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加盟店分公司合同(合集2篇)》
装饰加盟店分公司合同(精选2篇)
装饰加盟店分公司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合作、双方共赢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设立和运营XX公司(办事处)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有关证明自己具有履行本协议书规定义务的身份凭证进行资格审查认定。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有足够身份的人为乙方履行本协议书规定义务进行担保。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委托乙方在工商部门代为设立__________公司(办事处)的必要文件,并授权乙方代为办理设立手续。
4.在_______________公司(办事处)设立后,甲方应将有关__________公司(办事处)的工商手续提供给乙方,并授权乙方进行运营。
5.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必要的管理培训,费用由甲方负责。
6.甲方有权对乙方设立和运营__________公司(办事处)的一切工作进行监督和领导。
7.乙方在__________公司(办事处)设立和管理工作中遇到困难请求甲方帮助时,甲方应在第一时间给予乙方帮助,并应协助乙方做好分公司(办事处)相关工作。
8.甲方认为乙方工作不力或乙方行为有损甲方利益或乙方未按本协议书履行其义务时,甲方有权收回提供给乙方的手续,并撤销对乙方的授权。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负责代为设立__________公司(办事处),并负责支付设立__________公司(办事处)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代为设立的工商费、手续费、办公费、公关费、差旅费等。
2.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负责__________公司(办事处)设立后的一切运营工作,并负责支付__________公司(办事处)运营所需的一切费用。
3.乙方应按本协议书附件格式,提供甲方认可的具有一定身份和地位的第三人出具的担保书。
4.乙方运营__________公司(办事处)的一切工作,只限于在__________公司(办事处)所在地,从事甲方要求的_________的销售、市场管理、信息搜集等工作。
5.乙方不得利用__________公司(办事处),从事任何与甲方利益和要求不一致的行为。否则应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并独自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乙方在__________公司(办事处)运营中,必须按甲方规定的发货方式、运输费用等相关运管规定开展工作。
7.乙方给甲方的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其它
1.本协议书由甲、乙双方签订及乙方提交本协议书规定担保书并经甲方确认后,方可生效。
2.本协议书如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未能的,依法解决。本协议书纠纷的管辖法院是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3.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算。
4.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担保人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装饰加盟店分公司合同 篇2
甲方:乙方:
第一条总则
1、鉴于乙方申请,甲方根据加盟计划,授予乙方(加盟分公司)特许经营权。特许乙方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在_____省______市/县______开设天略装饰加盟店,授权乙方于合同期限内在甲方认可的加盟店、使用由甲方独立拥有的“天略装饰”注册商标。乙方自开店一月内将店面装修效果图照片(5张)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交甲方存档。
2、乙方付一万三千元加盟费汇入甲方账户。
3、加盟授权从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并且乙方向甲方付清规定的款项(包括特许加盟费、含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等,实际须支付的款项种类和金额按签约合同规定为准)之日起生效。
第二条承诺
1、乙方获得上述特许经营权许可后,须按甲方要求经营管理,不得超越许可范围和许可期限,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项权利转让。乙方承诺在加盟期间,完全遵守本特许加盟条列,合法经营。
2、甲方承诺不在乙方开设的天略装饰加盟店同一区域范围内(按所在城市的行政区片或以一定直径范围划分)自己或允许第三者经营其它天略装饰加盟店。
第三条合同的续约、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期满后,如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继续延续本合同,则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续约一年,乙方不用再支付加盟费、品牌使用保证金。如双方未达成一致协议,则本合同期满后自动终止。
2、乙方在合同期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合同并保留继续追讨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乙方因违法经营被政府部门下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或经营所需的其他证明时;乙方违反或未实现本合同的约定,破坏加盟体系或对甲方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乙方未与甲方协商,不再履行约定的合作义务,单方面退出加盟。
3、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天略装饰商标。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一个月内,乙方必须自行承担费用,拆除乙方原所有带有“天略装饰”的商号、标识、商标、服务标志等一切含甲方标识的装饰用具、店面装修、灯箱、宣传品等、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和对甲方的侵权,甲方有权索赔.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