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广告制作工程合同(通用三篇)》
融安县广告制作工程合同(精选3篇)
融安县广告制作工程合同 篇1
承揽方
委托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加工承揽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广告承揽要求
1.1 项目:________
1.2 制作地点:________
1.3 颜色、规格或材料:按委托方确定的设计稿制作,以委托方签字稿为准;
1.4 起讫时间、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二条、广告制作费及支付方广告制作费
2.1广告制作与安装费
乙方按甲方要求进行加工制作。
2.2结算方式和期限合同签定后,在制作前委托方予付30﹪合同款给承揽方即人民币;制作及安装完毕后余款马上付清。
第三条验收方式及时间委托方指定人员现场验收
第四条违约责任。
4.1 委托方擅自不覆行合同,按未履行部分广告制作费的2 %,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超过合同规定期限付款,每逾期一天,按所欠款项的2 ‰,偿付违约金。
4.2 承揽方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按未覆行部分广告制作费的2 %,向委托方偿付违约金;不能按期覆行合同,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完成部分广告费的2 ‰,偿付违约金。
4.3 其它违约责任按《加工承揽合同条例》执行。
第五条纠纷解决方式
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按下列第(1、2)项规定办理。
1、向广州当地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广州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附则。
6.1 本合同附件两件,名称广告制作与安装承揽合同。
6.2 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终止。
承揽方
委托方
年月日
融安县广告制作工程合同 篇2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乙方承揽甲方 项目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工程概况
1、
2、
二、工程地点
地点:
三、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1、详见后附清单。
2、工程总费用 (即协议工程总款):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3、乙方施工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 15日内付清工程款项计 元,大写 整。乙方完工后甲方以实际制作内容为结算。
4、乙方收款账户名称:融安县美联广告有限公司,开户行:农业银行融安广场分理处,账号:
四、工程期限
1、工程施工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竣工。
2、自协议签订甲方预付工程款之日起。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下雨、雪、四级以上大风)工期顺延。
3、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延期时间。
五、双方权利义务
A、甲方:
1、因场地的相关手续未完善所导致安装人员的误工费,餐饮住宿费由甲方负责费用开支。
2、有权对乙方的制作提出合理的建议和修改意见,以使乙方的施工更符合甲方单位要求。
3、负责提供施工现场的施工场地和时间,以及相关的水电等事宜。
B、乙方:
1、 自甲方通知可以现场施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施工并修缮完毕。
2、 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进行制作、安装。如现场条件与施工方案不符,应及时报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
3、按照双方约定的售后服务提供售后支持。
4、制作人工、材料、施工费、车辆使用费等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和支付,施工均需达到安全生产要求及美观、完整、牢固。
5、乙方全部施工完工后7天内,甲方必须组织正式验收
六、关于验收与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应以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将合同工期顺延。如超过合同规定付款时间15日内仍未付款,需追究甲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按时完成装备室装饰项目,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3、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结构牢固性等指标达到相关规定。如未达到相关规定,乙方应承担返工及相应损失。
七、因装饰所产生的责任的承担:
在乙方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按规范的劳动操作规范进行生产,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劳动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均与甲方无关。
八、售后服务:
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施工的工程项目脱落不牢固质保半年,人为损毁乙方不负责保修。
2、如出现保修之范围,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内作出维修安排答复,48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处理。
九、其他:
1、 本合同一经签字即生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3、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因地域原因,本协议传真件有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融安县广告制作工程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广告法》、《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双方充分协商,就外广告制作工程项目,甲方委托由乙方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责任及权限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间制作安装户外广告。甲方已全包给乙方,乙方包工。包料包工期,包施工质量及施工安全,在此施工中,工程现场如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二、合同签订后先首付工程款的50% ,主体安装后付工程35% ,甲方验收合格后,剩余款一次付清。
三、乙方安装广告必须符合质量标准或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并负责广告的安全、养护和维修(本项目保修1年)。
四、因广告牌脱落、损坏等而致他人权益受到损害的,侵权责任由乙方承担。人员的安全由乙方负责。
五、违约责任
1、乙方遇恶劣气候或其它不可抗拒原因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对广告进行修复的,广告安装时间应顺延。乙方若无特殊原因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对广告进行修复的,广告安装时间应顺延。
2、若遇市政建设或行政管理需要,政府有关部门依法要求撤除户外广告的,甲、乙双方应无条件执行,乙方不负违约责任。
3、甲方负责产权单位的各项协调工作,包括场地的电源、水源等。
4、甲方负责对乙方施工进度进行督促,对施工质量进行验收。
5、甲方如未按时付给乙方进度款,乙方随时停工并有权拆除广告牌。
六、合同内容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相悖,应服从法律、法律和规章的`规定。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