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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安装作业协议【合集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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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安装作业协议(精选3篇)

高处安装作业协议 篇1

甲 方:

乙 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连州市初级中学教学楼工程

2.工程所在地:连州市枇杷山脚下

3.门窗工程内容及主要情况:

(1) 按照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和建筑工程分包法规的有关规定,

乙方承揽甲方总承包工程中的复合钢板门制安 分项工程,本分项工程以包工包料形式承包。

(2) 根据甲方提供的由设计单位设计并经建设单位认可的合格的门窗图纸要求,制作安装复合钢板门;本工程复合钢板门使用的型材材质、规格及型材表面处理方式等具体情况列表要符合要求。

第二条:复合钢板门单价、及制作依据:

1. 尺寸1.5m2.1m的复合钢板门,单价按850元/樘计算。

2. 尺寸1.0m2.1m的复合钢板门,单价按560元/樘计算。

3. 尺寸0.9m2.1m的复合钢板门,单价按510元/樘计算。

4、 制作安装依据:根据国家、省标准有关的规范及制作要求以及图纸设计或变更进行安装制作。

第三条:工程期限

1 .本工程乙方应在20xx年 月 日前进入工地施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日。

2. 工期顺延:因下列原因造成承包工程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致使承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2)不可抗力原因。

第四条:甲方职责

1.甲方在合同签订后 3日内,向乙方提供图纸 1 套,并同时按工程要求向乙方提供门设计图纸及有关指标要求。

2.对需要进行门施工详图及节点细部深化设计时,甲方应协调建设单位及工程设单位,提供经图审合格的门窗施工详图及节点图样。

3.甲方依照本合同所列的国家标准及审核合格的设计图纸,检查验收乙方的产品及施工质量。

4.甲方按合同约定及时拨款。

5.因甲方原因出现合同变更,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6.甲方负责协调施工现场用水、用电及垂直运输等事项。

第五条:乙方职责

1.乙方不得转让,再分包工程。

2.乙方按甲方提供的门设计图纸,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国家、省标准制作安装门。

3.乙方应编制门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并按合同进度要求及时安装门窗。

4.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各种门配件、材质必须是符合国家、省标准和工程要求的合格品。配合甲方做好竣工验收工作,并提供相关资料。

5.乙方接受监理单位监理,并提供有关资料。

6.乙方应服从甲方对施工现场的统一指挥、调度、管理。

7.乙方应编制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方案,做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由于不按操作规程施工造成的质量、安全事故及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甲方只承担保险规定范围数额。

8.工程完成合同内容后,按双方约定及时办理中间移交手续。乙方应积极配合门单项工程验收,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9.本工程保修期为3个月。在保修期内因门窗制作安装质量原因造成的损坏,乙方负责维修和更换。如乙方接到通知后不能在 5 日内维修,又不派人员联系维修事宜的,甲方可自行安排维修,并书面告之乙方。所需费用甲方将从保修金中扣除。非因工程质量原因造成的损坏,甲方须向乙方支付维修费用。

第六条:付款方式:乙方材料按甲方要求的日期进场,甲方当日须向乙方付进场材料总造价的50%。当批材料安装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5天内支付至90%给乙方;经建设单位、监理、设计等有关单位验收合格后5天内支付至97%,剩余3%作为质量保修金待保修期到期后5天内全部付清。

第七条:工程变更:甲方需要对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 5 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通知,并附变更图纸,双方签认后方可生效。因变更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八条:工程验收与结算:乙方工程竣工后,向甲方提交门分项竣工报告,并附全部门工程竣工资料。甲方收到竣工报告后 5 日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 3 日内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组织验收或未提出修改意见的,以乙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为实际验收日期。工程未经验收,建设单位擅自使用的,以使用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应按工程已验收移交,支付工程款。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按约付款的,乙方有权中止制作安装,并可要求甲方按延期款项的日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甲方延期付款导致工程停工超过30天仍不付款的,乙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并由甲方赔偿损失。

2.因乙方原因门制作安装质量达不到国家验收标准及合同要求或不能按合同进度要求的,应支付违约金 贰万元。造成工程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损失。

第十条:解决争议办法

1.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时双方可向连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代表 :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高处安装作业协议 篇2

甲方:

乙方:

为安全的完成A4厅外立面广告字的安装,经甲乙双方商洽达成如下协议内容:

1.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施工前,应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2.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3.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1)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措施。

(2)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当地技术鉴定或检验方可使用。

(3)吊装和安装时的悬空作业,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构件应尽可能在地面安装组装,并应搭设进行临时固定、电焊、高强螺栓连接等工序的高空安全设施,随构件同时上吊就位。拆卸时的安全措施,亦应一并考虑和落实。

(4)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载不应大于1100N。当梯面上有特殊作业,重量超过上述荷载时,应按实际情况加以验算。

(5)移动式梯子,均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验收其质量。

(6)梯脚底部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30cm为宜,不得有缺档。

(7)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处。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

(8)固定式直爬梯应用金属材料制成。梯宽不应大于50cm,支撑应采用不小于L70× 6的角钢,埋设与焊接均必须牢固。梯子顶端的踏棍应与攀登的顶面齐平,并加设1~1.5m高的扶手。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高度以5m为宜。超过2m,宜加设护笼。超过8m,必须设置梯间平台。

(9)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4.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险人身安全的,必须停止作业。

5.施工作业场所所有可能坠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人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随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6.雨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水应及时清除。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6级以上大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7.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8.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9.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协议。

甲方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高处安装作业协议 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要安装的广告牌匾位于新城区全宁街与林西路交汇处,由乙方制作安装。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特制定本合同。

具体安装项目及效果以甲、乙双方约定核实(见附表)

一、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总造价(包死价):人民币贰仟捌佰元整,¥2800.00元

2、工程付款方式:首次付款人民币¥1400.00元,竣工验收后,当天结清余款人民币¥1400.00元。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及所用材料进行监督。

2、竣工以甲方验收合格为准。

三、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水电均由乙方自备。

2、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3、乙方需在双方约定的'工期内完工。

四、工期:

1、乙方应在甲方交付定金后三天内制作并安装完毕。

2、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除承担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外,按工程损失的的3%支付违约金。

五、工程保修:

工程保修期为一年。工程款全部计清后,甲、乙双方的保修约定即能生效,乙方为整个工程质量保修,在保修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由乙方无偿维修,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本合同未尽适宜,根据工程实际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签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至保修期满终止。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