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和居间服务合同书(精选三篇)》
二手房买卖和居间服务合同书(精选3篇)
二手房买卖和居间服务合同书 篇1
甲方(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乙方(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房屋买卖一事,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县竹阳镇竹海路东段854———17号6楼1号,建筑面积为134。08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15。54平方米;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县权证竹阳00027169号
(三)房屋平面图见房产证;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和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出卖人还应当将附属于该房屋的走道、楼梯、装修、卫生间、院坝、其他设施、设备,转让给买受人,其转让价格已包含在上述房屋的价款中,不再另行支付价款。
第二条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没有设定担保、没有权属纠纷,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按建筑面积计算价款,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贰拾叁万玖千捌佰元整;
房价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为:
乙方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付给甲方定金(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小写)10000元。该定金条款的约定,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条款的调整。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房款。
第四条
房屋价款乙方分三期付给甲方:
第一期: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付人民币壹万元整;
第二期: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付人民币壹拾玖万元整;。
第三期:甲方将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交付给乙方时,乙方应将余款叁万玖千捌佰元整付给甲方。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据。
第五条
1、甲、乙双方定于________年7月30日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时留下沙发,2个电视、2个空调、3套卧室家具、热水器、冰箱、抽油烟机、燃气灶、餐桌及6个椅子、2个麻将桌子、饮水机、防护栏。以上物品价格已被包含在该房屋价款内人民币贰拾叁万玖千捌佰元整。不另行计价。
2、甲方、乙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如有任何一方违约,则违约方承担已交房款20%的违约金。
第六条
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第七条
在办理房屋产权及土地使用权移转过户登记时,甲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移转给乙方的书面报告及主管部门要求的其它文件。如需要甲方出面处理的,不论何时,甲方应予协助。如因甲方的延误,致影响过户登记,因而遭受的损失,由甲方负赔偿责任。如甲方原因而不能办理过户登记,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除返还全部房价款外,并按本合同第五条承担违约责任。并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第八条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手续按下列约定办理: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其土地使用权证证载权利和相关出让合同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乙方。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划拨取得,根据有关规定,其转让需交纳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双方约定,该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由乙方按国家规定承担。
第十条
甲、乙双方同意,双方应于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二手房买卖和居间服务合同书 篇2
卖方(甲方): 证件类型: 号码:
受托人: 证件类型: 号码:
买方(乙方): 证件类型: 号码:
居间方(丙方):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二手房买卖和居间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有位于柳州市 的 房壹套(以下称该房地产),权证登记面积为: 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号,共有权证号: 号,土地证号:柳国用( )第 号,房屋产权属 所有。
2、该房地产产权现状为以下第 种:
①该房地产没有设定抵押,甲方对该房地产享有完全的处分权。
②该房地产处于抵押状态,甲方承诺在合同约定转移登记日期之前还清贷款,办妥注销抵押登
记手续。
3、该房地产租约现状为以下第 种:
①该房地产没有租约。
②该房地产之上存有租约,甲方承诺在该房地产交付之前解除原租赁合同或协助乙方与承租人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4、甲方已如实陈述该房地产情况并同意出售给乙方,乙方已实地察看和了解该房地产情况并同意购买。
二、该房地产售价为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
三、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购房定金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
四、为防范交易风险,督促甲方按约定如期交付该房地产并结清所有费用,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在本合同签订时从交易总价款中预留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作为交房保证金。
此交房保证金的处理方法为:经甲乙双方同意此交房保证金由丙方保管,待该房地产所有手续办完,甲方结清该房地产所有水电费、物业管理费、数字电视费、电话费、煤气费等相关费用和交付该房地产后,经乙方验收并甲乙双方在房地产交接清单签字确认后由丙方付给甲方。
五、乙方付款方式、时间及内容:
乙方所支付款项(包括定金、购房款),除有特别约定,建议以银行第三方托管的方式进行资金监管。
乙方按下列第 2 种方式给付除购房定金、交房保证金之外的购房款人民币 零 仟 零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
1、一次性付款
乙方须于年 月 日之前将上述房款支付至甲乙双方约定的银行第三方监管账户。
2、乙方向银行按揭付款
(1)乙方须于 年 月__ 日之前向银行提交按揭贷款申请的相关资料,并配合银行办理贷款审批手续,抵押贷款金额以银行同意发放贷款金额为准。
(2)乙方须于 年 月 日之前支付首期购房款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至甲乙双方约定的银行第三方监管账户,贷款金额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由乙方向银行按揭贷款后银行一次性将房款付给甲方,余款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以现金方式 支付给甲方。
(3)银行发放贷款不足以支付购房款余额的,乙方应于在银行签订贷款合同之日起 七 日 内补足应交款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
(4)乙方因自身原因未获得银行批准按揭贷款的,乙方同意自行筹齐剩余购房款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
3、乙方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揭付款
(1)乙方须于 年 月 日之前向柳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按揭贷款申请的相关资料,并配合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审批手续,抵押贷款金额以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意发放贷款金额为准。
(2)乙方须于 年 月 日之前支付首期购房款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至甲乙双方约定的银行第三方监管账户,贷款金额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由乙方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揭贷款后公积金管理中心一次性将房款付给甲方,余款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以现金方式在 支付给甲方。
(3)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放贷款不足以支付房款余额的,乙方应于在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贷款合同之日起 日内补足应交款给甲方。
(4)乙方因自身原因未获得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按揭贷款的,乙方同意自行筹齐剩余购房款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
4、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付款方式:
。上述款项建议乙方支付至甲乙双方约定的银行第三方监管账户。
六、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逾期付款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下列第 种(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要求乙方以未付款项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十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十的违约金。
七、税费承担:
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房地产交易过户应缴纳的费用有:1.营业税及附加、2.个人所得税
3.土地增值税、4.契税、5.地方水利基金、6.测绘费、7.查档费、8.印花税、9.工本费、10
登记费、11.存量住房转让手续费、12.资金托管费、13.评估费、14.抵押登记费、15.公积金
担保及手续费、16.土地证费用、17.土地出让金、18.其他: 。
1、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上述房地产过户手续,该房地产办理过户手续所须交纳的相关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费用)由 方承担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承担 ;
乙方承担 。
2、任何一方不按约定或法律、政策规定缴纳相关费用,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应向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十的违约金。
3、如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国家、地方法律、法规政策调整,双方认可按照新政策执行。
八、房地产买卖居间服务范围,服务费收取标准,支付方式及时间:
1、服务范围:丙方受甲、乙双方共同委托,向甲、乙双方提供信息咨询,实地看房,进行磋商谈判,促成居间合同签订,提供银行贷款、过户手续办理、应交纳费用咨询服务等房地产买卖居间服务。
2、服务费收取标准,支付方式及时间:
丙方应向甲方收取的房地产交易咨询、居间服务费为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
丙方应向乙方收取的房地产交易咨询、居间服务费为人民币 零仟 零 佰 零拾 零 万 柒 仟
伍 佰 零 拾 零 元整(¥ 元),
乙方按揭付款的,丙方应向乙方收取的按揭服务费为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上述费用在签订本合同当日甲、乙双方一次性支付给丙方。
3、由于丙方已经为甲、乙双方提供房地产咨询、居间服务促成合同签订并尽到自己如实告知的义务,故无论基于何种原因甲、乙双方不能依本合同之条款成交该房屋的,丙方已收取的房地产咨询、居间服务费不予退还;如导致丙方未能收取房地产交易咨询、居间服务费的,则丙方有权要求违约一方除支付上述应收取的全额交易咨询、居间服务费外,还应该按本合同约定成交价的 %支付违约金。
九、房地产交付和户口迁出:
甲方应当于 将该房地产交付乙方,并履行下列手续:
1、甲乙双方共同对该房地产及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事项进行验收,记录
水、电、燃气表的读数,并办理交接手续;
2、移交该房地产给乙方时,其建筑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和附属设施一并转移给乙方,并交付该房 地产钥匙;
3、甲方在交付该房地产时,应将附随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服务费、垃圾清运费、 等费用结清,单据交乙方确认,否则乙方有权从交房保证金中扣除相关费用抵扣上述欠费。
4、甲方协助乙方办理上述该房地产物业配套设施过户手续。
5、该房地产所附着的户口,甲方保证于 迁出,逾期则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十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延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房地产交付乙方,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甲方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十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十一、责任与权利
1、甲方保证该房地产产权的真实性与明晰性,没有权属纠纷或债权债务纠纷并可合法出售。
2、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丙方移交办理该房地产产权转移登记所需的各项材料,并保证其移交的各项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甲、乙双方应按丙方通知的时间期限内到丙方指定点办理各项手续及领取有关资料。
4、乙方一次性付款的,在购房款支付至甲乙双方约定的银行第三方监管账户后五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须办理该房地产过户手续;乙方按揭付款的,在银行同意批准按揭贷款后五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须办理该房地产过户手续,领取新的房产证后五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办理该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乙方公积金按揭付款的,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意批准按揭贷款后五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须办理该房地产过户手续,领取新的房产证后乙方须按照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时间办理该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
5、丙方对该房地产物业的交割拥有监督权。
十二、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逾期超过 视为根本违约,守约方有权选择定金罚则或要求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 的违约金。
2、如该房地产产权不真实、明晰,出现权属纠纷或债权债务纠纷,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全部由甲方承担。
3、如甲方或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向丙方移交办理该房地产产权转移登记等所需各项相关资料造成时间拖延,则委托服务的期限顺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4、因丙方过错或违约,致甲乙双方未能办理该房地产产权转移登记,丙方应向甲乙双方返还已经收取的费用。造成甲乙双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5、任何一方违约,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给他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交通费、资料费等)。
6、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另一方提供证明。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各方可经协商后签订补充条款,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十四、本合同各方的有效文书送达地址以本合同记载的联系地址为准(无记载联系地址的,则以相关证件登记地址为准),自邮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视为送达。
十五、合同附件
本合同共有附件 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补充条款:
。
十七、其他条款
1、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可 (①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②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共五页,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经纪人:
电话: 电话: 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年 月 日
二手房买卖和居间服务合同书 篇3
甲方(出售方):
乙方(购买方):
甲方将自己拥有完全所有权的房屋出售给乙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房屋事宜订立以下合同条款,共同履行。
一、甲方自愿将位于市区路小区拥有完全所有权的房屋(面积平方米)卖给乙方所有。
二、该房屋共合价款人民币万元整。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自协议签订之日,甲方将持有原购房时的购房协议(合同)、房款收据等相关证件交给乙方,若有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一并交给乙方。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万元房款。
2、甲方收到购房款后,甲方应给乙方出具房价款的收款收据,并在收款收据上签字,按手印确认。
3、甲方必须保证其家庭成员及其亲属对此房屋无权属纠纷及抵押贷款等所有权转移的行为,如出现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与乙方无关,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甲方收到全部房款月后将该房屋交付于乙方,该房屋交付前所发生的水、电及卫生费等,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交付后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办理该房屋产权证过户手续时,甲方须无偿、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办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等均由乙方自行支付。
四、房屋交付给乙方所有后,无论市场、房价如何变动,甲方不能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向乙方提出本合同价款之外的其它任何要求,包括不得提出索回该房产的要求。
五、甲乙双方应严格按合同条款履行,双方均不能反悔违约,若甲方未按条款履行视为违约,自违约之日起每日支付乙方全部房款的3%违约金及损失。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发生纠纷,应由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