管好,不外借;

4、 自行车分配到每个人,骑车前检查有无故障,及时说明。行驶中遵守交规,正常行驶,不得外借,因个人原因造成的损失,自行赔偿;

5、 春游期间,结伴而行,保证不单独行动,有事提前和班委及负责人打招呼。不得离开规定的活动范围,不要私自做主离开队伍或活动地点做其他事情。

6、 照相时,观察好周围环境,站稳了再照;

7、 文明旅游,自己携带塑料袋、报纸等物品,不随处丢垃圾,不乱折花草。携带食品适可而止,期间只有一顿午饭(不安排午饭时间);

8、 春游期间,不得组织有安全隐患的游戏,严禁同学做伤害同学、植物、动物或有危险性动作的事情,不得伤及他人;

9、 各班委及负责人携带好创可贴,祛暑药等必备物品,出发前必须清点人数,如有突发情况及时向班长汇报;

10、对于因违反以上规定或个人原因导致的重大事故,不追究班委及负责人法律责任;

11、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活动结束终止。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春游活动安全责任书 篇2

xx中学实施半封闭管理以来,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明显好转,学生的纪律观念明显增强。为了让学生在紧张的学习之余,能够走出校园,或领略大自然的风光,或进行革命传统教育,或进行法制教育,或徒步拉练,锻炼学生的意志等,不少班级希望利用周末组织学生进行户外活动,学校的态度是不提倡、不鼓励。对组织户外活动的班级,学校要求:

1、活动前必须写出书面申请。(包括时间、地点、目的、人数等)

2、必须写出安全预案。(包括车辆安全、组织过程、活动过程、突发事件的处置、安全责任人、联系方式等)

3、谁组织,谁负责。凡组织户外活动的班级,责任人必须严密组织,认真策化,充分考虑各种安全因素,凡发生安全事故,由责任人负全部责任,学校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分别存分管校长、政教处和责任人。

xx中学

责任人签字:

200年月日

第二篇:户外活动安全责任书

我们将于冬季期间进行一系列的冬季出行以及相关的冬季娱乐活动,为了避免不要的误会和户外运动安全的特殊性,现在将列出我们的安全承诺以及免责声明,以及相关的付费注意事项。希望您能配合我们的工作,为孩子营造一个良好的活动氛围,提供坚实的人身保障。

一,安全承诺:

1,安全第一,出游人员必须听从组织方的统一安排。

2,旅行时不可擅自行脱队,如有特殊情况,应告知带队老师,助手或者其他相关人员,在其陪同下处理相关事物。

3,所有人员必须携带电话,以免发生意外,有事及时通知家长,保证电话全天开机,

4,出游人员注意,在户外会进行很多的剧烈体育活动,保管好随身携带的现金、手机等,贵重物品最好勿带。

5,旅游期间注意饮食安全,身体不适者或不舒服及时告知领队老师或其他随队人员。

6,切勿理会陌生人的任何搭讪,以免上当受骗或者造成其他必要的麻烦。

7,所有人员都需按照营地组织方规定的时间返程,如因个人原因未及时跟随组织方返程的或自留未归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承担(包括随游家属在内的责任)

8,由于在出游期间人员不遵守以上承诺导致的人身、财产安全等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一切责任,与营地组织方无关。如在活动进行期间在承诺范围内发生人身,财产安全等损失,将由公司和保险公司共同承担。

二,付费注意事项:

1,请您预先支付500元的订金。

2,如果孩子无法参加冬季单板营,参加活动的费用将会转为老师的三次课程费用。孩子们可以获得三次与老师面对面交流的课程,保证学有所值。

3,请您在冬令营开始的两周前,缴纳营地的3000元费用,便于活动的顺利开展。

最后,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们的支持与帮助,我们的进步需要你们的督促,对您造成的不便请您谅解。

春游活动安全责任书 篇3

学生春游安全责任书

为配合教委关于实施新课改,加强学生素质教育,积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指示,20xx年3月24日,高20xx级部分班级组织学生外出春游,教育学生热爱亲近大自然,增强绿色环保观念。学校对组织学生春游的安全工作十分重视,做了十分细致的安排。现将春游安全要求公布如下:

1、学生一切行动听从老师指挥,参加春游的学生必须遵守学校春游纪律,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严格自律,不做任何违反安全纪律和法律法规的事情。

2、乘车时不得大声喧哗、下座位,不得把头和手臂放到车窗以外,不得干扰司机正常驾驶。

3、到达目的地后要听从老师安排管理,不得私自脱离集体。

4、游览过程中不得去禁止的区域活动、不得涉水,不攀岩,不爬树,不做任何给自身或他人带来危险的事。

5、遵守春游纪律,不得在景区内追跑打闹,不得在上山路上超越、推搡,避免伤害事故的发生。

6、不得随意损害公共设施,不得损害任何农作物,不得随便乱扔垃圾。

7、不得购买携带弹弓、弓弩、打火机等可能伤害人身安全的物品。

8、不得吸烟和违规使用明火,如有违反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9、注意饮食安全,不得饮带酒精的饮料。不得购买不干净和过期的食品,如果自己做饭,一定注意做饭安全,防止烧伤烫伤。

10、保管好随身携带的钱和相机等贵重物品,避免丢失。

11、保持通讯畅通,如果身边有紧急事件发生,一定在及时报告老师。

以上11条要求需全体学生共同遵守,如有违反所产生的后果责任完全自负。

开县临江中学校 学生集体签名:

春游活动安全责任书 篇4

一、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前需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健全活动安全保障措施。

二、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前必须对该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的所有安全保障问题进行全面的安排布置,应高度地统一组织、安排、指挥,确保学生安全万无一失。

三、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必须对外出活动期间的各种安全问题充分估计,精心策划、认真组织。

四、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务必选择安全的活动路线和场所,租用具有营运资质客运企业的车辆,驾驶员证件齐全、合格,严禁车辆超载;务必选择有安全和卫生保障的饭店、宾馆食宿,防止食物中毒、意外伤害等事故的发生。

五、全体学生都遵守社会公德和法律法规,遵守安全管理的要求,不个人私自行动,不在无足够安全保障的情况下登危险的山或下海(或湖等)游玩,不做其他危险的行为等。

六、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发生安全事故,马上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报警并上报学院。在处置过程中,第一要务是确保师生生命安全,组织有能力的学生积极开展自救工作。

七、学生如违反安全管理的要求,一旦发生事故,一切后果由学生自己承担。

八、本责任书签名后立即生效。责任书一式两份,学生集体持有一份、学院持有一份,两份具有同等的效力。

1

学生签名:

学院意见:

学生集体外出活动时间:20xx年6月3日

春游活动安全责任书 篇5

商业物管中心(活动)安全责任书

湖南高桥大市场股份有限公司-商业物管中心 (以下简称:甲 方) (活动)主办方: (以下简称:乙 方) (活动)名称:

(活动)日期: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

搭建施工日期: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

撤场时间: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

(活动)主办方负责人: 电话:

移动电话:

依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湖南大型活动管理办法》等各级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规、规范的相关规定,以及国家对各类促(展)销会、大型社会活动的各项安全规范要求,本着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商业物管中心与本次活动的主办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以约束和规范签约双方的安全行为,确保本次活动的安全。

凡在商业物管中心责任区域内从事展览、促(展)销或其它大型社会活动的主办单位均须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请认真阅读责任书的全部内容,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本责任书的签订双方单位应当对责任书内的各项条款严格遵照执行,并承担相关责任。

一、甲方责任:

(一)为乙方提出的报公安、消防机关的报批文件进行初审,依照公安、消防、安全生产等安全管理规定,提出初审意见和修改建议,并视情况指导、

协助乙方完成相关报批手续。

(二)依照各级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规、安全规范和商业物管中心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要求,商业物管中心各相关管理部门有权配合公安、消防机关或单独对乙方(活动)期间的各项安全保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有权提出整改建议和要求。

(三)为本次(活动)提供要求的场地、设备设施和设置的各类设备设施。

(四)负责为乙方提供此次活动可使用的用电负荷、基础设施等项技术参数,保障供电安全;由甲方搭建的活动现场供电到位,非甲方搭建的活动现场供电到配电柜。

由商业物管中心-工程维护部派出专职电工对活动现场内的各类固定电器设备进行技术保障,保障基础设施设备的完好与正常运行,并对乙方在活动过程中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

(五)对乙方聘用的在活动现场从事现场施工搭建的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进行审核、备案;对不能提供有效资质材料、证件的施工单位或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场施工。

(六)所有进入(活动)场地的乙方工作人员、参展商、施工搭建人员等相关人员,应当佩带配有照片的有效证件或持有相关票证,对未按规定佩带有效证件人员、无票人员或其他无关人员甲方有权阻止其进入(活动)区域。

(七)由于甲方场地(甲方已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的除外)、属甲方设备设施(非乙方人员操作)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问题、事故的,甲方按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责任。

二、乙方责任:

(一)严格遵守《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国家对各类促(展)销会、大型社会活动的各项安全规范要求,负责做好活动区域内的治安、消防和安全生产等各项安全保卫工作,接受并服从公安、消防机关以及商业物管中心各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管理,确保活动区域及活动区域内各类人员的人身安全。

(二)依照公安、消防等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负责提供相关报送公安、消防机关的审批材料,履行各项报审、报批手续。活动期间,如因审批手续未办理或不完善而遭受行政处罚或其它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如甲方因此遭受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

(三)依照大型社会活动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乙方对本次活动期间出现的非甲方原因发生的各类安全问题及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四)乙方应当指派一名主管领导负责本次活动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并配置一定数量的、具备相当安全保卫工作经验的保卫干部负责本次活动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

(五)乙方应当制定活动期间的安全保卫方案和意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充足的安保力量或雇佣足够的保安人员对活动区域进行护卫、巡视检查和值班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六)负责聘用有资质、信誉良好的施工搭建单位,在活动区域内从事施工搭建工作,并与之签订安全责任书,以约束双方的安全行为。

依照商业物管中心与本次活动的主场施工单位和施工搭建单位签订的施工安全责任书的各项条款,乙方负责分别对现场、施工单位在活动中的各项工作实施监督、执行、检查和管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七)活动中的展位、各类临时建筑物的设计不得遮挡和堵塞各处消火栓、消防器材、出入口通道、疏散通道和应急安全出口。

(八)活动中的展位、各类临时建筑物设计不得使用可燃材料,如确因展示效果需要而使用木质、聚苯及其它可燃材料用于装饰,必须对使用的所有可燃材料进行防火阻燃处理,并提供真实有效的消防检测合格报告后,方可使用。

(九)活动中的展位、各类临时建筑物所使用的照明灯具、电动工具等各种用电设施及材料应具有国家专业安全认证,应按照长沙市电气规程标准施工、安装和使用,不得使用塑料线、紫花线、碘钨灯和电加热器具。

所有特殊工种应当具有国家认可的资质证书,电工必须具备长沙市及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电工资质(低压电工证或高压电工证),电工须持有效电工证件上岗施工。

活动主办单位应当配备专职电工对活动现场临时安装使用的供电线路、电气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

(十)乙方应当为所有进入活动场地的乙方工作人员、参展商、施工搭建人员等相关人员制作并按要求佩带配有照片的有效证件或持有相关票证,对未按规定佩带有效证件人员、倒证、冒用他人证件、无票人员或其他无关人员,现场管理人员有权阻止并随时将其清理出活动区域。

(十一)活动区域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施工作业,严禁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十二)在活动开始前,乙方必须接受治安、消防和安全生产等有关部门的安全检查,并依照政府法规、规范要求,在本次活动施工搭建工作全部结束、所有电气设备满负荷运转一小时后,聘请专业电检人员(单位)对所有电器设备、线路进行专项电检,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对检查和电检中发现的不安全隐患乙方负责监督各相关部位立即按时限整改,直至符合有关规定。

(十三)活动主办方、参展商和施工单位的设备、器材、展品、个人财物等应当由专人负责保管,安全由活动主办方负责。如有损坏或遗失,由乙方、参展商或施工单位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十四)活动区域内的建筑物、各类设备设施、器材等,乙方不得损坏、丢失或挪作他用,造成丢失、损坏的要照价赔偿。

(十五)由于乙方对本责任书中规定各项条款的监督、检查、管理和执行的力度不够或未能予以严格落实而造成任何事故的,活动主办方将被商业物管中心视为事故的第一责任方进行责任追究和索赔。

因违反上述内容及商业物管中心其它相关规定的行为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的损失、因本次活动搭建施工单位或人员的过错造成的损失,按所造成损失的价值由本次活动主办方和搭建施工单位按事故责任比例共同负责赔偿由此给商业物管中心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如搭建施工单位不赔偿的,本次活动主办方应赔偿由此给商业物管中心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本次活动搭建施工单位或人员在搭建施工和活动期间,因为违反政府法律法规、安全规范的,以及因违反本责任书各项内容及商业物管中心其它相关规定的行为所产生的治安、消防、安全生产等各类案件或安全事故的责任,由搭建施工单位和本次活动主办方共同承担全部责任。

三、本责任书一式两份, 由商业物管中心与本次活动主办单位各执一份。 有效期为:活动主办方进场搭建施工至活动撤场结束期间有效。

四、本责任书未涉及的、或其他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无明确规定的,应当经由签字双方协商约定后执行。

商业物管中心(章) 活动主办单位(章)

负 责 人: 负 责 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春游活动安全责任书 篇6

春游安全责任书

春天是一年中最美的季节,是学生踏青春游的好时光。通过踏青春游活动,让学生亲密接触大自然,欣赏春天美景。为了拓展学生的视野,进一步感受春天的美景,锻炼学生的自理能力,培养学生团结协作意识,我校定于20xx年3月26日举行春游活动。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努力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证学生春游活动的安全,学校政教处将与各带队老师签订《安全责任书》。《安全责任书》内容如下:

1、活动前各班主任必须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出发前各年级按学校规定地点集合,年级辅导员再进行出发前的安全教育。

2、活动前各年级必须派教师进行踩点,查找不安全因素,排除安全隐患,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3、带队老师必须教育学生活动中一切行为听从老师的安排,遵守游玩时间,在规定时间内返回指定地点、车辆。

4、教育学生行走过程中不许打闹,不得私自离队。

5、路途中带队教师不得离开学生擅自骑车、开车,必须跟随学生队伍步行或与学生同乘一辆车,必须随时关注学生的安全,如有意外事故发生,立即向本活动组的负责人汇报,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救护措施,抑制事态扩大。

6、活动开始后,所有老师必须开启手机并让同学们牢记老师的电话,以便学生有特殊情况能及时和老师联系。

7、教育学生不要离开规定的活动范围,不要私自做主离开队伍或活动地点做其他事情。

8、活动中不组织有安全隐患的游戏,严禁学生下水、划船、溜冰等,严禁学生做伤害同学、植物、动物或有危险性动作的事情。

9、乘车外出的年级,相关教师必须教育学生在车上听从统一指挥,严禁任何人向外抛物,严禁将手、头伸出窗外,禁止在车内打闹影响司机驾车。

10、上车前带队教师必须让学生先集队,有序上车,严禁拥挤。

11、活动出发前班主任必须检查每位同学的旅行包,严禁学生带刀具,打火机、弹弓、水枪、有“子弹”的玩具手枪等危险物品。

12、活动往返前班主任必须认真清点人数,带上创可贴或晕车药等 。

13、活动结束时,带队老师不得让学生擅自离开,没有家长接的学生,必 须与家长取得联系后方可让学生离开。

14、活动前班主任须审查学生身体状况,对身体不适或患有疾病的学生,劝阻其参加本次活动。

15、待全部学生接走,班主任须告知本年级组长,年级组长再向政教处何启旺老师汇报。

16、因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的带队教师,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17、本责任书自签订日起生效至活动结束终止。

甲方:政教处 乙方:

年 月 日

春游活动安全责任书 篇7

为明确会员在活动中的安全责任,加强此次活动的实践管理,现结合我学习会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安全责任书:

一、 意识明确 态度端正

1、各会员必须高度意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以端正的态度对待安全问题,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各学习会会员应对自身安全负责,对活动安全负责。

二、遵守规定 安全纪律 文明第一

1、各学习会会员必须严格遵守学习会的各项安全规定,尤其要服从负责人指导。各学习会会员不得擅自离队,时刻走在队列之中。各学习会会员在落实自身安全工作的基础上,应配合学习会的其它安全工作。

2、时刻注意自身言行,自觉维护形象,艰苦朴素,文明有礼

三、责任、奖励与惩罚

1、对无组织性、无纪律性的行为自行承担责任。

2、在安全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会员,评比先进时给予照顾。

3、在安全工作中不遵守安全制度的会员追究个人责任,并取消评优评先的资格,严重者取消参加活动的资格。

四、此责任书一式两份,学习会、学习会会员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春游活动安全责任书 篇8

工程项目名称: 为确保施工期间的人身、设备安全,进一步明确分包人(负责人)安全职责,落实安全责任,根据有关规定要求,特签订本责任书,有关条文如下:

1 、分包负责人应对现场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及施工人员全面交待现场工作条件及工作环境,对有关安全注意事项进行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

2、开工前组织对全体现场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工作任务,使全体施工现场各级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安全措施、安全注意事项。对施工作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总结,并有记录,必要时请总公司派人参加。

3、开工前提交工程的施工组织方案、施工作业计划、安全管理制度、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对复杂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必须订立单项措施。

4、禁止使用未成年人及老弱、残人员。对施工现场的新入人员(包括临时工、合同工与参加劳动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及交待现场安全注意事项、相关记录、资料正确齐全,方可进场作业。对技术性较强的工作禁止使用临时工、民工或劳务协作工,临时招用的民工进行适合现场作业的安全教育后方可进行地面辅助作业工作,民工、临时工的安全责任均由分包人负责。

5、施工期间,各种交通工具、设备和工具等均分包人自备。工程使用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防护设施的必须有安全检查记录。如发生任何伤

亡事故由分包人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6、分包人施工人员应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上岗证方可参加施工。对从事垂直运输机械、进网电工、爆破等特种作业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7、分包人应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分包人对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电力、通信线路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8、分包人必须接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政府主管部门监督和指导,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施工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和公司。分包人(安全施工第一责任者)对有关部门及公司提出的有效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9、若因分包人违反本责任书或违反《安规》及安全规章制度,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分包人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10、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责任书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公司(章): 分包人(负责人)签字: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