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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通用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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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多人发的2021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有哪些呢?合同如今成了一个热门话题,为了更好的维护自身的权益,无论做什么,我们都得有合同意识。所以我们需要懂得一些必备的合同知识。这次为您整理了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通用7篇】,希望可以启发、帮助到大家。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 篇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四年三月修订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

(自行成交版)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定:

第一条 房屋标准、租期、租金、用途

(一)承租人向出租人租用的房屋位于北京市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室,房屋为______室 厅 卫,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原购房发票、契税票/□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是 / □否) 已设定了抵押。

(三)房屋租赁用途为________;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______人,最多不超过______人。

(四)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计______个月。

第二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元/(□月/ □季/ □半年/ □年),租赁该房屋租金总计:人民币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____________)。在本契约有效期内,不进行房屋租金调整,但若由法律的新增或修改,发生新的赋税,及甲方对该房增减设备时,甲、乙双方可协商修订租金。

(二)租金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付款时间:每次付款周期到期前7日。

(三)押金:乙方支付甲方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 此作为乙方履行本租约各项条款约定的保证,乙方不得以押金抵付房租,如乙方履行本租约的各项条款,在租约届满、乙方交还所租房屋并结清各项费用后,甲方应当即将押金退还承租人,不计利息。

第三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一)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_____________________由乙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由甲方承担:(1)电费 (2)水费 (3)燃气费 (4)电视收视费 (5)电话费 (6)上网费 (7)车位费 (8)供暖费 (9)物业费 (10)____________________费用。

(二)上诉费用执行市政及物业服务单位的征收标准,如遇相关部门调整,其调整差额由双方协商交纳。

(三)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租赁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应提前告知甲方,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交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关费用。

(四)因乙方(包括乙方来访者)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负责维修及承担赔偿的责任。

第四条 房屋交付与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于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包括乙方来访者)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 由甲方承担, 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 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七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七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单月租金额度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20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2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200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及未履行的租金。

(三)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日租金的200%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在租期届满后,由甲乙双方共同验收房屋。如有损坏,甲方有权用租赁押金维修及补偿,结算则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多退少补。

(五)乙方在租房期间应按有关规定交纳水电费、煤气费、有线收视费、电话费等各项费用,如租期满后仍有欠交费用,甲方有权用租赁押金偿还欠款及滞纳金,按实际发生费用为准,多退少补。

第十条 其他

(一)如果本租约到期,乙方不能退房而又未预先提出办理续租手续,即为拖期,拖期租金为正常租金的200%。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出租人和承租人就本租约发生争议时,双方可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通过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争议。

第十二条 备注及补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份,乙方执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 国籍:

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北京房屋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北京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

该房屋为:楼房____室____厅____卫,平房____间,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平方米,装修状况_____,其他条件为_____,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 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_________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_________。

(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_________。

第三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第四条 交验身份

(一)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_________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_________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第五条 房屋改善

(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对该房屋做如下改善:_________,改善房屋的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

(二)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范围是:_________,双方也可另行书面约定。

第六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年_____个月。(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_________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_________日(□书面/□口头)通知对方。

七条 房屋租赁合同租金

(一)租金标准: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____元(大写:____元)。该房屋租金____(□年/□月)不变,自第___(□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

(二)租金支付时间:_________。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为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乙方应在_________银行开立帐户,通过该帐户支付租金,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_________银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产经纪机构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其中一份合同送交_________银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八条 保证金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九条 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_________)等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二)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______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乙方恢复原状/□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复原状所需费用/□乙方放弃收回/□归甲方所有但甲方折价补偿)。

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第十一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二)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三)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转租

(一)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二)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转租合同,并向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三)接受转租方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应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所有权变动

(一)租赁期内甲方转让该房屋的,甲方应当提前_____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二)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解除合同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___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_________。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_________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_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6、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7、其他:_________。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六)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_________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七)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___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八)其他:_________。

第十六条 无权代理

由甲方代理人代为签订本合同并办理相关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应在甲方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权范围内确定本合同具体条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未经甲方书面追认的,对甲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份,乙方执______份,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备案一份,_____执__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盖章):_________承租方(乙方)(盖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证照号码:_________证照号码: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出租方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北京房屋租赁合同 篇3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风险提示:确定出租人对房屋具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 实践中,有的出租人对房屋并不具备所有权或者处分权,导致租客入住以后被真正的房主“驱逐”,而这时所谓的出租人往往已不见踪影。所以:

1、若出租人是房东,请检查房产证上的户名或查看购房合同

2、若出租人是二房东,则需要有房东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最好经过公证)。 3、若出租人是租客,则需要房东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文件原件,并在合同中约定如产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文件不真实时,转租人应承担何种责任。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街道办事处(乡镇)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是/□否)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最多不超过______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三)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四)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 租赁期限

风险提示:明确约定承租期限、续租优先权

由于承租人不希望频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时间内又要寻找新的房客,双方都需要有一段比较稳定的时间,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将住房退还给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则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经协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继续租赁这套住房。 注意,法律规定租期最长不得超过20年,超过部分无效。

(一)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共计_______年_______个月。甲方应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三)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_______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风险提示: 明确各项金额及支付方式 租金、押金的金额及支付方式等需明确约定,否则极易产生争议甚至诉讼纠纷。 另外,建议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来支付租金及押金,可直接在合同中指明具体银行账号。如果采用现金支付方式,应尤其注意保管好有效的收款凭证。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___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人民币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支付方式:_______(□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_______付_______,各期租金支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押金: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______________由甲方承担,______________由乙方承担:

(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___________费用。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转租

风险提示: 明确转租程序 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并不是自住,而是想通过转租取得租金收入。由于这种转租行为影响到出租人的利益,所以双方应该在合同中对转租加以明确规定。如果允许转租,双方可以协商确定一个分享转租收入的比例,还应明确转租的程序,以免因转租事项产生分歧,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如果不允许转租,而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则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_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_______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___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风险提示: 明确违约责任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履行应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

例如,如果承租人不按期交纳房租,出租人可以提前终止合同,让其搬离;如果出租人未按约定配备家具等,承租人可以与其协商降低房租等。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_______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份,______执__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日期:

承租人(乙方)

签章:日期:

北京房屋租赁协议 北京市房屋租赁协议免费下载 篇4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 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 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1、甲方将其拥有坐落于北京市 __________区(县) __________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2、出租房屋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 平方米。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情况,由双方在《物业验收单》中加以说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物业验收单》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的验收收据

1、甲方提供:□身份证 □房产证 □户口本

2、乙方提供:□身份证 □暂住证 □工作证

1、该房屋租赁期共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 __________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果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1、该房屋每月租金共__________ 元。

(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2、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 .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宽带费/□ )等费用。

(二)甲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宽带费/□ )等费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给与经济补偿。

2、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但乙方使用不当除外)。甲方进行维修须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但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4、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责又修缮的义务。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甲方同意乙方转租房屋的,应当单独订立补充协议,乙方应当依据与甲方的书面协议转租房屋。

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租金20%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已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水、电、煤气(天然气)及其他相关使用费用,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的40%支付滞纳金。逾期达两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合同总租金20%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祝福的违约金不足甲方的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4、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的两倍的违约金。

1、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交付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日租金的两倍向乙方赔付违约金。逾期七天,则视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终止履行该合同。甲方除应按规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违约金以外的实际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2、在租赁期内,甲方因非本合同第八条第1款规定的情况,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退还剩余租金及未使用费用,同时按合同总租金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3、因甲方房屋权属瑕疵及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对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1、如甲方按照法定程序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权人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1、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届满后一日内,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备交还甲方。

2、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未经甲方同意留存物品视为乙方已做抛弃,甲方有权任意处置,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交纳水、电、煤气(天燃气)、电话、物业管理等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

(7)拖欠房租壹个月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依照政府房屋租赁政策或法律规定必须变更或终止合同的;

4、依照政府房屋拆迁公告规定时间需要拆除房屋的。

5、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

房产证号:__________

代表人: 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

年 月 日

北京房屋租赁合同 篇5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北京市XX区XX小区XX号楼XX单元XX室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计xx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xx元(押金xx元),按季度年结算。每季季初xx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燃气费、网费由乙方负担,小区供暖费、物业费、卫生费由甲方承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合同实施时,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六、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非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拖欠房租累计x个月以上。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x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x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xx元。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连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 篇6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区(县) 街道办事处(镇)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房屋租赁用途

(一)租赁用途: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 人,最多不超过 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不得办公。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目前北京租房一直在涨,所以对于业主来说就尽量一年一签,但承租房则希望长签。)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为每月人民币 元。乙方交纳房屋租金为 个月支付一次。

(二)押金:人民币 元整 (¥: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乙方承担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发生费用中(包括1物业管理费2供暖费3房屋租赁税费4车位费或停车费 5燃气费6卫生费7上网费8水费9电费10电话费11电视收视费12 费用)。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乙方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不得利用承租房屋从事非法经营、宗教活动,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注间,在这条,如果出租方,为了省心,可以约定,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由乙方自行修复。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如果不让租户转租的一定要补充一条:在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他人。)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5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15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月租金标准以上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九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20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九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按月租金的2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200 %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每日按月租金标准的5%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其中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手机: 手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在北京签订。

北京房屋租赁合同 篇7

出租人(甲方):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6层

邮 编: 100039

承租人(乙方): 审核备案编号: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租金托收银行: 公租卡账号:

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

工作单位:

工作单位通讯地址:

工作单位邮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的通知》(京政发〔20xx〕61号)、《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建法〔20xx〕25号)、《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京建住〔20xx〕525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公租房项目

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区 号 号楼 单元 号(以下简称该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及交付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36 个月。

(二)甲方应于房屋租赁期起始日3日前,即 年 月 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甲方交付该房屋前,乙方应支付首期租金、押金和其他相关费用。交付房屋时,甲乙双方应现场交验,并移交房门钥匙、购电卡和燃气卡及详见《物品交接清单》等相关物品(属甲方所有),双方确认无误后在《入住验收表》及《家具租赁清单》(见附件三)上签字盖章。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视为交付完成。

第三条 租金

(一)房屋租金标准: 元/建筑平方米月。

R月 □季 □年房屋租金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 )。

甲方可提供家具给乙方使用,R月 □季 □年家具租金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 )。

R月 □季 □年 房屋租金和家具租金总计:人民币 元(大写: )。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R月 □季 □年收取,每个缴租期按 R月 □季 □年计算。

乙方须在甲方指定的托收银行办理公租卡,并通过公租卡缴纳租金等。

(二)乙方应在每个缴租期最后一个月25日前(如果按月缴纳租金,则为每月25日前)将该房屋的下一缴租期租金存入公租卡内。甲方可委托第三方承担缴期通知及定期催缴工作。乙方退租时,甲方自上一缴租期乙方已缴租金数额中按退租当月实际居住天数核减,剩余租金无息退还乙方。

(三)乙方逾期缴纳租金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缴并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月租金(季、年租金应折合为月租金)的万分之三收取违约金。经甲方确认应缴租金和违约金数额后,乙方应到甲方指定的缴款地点补缴租金和违约金或乙方将租金和违约金直接存入公租卡,由银行划扣。乙方逾期缴纳租金超过3个月或累计三次逾期缴纳租金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缴拖欠的租金和违约金。

(四)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实行动态调整。租赁期内,甲方可根据国家和北京市有关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政策调整一次租金,并与乙方签订补充协议,明确租金标准及租金总计,乙方应按调整后的租金数额缴纳租金。

(五)乙方如符合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条件,可在入住后按北京市相关规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房屋租金(不包括家具租金)补贴,并在足额缴纳租金后领取补贴。

第四条 押金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前,乙方应按签订合同时的1个月租金(季、年租金应折合为月租金)向甲方缴纳押金。实际押金数额与合同第三条第一款中房屋租金和家具租金合计相同。

(二)租赁期内,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的,甲方有权从押金中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费用,并及时通知乙方。甲方从乙方押金中扣款后,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10日内将押金补足。乙方逾期未补足押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押金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3个月以上仍未补足押金或缴纳违约金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缴违约金。

(三)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押金在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租金、相关费用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后,剩余部分无息返还乙方。

第五条 相关费用

租赁期内涉及房屋使用的各项费用中,物业服务费按照本市相关规定由甲方承担;水费、电费、燃气费、供暖费、电话费、上网费、电视收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和甲乙双方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 х 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家具家电、设备设施处于安全和适用的状态,履行房屋的维修义务并确保房屋和室内设施设备安全,对于乙方装修和增设的其他设施设备等甲方不承担维修义务。由甲方承担维修义务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家具家电、设备设施出现损坏时,乙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坏扩大,并及时通知甲方维修或更换。因乙方未采取适当措施或未及时通知甲方维修致使损失扩大,损失部分应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合理期限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该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变房屋结构和内部设施,不得添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施。如乙方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墙体结构,拆改给排水、供电、供暖、燃气管道和设施,改动墙面、地面、天花板,更换橱柜、灶具、卫浴设备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责任,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拒绝恢复原状或拆改、损坏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三)甲方或甲方委托机构对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家具家电、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或维修时,乙方应予以积极协助,不得拒查、拒修。如因乙方拒查、拒修等原因导致房屋不能及时检查、维修而造成的损失或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四)乙方须爱护使用、保管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家具家电、设备设施,在住房设计及建设标准限定的范围内合理使用。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家具家电、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可由甲方负责维修,由乙方承担维修和材料费用或按照市场价由乙方予以赔偿。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乙方拒不承担相关费用或不予赔偿的,甲方有权从押金中予以扣除。

第七条 日常管理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乙方应执行当地公安消防、市政市容及综合治理等有关规定,并配合甲方或甲方委托机构的监督检查。乙方对所承租房屋内的消防安全负责,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或有毒物品,如乙方承租房屋内发生火灾,由引起火灾责任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二)租赁期内,乙方应爱护小区内的共用设施设备。乙方损坏共用设施设备的,应按同类物品的市场价格赔偿,乙方拒不赔偿的,甲方有权从押金中予以扣除。

(三)租赁期内,乙方应爱护小区环境卫生,禁止乱抛垃圾、杂物,不得私自占用或使用楼梯间、走廊通道、大堂、公共门厅、屋顶等共用部位。乙方占用上述共用部位的,甲方或甲方委托机构可向乙方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单,整改期限届满乙方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四)租赁期内,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或甲方委托机构的入户核查、租户信息登记、日常监督管理等工作。如果乙方故意拖延、拒绝接受核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五)租赁期内,乙方承租房屋只能用于本人及家庭成员自住,不得利用房屋从事经营活动,不得改变房屋居住用途、规划设计用途,不得将房屋分租、转租、转借他人。

(六)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以及其他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行为,并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管理规约。违反相关规定和约定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乙方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期内其承租家庭成员发生变化的,应在10日内书面告知甲方。

(八)租赁期内,乙方家庭人口、收入、住房及资产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乙方应根据本市相关规定如实向申请所在地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报。

第八条 房屋腾退

(一)租赁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承租,应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向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住房保障部门复核,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的,甲方与乙方按新的租金标准等条件约定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乙方不符合承租条件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满时退出公共租赁住房。暂时不能腾退的,经甲方同意,可给予乙方2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内,甲方有权按照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测定的同区域市场租金收取租金。过渡期届满后乙方仍不腾退该房屋的,按本合同约定租金的2倍收取房屋使用费。甲乙双方其他权利义务仍按本合同执行。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10日内,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家具家电、设备设施并腾退。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家具家电、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现场交验,结清租金、押金、其他费用及违约金和赔偿金,同时乙方向甲方移交房门钥匙、购电卡和燃气卡等相关物品,双方确认无误后在《退房验收表》及《家具租赁清单》上签字盖章。

甲乙双方在《退房验收表》及《家具租赁清单》上签字盖章后,视为乙方腾退其承租房屋,如该房屋内有未经甲方同意而遗留的物品,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甲方有权自行处置,并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租赁期内,乙方可自愿退出公共租赁住房,解除租赁合同,但应提前2个月告知甲方。乙方退房后,如再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应重新按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程序办理。

(四)乙方在租赁期间死亡的,本合同自行解除。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经复核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标准的,可在重新签订公共租赁住房合同后,继续承租该房屋。

(五)租赁期满前,乙方未提出续租申请的,合同到期后自行终止。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改变房屋居住用途或规划设计用途的;

2、将房屋分租、转租、转借他人的;

3、利用房屋从事经营活动的;

4、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5、违法存放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

6、连续3个月以上(含3个月)在承租住房内居住不满30天的;

7、家庭成员在本市获得其他形式保障性住房或购买、受赠、继承、租赁其他住房,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

8、被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取消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的;

9、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形;

10、 х 。

(七)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条 违约责任处理

(一)甲方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从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之日起至甲方履行维修义务后每日按月租金(季、年租金应折合为月租金)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交付的房屋严重影响乙方安全、健康或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赔偿乙方相应损失。

(三)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追缴乙方拖欠租金、押金、违约金及其他费用:

1、通报乙方及其共同承租家庭成员所在单位,从乙方或其共同承租家庭成员的工资收入中直接划扣;

2、通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乙方或其共同承租家庭成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补贴账户中直接划扣;

(四)租赁期满、合同解除或过渡期满后,甲方收回房屋,乙方拒不腾退房屋的,甲方有权收回购电卡、燃气卡或通知电力公司、燃气公司暂停购电卡、燃气卡的有效期。

(五)乙方拖欠租金、押金、违约金及其他费用或拒不腾退房屋的,甲方可将乙方及其共同承租家庭成员的不良行为通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或乙方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民政等政府部门,也可通过有关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六) х 。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抽油烟机、灶具在租期内的清洁维护由承租人自行负责。燕保京原家园项目采暖是采用燃气壁挂炉采暖;燕保青秀家园项目采用的是集中供暖。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二、三)一式 2 份,其中甲方执 1 份,乙方执 1 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通讯地址发生变更的,应自变更之日起10日内书面告知甲方,因乙方原因致使相关文件不能邮寄送达的,文件退回之日视为该文件已经送达。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